人類學家和歷史學家的共同研究顯示,無論在原始的採集——狩獵型社會(gatherer-hunter societies),還是在最初期的畜牧和農業社會,雖然領導者在資源分配上享有特權,他們大都會繼續與族人一起參與自足性的經濟生產活動——無論這是採集、狩獵、畜牧還是耕種。而即使部族的成員會向領導者獻上各種物品,這些物品基本上屬錦上添花,而不會完全等於生活所需。(相傳我國堯舜時代,身為「共主」的堯、舜便親自下田與民耕作。)
然而,隨着農業社會不斷發展,這種情況很快出現了變化。由於糧食出現盈餘導致人口增加社會分工,領導階層也隨之不斷膨脹,並出現了專職的祭司階層以事神衹、專職的戰士階層以備防禦、以及各級官吏以解紛爭等。而透過了制度化的武力,領導階層逐漸轉變為統治階層。
由領導變為統治 乃賦貢制度之始
統治階層與領導階層的最大分別在於,它的成員不會直接參與經濟生產活動。也就是說,他們的生活所需,必須由社會中的其他成員所供給。上文提到的「向領導者獻上各種物品」,遂由一種自願性(或半自願性,只因為其他人都這樣做……)的行為,變為一種制度化的、強制性的行為。這種行為我們稱為納貢,而制度則稱為賦貢制度。留意在貨幣發明之前,這種納貢自然以實物進行。但即使在貨幣發明以後,在一段頗長的時間裡,無論中、外的賦貢制度皆仍然以實物為主。
賦貢制度當然便是後來稅收制度的前身。我們現在開始接近問題的核心了,那便是,統治階層向廣大人民徵稅合理嗎?這個問題即使沒有1萬年也至少有6000-7000年的歷史,有趣的是至今沒有一個絕對的答案。然而,在古代,一個不願納貢(納稅)的人還可以隱居深山,今天,任你住在那兒,拒絕納稅已被定為一種犯罪行為。也就是說,稅收的合理性是一個不可逃避的問題。
這個問題之大,隨時可以寫上數十本書(實際出版的書籍當然不止此數),但我們在這兒最有興趣的,是其間所涉及的「壓迫」與「剝削」的問題。
我們首先要指出的一點是,壓迫與剝削的觀念是隨着生物意識的發展而不斷提升的。例如我們不會把蜜蜂和螞蟻的社會形容為一個充滿着壓迫與剝削的社會,但假如一個類似的社會在人類世界出現,我們將會因為它的所包含的壓迫與剝削而感到震驚和義憤填膺。
讓我們回到上一章所提到的狒狒社會結構。對於領袖所擁有的特權,其他狒狒當然不會懂得問是否合理。對於數百萬年來的人類祖先,情況相信也是一樣。一個我們可能永遠無法解答的問題是,人類的意識要發展到那一個地步,才會懂得問這個問題?100萬年前?50萬年前?10萬年前?1萬年前?5000年前?
批判起點在於提問意識
必須指出的一點是,懂得問是否合理,其實已經隱隱包含着「有可能不合理」這個答案。在全面的文化意識制約底下,對於我們自幼便認為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例如數千年來的世襲帝制),我們根本是「問也不懂得問」。
必須指出的第二點是,所謂合理還是不合理,很大程度是一個相對的問題。以下讓我們作出較深入的分析。
在上古的人類社會,社會成員向領導階層納貢,這是合理還是不合理呢?就以我國作實例,井田制下的農民除了耕作屬於自己的一塊田外,還要八戶人家一起無償地耕作同等面積的另一塊田,而種植所得全歸政府。簡單的計算顯示,這種制度下的相應稅率是11.1%。
從原則上說,領導者因為要專事領導工作而不能直接從事生產,他(們)的生活所需於是由社會上其他成員合力提供,這是一種合情合理的安排。當然,每個社會成員要「繳納」多少,是一個複雜的具體問題。問題的答案端視乎(一)社會的富裕程度有多高?(二)社會的整體人口有多少?(三)政府的必要開支有多大?以及(四)領導者的生活水平怎樣才算合理?
壓迫與剝削與社會狀況互相呼應
如果社會富裕程度很低而每一成員的所得僅堪糊口,則即使稅率很低也會構成「壓迫與剝削」,這是第一點。如果社會人口很大(例如由數十人的群落變為數百人的村莊再變為數千、數萬人的部族),每戶人家即使繳納很少的賦貢,也會得出很大的政府收入,則高額賦稅便不合情理,這是第二點。這一點當然與下一點的政府開支有密切關係:政府無為而治自應輕徭薄稅,政府職能眾多(國防、治安、司法、基礎建設、教育、醫療、科研、文化、退休保障……)則稅率便無法太低。這是第三點。(這當然牽涉到自由經濟學派有關「大市場、小政府」的爭論,我們在本書後部會再作探討。)
領導人生活較一般人優裕是大部分社會成員都會接受的,但如果他們窮奢極侈揮霍無度(如紂王的酒池肉林),則會引起公憤。如果大部分人的生活都相對富裕,人們也許還可容忍於一時,但假如大部分人都生活拮据,則這種憤怒便可能引致騷亂甚至令政權不穩。這是第四點。
至此我們可以看出,為什麼我們說壓迫與剝削很大程度上是一個相對的問題。假如一條村莊的人要合資建造一座堤壩以防河水泛濫,或只是興建一座神廟以供奉神靈,則他們即使很窮,也會自願地省吃儉用集腋成裘。如果領導者的生活水平與大部分人差不多,則這時的賦貢比率即使頗高,人們也不會覺得是受到壓迫與剝削。
判斷壓迫與剝削的三大因素
綜上所述,在同一個社群內,當權者是否對人民進行壓迫與剝削,當由三個因素所決定:(一)他們的生活水平超越人民多少?(二)政府的開支是否用得其所?(三)賦貢對人民的生活水平影響有多大?這三個因素固然有其獨立性,但在歷史上卻往往一起出現:例如當權者窮奢極侈(因素一)、同時亦好大喜功窮兵黷武(因素二)、最後是橫徵暴斂民不聊生(因素三)。
當然,還有一個重要因素是自願性(相反來說即強迫性)的程度。秦始皇之修築長城,對保護國家人民來說自有其必要性,但他對人民的勞役過度也為千古所批評。
上述的「用得其所」這點其實十分重要。按照「社會契約」的觀點,賦貢其實就是領導階層與人民之間的一種契約(承諾)關係。政府收稅後,有責任保護人民的安全,包括不受外敵侵略、維持社會治安、推行基礎建設(修橋築路、興修水利)、在天災時進行賑濟等。
明白了問題的複雜性,或者我們可以將問題這樣簡化,「壓迫」是強迫別人做他不想做的事情,而「剝削」(指統治階層對被統治的人而言),則是指人民繳納的賦稅令當權者的生活水平遠超人民的水平,或人民納了稅但生活卻沒有得到應有的保障。從這個角度看,自有文明以來,剝削便一直存在,即當權者其實可以生活得樸素一點而令人民的賦稅輕一點。當然,剝削的程度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空間可以有頗大的不同。
剝削已演變為人類歷史的主調
剝削的起源也有其獨特的邏輯。在群落的規模不大和生產力不高的年代,「十取其一」(或二十取其一)的賦貢可能算是合理。但隨着人口增長和生產力提高,每人(或每戶)繼續「十取其一」的話,領導者的所得便會迅速膨脹。於是酋長那稍大的屋子便變成了皇帝那金碧輝煌的宮殿。在理想的世界,稅收大幅增加後,稅率應該可以不斷降低。但人性之為物,誰會抗拒愈來愈豐裕的生活呢?我們說「權力使人腐朽」,其實財富不也一樣?於是統治者的生活由豐裕變為豪華、由豪華變為奢侈。日益貪婪的統治層於是變成了壓在人民頭上的一座大山,剝削成為了人類歷史的一個主調。
古今中外的帝王、貴族和地主對廣大人民的剝削是明顯的。但在絕大部分人的眼中,自資本主義興起以來,所有人都是在市場經濟中,透過你情我願的等價交易謀生。也就是說,歷史上那種人對人的剝削終於消失了。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如果是的話,我們常常聽人說的「大老闆對工人的剝削」,便只是一種過了時的不當比喻,對嗎?在之後的文章,我們將對這個關鍵的問題作出層層深入的探討。
(本文節錄自作者的新著《資本主義的衝動—世界深層矛盾根源》一書,獲作者授權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