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便讀,隨意讀

讀,不是今天讀過,明天可免。其實,它像進食,不是一次過完成之後,便大功告成,從此沒有這種需要,而是每天都有吸收的需要,有時份量多一點,有時則少一些。

讀小學的時候,老師鼓勵班上同學多閱讀,並向我們推薦了冰心的《寄小讀者》。

當年我從北角藝美書局買了一本,回家讀過幾頁之後,不知不覺便睡着了。反覆經過多次努力,總是還未到第三十頁,便宣布投降,沒有興趣讀下去。我從不懷疑《寄小讀者》是一本好書,更肯定冰心是一位好作者,但就是對那本書沒法提起興趣;無論如何努力,也總捱不過半部。在當年同班同學之中,我相信自己並不是唯一有這個問題的學生。但在那個時代,只會覺得自己有點問題,而不敢反問:究竟那本書是否適合小男生閱讀?

沒有讀好《寄小讀者》並不阻止我對《水滸傳》、《西遊記》產生興趣。當時藝美書局的位置剛好是每天上學的必經之路,於是很多時候都可以去翻一下,久而久之也就把書(但不是逐頁逐章閱讀)讀完了。閱讀作為一個過程,只要感興趣,便會有動力讀下去。但如果沒有興趣的話,則會變為一項事工──要捱過去,相當沉重。

讀得滋味

到了中學,初期學業成績欠佳,信心盡失。幸好在最低沉的時期,尚存兩種推動力令我維持閱讀的興趣和習慣。一是足球。我在一所男校長大,班房裏的正規學習生活不是不重要(畢竟我總不能說考試成績沒有後果),但課室以外另有一個天地。開始踢足球之後,很自然地便對觀看足球比賽產生興趣。當年本地球壇興旺,球迷眾多,也因此而推動各個媒體大力發展足球刊物、報章的體育版、電台現場轉播、電視錄映體育節目等。而閱讀文字「波經」,一是打開日報、晚報,讀體育版上比賽過程的詳細記錄,不然就是在每個星期五,買一份《星島體育》,細讀謝東尼先生的評論。嚴格而言,這算不上是甚麼閱讀,但卻是一種習慣,天天讀(例如《香港時報》的「波經」),而且很有滋味。

二是英文故事書。當時的具體詳情已忘記得一乾二淨,但有機會讀到Robert Louis Stevenson的著作Treasure Island。對一個在初中階段英文水平一般,學業成績又欠佳的學生而言,這本《金銀島》可以說是趣味十足,令我不會因為語文上的困難而放棄閱讀。再過一段時間,也是因為學校課程的關係,接觸到Mark Twain的The Adventures of Tom Sawyer。同樣,故事本身甚有吸引力,根本不覺得那是英語課的讀本。不過,真正的突破,是在中五那一年,神父選用了Alistair MacLean所寫的The Guns of Navarone(電影《六壯士》劇本的原著小說)作為故事讀本。

本來英文課的讀本應是文學經典,但神父卻另有主意。坦白說,MacLean的作品不易讀,不過由於故事內容以二戰為背景,情節緊湊,一經克服初期未能立即掌握故事的主線與人物的關係的困難之後,班上的男生便自動自覺地追讀這本小說,完全不覺得那是一份功課或課堂的指定閱讀材料。在同學之間,甚至形成一種非正式的競賽,看看誰能最快讀完該書(也就等於更早地知道劇情的發展和最後的結局)。有的甚至開始閱讀該作者的其他小說,要對他的寫作、選題、表達手法、布局等各方面有更全面的了解。而由於The Guns of Navarone 曾改編為劇本並且拍成電影,同學們的閱讀範圍很快便發展至其他已經或即將改編的電影小說,逐步由Alistair MacLean擴散到其他作者(例如Frederick Forsyth、Peter Benchley等)。一時之間,很多同學都投入其中,氣氛頗為熱鬧。

閱讀的方法

現在事後看來,那是一次很重要的突破。(當然,對今天很多早在小學階段已讀過幾本Harry Potter系列小說的學生來說,我這樣的經驗最好還是不要張揚、分享,自己收藏起來較為適合。只是讀過幾本小說,有些甚麼值得多講?)對我來說,那次經驗的重要性在於幾個方面。一是壯了膽,有信心到圖書館、書店按興趣選讀任何一本小說。自己的英語水平當然不會一下子便突飛猛進,而閱讀時遇到的困難,也不會突然消失。但信心增強之後,覺得自己起碼能理解基本的橋段和情節,知道故事如何發展,能跟其他同學交流。在往後的兩三年裏,讀了好些小說,再後來才轉到其他類型的讀本,如社會理論、哲學、政治、歷史等。我想說的是,一經開始,便好像打開了大門,自由自在,享受閱讀的樂趣。

二是由小說開始,我學懂了閱讀的方法。其實,我們很容易會受到新聞報道、教科書的影響,習慣了很有系統的、先後次序分明的、逐個主要論點清楚列明的陳述方式,期望信息直接擺在自己面前,很輕易掌握到要點。教科書式、精讀筆記式的書寫方法本身沒甚麼不妥;它們的主要目的在於給讀者介紹資料、論點,重視清晰度,而不是要引領讀者深入了解論點的推演。但對很多讀者來說──尤其是中學生,甚至很多大學生──他們習慣了這種接受資料的方式後,很難調整過來,以至當老師、教授要求他們閱讀參考書的時候,便出現問題。問題主要在於學生習慣每字讀、每句讀,期望作者的意思直接呈現出來,而不需要他們主動理解;再者,當他們遇上陌生的內容時,會表現出不知如何是好,同時又缺乏耐性,不太願意慢慢進入作者的論述之中。一些讀者習慣了這種閱讀方式,很容易在閱讀的過程中,因為某些障礙(例如不明白一個例子的意思或含義),便難以繼續讀下去。很多時候他們就是這樣堵着了,再無法理解接下來的各個部分。

閱讀小說的一個好處,是讓讀者習慣由一個頗為陌生的場景開始,逐步發掘故事中的人物、主線、人物之間的關係、情節發展過程中的轉折等,主動理解整個故事的主要內容。當我習慣了這種閱讀方式後,便不覺得高中或大學程度的參考書難讀。至於社會理論、歷史、哲學、政治等讀本亦一樣,只要有耐性和主動性,理解上的困難遠較很多學生想像的少。

三是多讀小說令我意識到一個故事往往由當中某個人物的主觀角度出發,理解和演繹事情的前因後果。假如換轉了由另一個人物來表述當中的情節、關係,可能完全是另一回事。我在前面提過,當時所讀的好幾本小說,都有改編為電影。編劇和導演並不一定跟隨原著來說故事,而其效果有時可以是神來之筆,大大豐富了原著的內容,令情節更具震撼力。當然,反之亦有可能。當時電影院上映的一套「大片」(獲奧斯卡多個獎項)是《飛越瘋人院》。該片改編自Ken Kesey所寫的同名小說One Flew Over the Cuckoo’s Nest。觀看電影的時候,觀眾的眼睛都集中在男主角Jack Nicholson(飾演McMurphy一角)之上,深受他的演技吸引。但翻開該小說,則發覺整個故事是由最終能夠離開精神病院、從來不發一言的“Chief” Bromden來敘述,這對於理解原著如何批判制度對人的約束,更為深刻。而這種小說與電影以兩個不同的角度來敘述故事的情況,對我有很大啟發。問題倒不是改編的效果是好是壞,而是在於存在不同演繹的可能性,以及不同角度與處理方法對產生不同的解讀的影響。閱讀小說的經驗令我明白,同一個故事可以有不同的敘述方法。重要的不是哪一個角度更為「正確」,而是它們可帶來完全不一樣的效果。讀者的角色並不是被動地等待接收信息,而是需要主動理解、解讀、演繹。

讀就好了

當我們克服了怕讀的心理,並採取主動去選擇讀本,自行理解當中的意思時,閱讀便成為了一種按照個人喜好、需要、興趣來吸取文化的過程,當中沒有壓力、負擔、任務等等,隨隨便便,樂在其中。

讀,不是今天讀過,明天可免。其實,它像進食,不是一次過完成之後,便大功告成,從此沒有這種需要,而是每天都有吸收的需要,有時份量多一點,有時則少一些。

至於讀些甚麼?怎樣讀?其實都不是重要的問題。

讀就好了。而我更相信是,一定好。

書名:《隨便讀》

作者:呂大樂

出版社:中華書局

出版日期:2017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