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民意俱不利 泛民首務保實力

根據DQ案裁決的理據,其餘已由市民入稟司法覆核的泛民議員已成為高危一族。

我在上一篇文章〈四議員DQ案預告泛民前路艱難〉(2017年7月19日)中指出,泛民須思考如何面對今天的嚴峻局面。上星期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上演的針鋒相對與事後的互相指摘顯示,不少泛民人士依然以為,反對或拖延政府提出的所有撥款申請,是迫使政府在未來DQ官司或補選安排上會作出適當讓步的唯一策略。我甚至懷疑有少數激進議員視此為對抗邪惡勢力的正義之舉。

不過,我認為不徹底消除這種昧於形勢、罔顧現實的理想至上思維,泛民不只會碎片化,甚至會喪失制衡政府的力量。這對泛民本身和香港整體都不是好事。

民意產生變化

以泛民在上次財委會的表現為例,朱凱迪對36億元教育撥款的意見是不應「只保住業界利益」,甚至提到會議不應繼續進行,直至北京「還番6個議席畀我哋」。事實上,假如不是財委會主席陳健波提醒民主黨黃碧雲,而後者又同意縮短召喚鐘時間,這項教育撥款不會及時通過。假如出現朱凱廸和部分激進議員認為理想的結果,這不只令萬計的老師、準大學生失望,還會加深不少市民對泛民「為反而反」的壞印象。這正是建制派在財委會上決定不像以前般縮短召喚鐘的原因!

黃碧雲顧全大局之舉於事後遭到部分泛民議員批評。有報道稱,泛民檢討大會的結論是「沒有分裂的本錢」,但這不足夠。隨着連續不斷的秋後算賬官司和倡議和解的新政府上場,今天香港的民意已不再支持激烈的街頭行動,或要犧牲「小我」去阻撓民生項目的議會抗爭。

民意變化證據之一是,港大民研計劃於特首林鄭月娥上任後僅數天做的民調顯示,她的評分比兩星期前的11.5%,大幅上升至63.7%,民望淨值亦上升15個百分比至19個百分比;證據之二是,來自天主教香港榮休主教陳日君的疑問:為何法庭DQ 4議員,變相把12.7萬選民的選票作廢,這種邪惡霸道行為在別的國家一定會引起大規模暴動,在香港卻沒有市民走出來作激烈抗議?

DQ泛民議員厲害之處是,先由因辱華犯眾憎的梁頌恆和游蕙禎兩人的宣誓開始。這令市民覺得人大釋法即使過分,也情有所原。想不到上屆政府隨即藉落實人大釋法為由,挑選4名已在立法會按以往慣例完成宣誓程序的議員為司法覆核對象,要求法庭取消他們的議員資格。這個依法交由法庭決定的做法,淡化其中包含打擊泛民的政治圖謀。當DQ案法官裁定全部4名議員均違法宣誓時,一向尊重法官依法公正判案的市民,並不容易被說服走出來強烈抗議。

根據DQ案裁決的理據,其餘已由市民入稟司法覆核的泛民議員已成為高危一族。此文刊登時,涉及朱凱迪和鄭松泰的案件會開始聆訊;前者在地區事務上為民請命而成為上次立法會選舉的「票王」,後者則在立法會倒插國旗而遭檢控。一般市民對兩人可能遭取消議員資格的同情度肯定很大差別。這是另外一個市民很難一視同仁去撐泛民的原因。

一地兩檢 考驗泛民

立法會休會,剛好提供一個讓泛民仔細思考如何部署下輪行動的機會。我認為泛民,特別是有資深大律師為成員的公民黨,必須全力支持4名被DQ議員的上訴,直至終審法院為止。假如期間有更多泛民議員被法庭DQ,他們也應上訴。在法庭與政府或對手在DQ案上全力周旋到底,是泛民無可避免的「燒銀紙」行為。

與此同時,泛民應該商討和發表一份共同聲明,就議員宣誓、人大釋法及政府檢控等一系列事項提出清晰的立場和論述。聲明須包括就有議席被無理褫奪的情況向選民道歉,並承諾泛民參選人於下次成功當選宣誓時,不會讓政府有機會重施故伎。這份聲明可以成為將來立法會補選時,泛民協商共同政綱或參選名單的基礎。

有報道稱,泛民考慮於暑假期間舉行類似遊行的大型運動,對當局表達不滿,並藉此團結支持者。雖然上述聲明可以成為運動的主題,但我認為在現時民意對大規模遊行冷漠甚至厭倦的情況下,泛民不宜示人以弱。事實上,在DQ案上訴程序未完成前,市民的焦點會放在「一地兩檢」上,而這正是對泛民能否保持以至增加支持度的最大考驗。

我會稍後就政府的「一地兩檢」方案詳細評論。單從民意角度初步分析,既然耗資近千億元的高鐵和西九總站已成事實,市民會傾向接受一個可以讓他們安心不會遭內地人員無理執法的妥協安排,而不想看到因為不容許兩檢,高鐵變慢車的情況。這是泛民在反對「一地兩檢」時必須留意的地方。

中央和特區政府的立場是「一地兩檢」事在必行。假如泛民的目標是要把它拖垮,這不會成功。但泛民起碼要透過「一地兩檢」的辯論,讓市民感到泛民在維護「一國兩制」、港人權益上有理有據,並非唯唯諾諾的建制派可以替代。

泛民與政府另一場民意戰是在立法會補選安排上。梁頌恆和游蕙禎的議席空缺已刊憲逾半年,終審法院也將於下月審理此宗案件的上訴許可申請。這兩個議席的補選應該首先進行是合法合理的做法,假如政府順應建制派要求,以節省資源為由,把補選押後多月,然後與其他被DQ議員的議席合併補選,這明顯是乘人之危的動作。不過,政府這樣做可能會讓泛民因禍得福,因為市民一般會同情被無故打壓的弱者。

原刊於《信報》,獲作者授權發表。

王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