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2016年1月16日,張五常教授在廣州作了題為「中國的經濟困難要怎樣處理才對?」的演講。演講分為三部分,張教授為第一部分「有關勞動力市場」的內容準備了文稿。微信與網上流傳的版本為聽記筆錄,不夠詳盡準確,這部分以此篇文章為準。
各位同學:幾年前我的太太在英文網上見到「史提芬·張的需求曲線」一詞。需求曲線可不是我的發明,怎會帶到我這邊來呢?追查一下,知道他們提到的是1971年我發明的一幅幾何圖表,被兩位當年的同事放進他們出版的課本上,跟著傳了開來。這圖表我在自己的中語文章中有提及,數十年來只是夢裡依稀。這次見該圖在西方成為經典,自己好奇地再畫出來。那大概是四年前的事了。
從薩伊定律談起
是很簡單的一幅圖表,顯示著有甲、乙二人,各有各的向右下傾斜的需求曲線。記得一九七一年提出該圖表時,我說甲的需求曲線對著鏡子看就是他的供應(內地稱供給)曲線。當年我可沒有把這供應曲線畫出來,可能因為過於明顯,懶得畫。三年前為了再向一些同學解釋,我索性把那對著鏡子看的供應曲線放進那甲、乙二人的需求曲線的圖表中。今天的同學可在最新的《經濟解釋》卷一第九章與卷四第八章見到該圖表。
這裡我要順便教同學們一件重要的瑣事。搞思想創作,有時多走一小步會有重要的突破!當年我懶得畫那對著鏡子看的供應曲線,這次畫了出來,多了一些均衡點在眼前跳動,我立刻意識到:一個人──任何人──供應任何物品,其目的只是為了需求其他物品,不供應則沒有條件需求。我跟著想到:這不就是大名鼎鼎的「薩伊定律」嗎?為什麼薩伊說供應會創造自己的需求呢?
我立刻掛個電話給才子張滔,問他何謂薩伊定律(關於前人的理論我歷來喜歡問他,因為他是一本會走動的百科全書)。他說薩伊定律有四個不同版本,問我要聽哪一個。我叫他從最簡單的說起。他於是先說多年前他的老師 Lionel Robbins 在倫敦經濟學院教他的那個,只說了兩句我叫他不要再說,因為我不要再聽其他的!我歷來敬仰Robbins的經濟學水平,而只聽兩句他的薩伊版本也是說供應是為了需求。天下的經濟學者中蠢才無數,我不要受到其他的干擾。
有了 Robbins 的支持,我繼續想自己的薩伊定律,靈機數轉,我得到兩個重要的突破。其一不用多想:我的需求曲線是用上斯密提出的用值理念,不用邊沁提出的功用或效用這些自欺欺人的無聊玩意。一個人的需求曲線代表著的是這個人對某物品的最高邊際用值,對著鏡子看就變作這個人的最高邊際代價曲線了。代價是成本,這邊際成本曲線就是他的供應曲線!
第二個突破更重要,想得出需要有點真功夫。那是如果牽涉到生產活動,而這些活動又牽涉到一些複雜無比的多人合作的情況,我一律從件工合約的角度看問題。這是說,任何人的任何產出活動,不管怎樣複雜,原則上可以化為一小點一小點的產出貢獻算價,所以有產出的活動,不管用上怎麼樣的合約安排,皆可以通過件工而簡化為物品換物品(或甲的時間換乙的物品)的角度看。
通過上述的兩項闡釋,薩伊定律永遠對:一個人供應是為了需求──沒有供應的需求只能靠外人施捨了。
大師不一定正確
這就帶到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傳統上,薩伊定律被認為是錯的主要原因,是市民可以有貯藏(hoarding)的行為。賺取到的錢藏而不用,等於供應之後不需求,豈不是把薩伊的定律廢了?這一要點,我認為是在上世紀三十年代的經濟大蕭條的影響下,凱恩斯學派否決了薩伊定律的原因。但薩伊真的是錯了嗎?還是凱恩斯錯呢?
早在1962年,作研究生時我跟同學與老師有爭議:當年讀凱恩斯的《通論》我讀不懂,認為在邏輯上凱大師一定有錯,但同學與老師卻認為凱氏只是過於湛深。我要到1968年才與科斯達到如下的共識:儘管我們的智力不超凡,但我們連讀也讀不懂的,不管是何方神聖,一定有錯﹗
當年讀《通論》,我認為凱氏對經濟理論的基礎掌握得不到家,而更大的困擾是凱氏的《通論》與費雪的《利息理論》在一個重要的概念上有著一個很大的分離,老師們怎樣解釋我也不同意。費雪之見,是投資與儲蓄永遠是同一回事,只是角度不同。凱恩斯之見,是投資是注入,儲蓄是漏失,從「意圖」的角度看二者只在均衡點上相等。明顯地,在凱氏的理論構思下,薩伊的定律,遇上貯藏的行為,是嚴重的漏失,所以該定律被認為是錯。
我要到若干年後下筆寫《經濟解釋》時,才拿起刀來,痛快地把凱恩斯學派斬了一刀。我問:天下何來貯藏而不用的行為了?我把一箱鈔票放在床下底,因而睡得安心一點,不是用著這些鈔票嗎?昔日二戰逃難時,好些父母喜歡把一些小金塊扎在孩子的腰上,作為保命的不時之需,那不是用著那些金塊嗎?購買土地但不耕不建,購買收藏品貯藏而不看,等等,當然是投資,也是儲蓄,怎可以說是漏失了?經濟學者的一般困難是他們的觀察力弱,加上想像力乏善足陳,以致對人類行為的闡釋頻頻失誤。好些投資活動是不事生產的。社會經濟有什麼風吹草動,市民的投資選擇會變。投資者僱用人手的或多或少會看著時勢作取捨。
無可置疑,人類進入了工商業時代,同樣金額的投資,對國民收入的貢獻可以有很大的差距。那些所謂宏觀模式一律胡說八道。讓我們回到斯密寫《國富論》時用上的智慧來看中國今天遇上的困難吧。大家記得,《國富論》以一家製針工廠起筆,指出多人一起分工合作的產量,會比同樣的人數各自為戰的產量增加幾百倍。我曾作補充:分工合作,從而增產數千倍的例子多得很。很可惜,非常可惜,斯密的嚴重忽略,是他當時沒有註意到那製針工廠內的分工合作用上的合約安排。這忽略是傳統經濟學中的一個嚴重缺環,而從《佃農理論》起我花了數十年的工夫把這缺環填補了。
經濟學者中真的蠢才無數。我們不要管那麼多的胡說八道的經濟增長理論,也不要管那些對真實世界一無所知的數學模式。我們要知道的是農業經濟需要的分工合作遠沒有工、商業那樣誇張,而從廣義的交易費用看經濟,農業的交易費用遠比工、商業的小。這樣看,基本上,中國經濟改革的成功發展,是通過合約的安排,讓生產的主要動力從農業轉到工商業去,而又因為有自由的合約選擇,減低了工商業的交易費用,分工合作的安排激增,經濟奇蹟就出現了。
說到這裡同學們應該開始明白,作為一個地少人多,但先天智慧與文化傳統皆得天獨厚的國家,要搞起經濟,面對科技發達的今天,中國別無選擇,要盡量放寛合約的自由選擇,允許通過競爭來減低交易費用,讓人力資源轉到工商業與科技發展──或一切可以大幅增加分工合作而獲利多倍這些方面去。事實上,這些方面的取向轉變,從1994到2007這13個年頭,中國的發展是人類歷史從來沒有見過的那麼好。可惜跟著就未富先驕,這發展止於2008年。
勞動法不利中國經濟發展
是的,當2007年10月一位北京朋友寄給我那新《勞動合同法》的版本,說要在2008年初推出的,我一看內裡的98條就知道如果真的執行中國經改的大限必至!明顯地,該勞動法是從西方這裡那裡抄襲過來,如果真的執行會全面地否決分工合作的合約安排,或大幅地提升分工合作的交易費用。是的,從上文提到的通過件工合約看薩伊定律,那新勞動法的執行是禁止著以件工推理,合約安排的選擇因而要推到交易費用急升的層面去。
從2007年12月起我一連發表了11篇文章,解釋為什麼該勞動法一定會打垮中國的經濟發展,可惜皆如石沉大海,半點效果也沒有。跟著北京在東莞嚴厲執行該法,悲劇有目共睹。再跟著是不執行了──好些地方幹部招商時說明不執行──但該法仍在,投資設廠的人會怎樣想呢?跟著的發展是雖然地方政府不主動地執行,但打起官司法庭不可以漠視該法!到今天,該法明顯地闖了大禍,但不改,顯示著今天的利益團體的存在,是遠超上世紀的八、九十年代。
作為一個深知中國的歷史與文化的老人,我對近八年來國家的發展有很大的感慨。人類文化歷史5000年,其中4800年中國的經濟雄視天下,而在這期間我們沒有聽過中國有什麼最低工資或社會保險等西方發明的玩意。同學或者可以說,從農業轉到工商業去惹來馬克思發明的資本家剝削勞力,所以要管,但香港的工商業發展得最好的半個世紀,從來沒有聽過最低工資或社保這些事。有的只是給老人家一些「生果金」。
幾年前香港推出最低工資,適逢內地推出自由行,救了一救,商店的租金上升足以抵消工資的法定提升而有餘;但今天開始自由慢行,加上一些無聊的政治遊戲,識者紛紛說該市的大勢已去。
1988年的秋天我帶弗里德曼夫婦到深圳一行,見到不少高樓正在興建,但弗老認為要超越香港是永遠不可能的事。然而,今天看,我認為在國民收入上深圳超越香港大約只要兩年,而如果深圳取消進口關稅只要兩個月。這類推斷老人家歷來準確,問題是這些日子人民幣的發展不妥,很不妥,對深圳前海的前景非常不利。這就是困難:如果人民幣在國際上永遠不成氣候,深圳能否超越香港的推斷我要用另一個水晶球看。
我歷來認為,沒有做過工廠的人不應該參與勞工法例的製定。做廠是難度極高的投資,碰彩的機會甚微,不像房地產那樣只要時勢適合就可以賺錢。一百年前我的父親一手搞起香港的電鍍行業,我因而從小對工業的運作有認識,而在今天,為了保持父親發明的拋光臘不要在我有生之年在地球上消失,那家年年虧蝕的拋光臘廠今天還在崑山運作。這裡提出,是因為年年虧蝕還可以繼續,主要是靠那塊工廠土地多建了廠房,租給他家有收入。我認識不少在內地做廠的朋友的命運也這樣:要靠買下的土地賺錢,救一救。但這只是因為在時間上有點運情。
1969年起我開始跑廠作實證研究,先跑香港後跑內地,時疏時密,基本上沒有中斷過,因而對那新勞動法的禍害──尤其是在提升交易費用導致的工業合約轉變──知之頗詳。但自己老了,不能再作深入的研究。我感到失望的是見不到一個後起的經濟學者對這項非常重要的實證研究有興趣,還是在操作那些跟真實世界扯不上關係的數學模式。這種模式遊戲作研究生時我每試必列前茅,後來放棄,因為知道不走假說驗證的路經濟學沒有前途。
回頭說上文提出的薩伊定律的新闡釋──那從件工合約與交易費用的角度看分工合作的新闡釋──實在是一個難得而又重要的好理論。這樣誇獎自己,因為經驗說這理論將會成為經典而傳世:非常簡單、明顯地對、解釋力強,是滿足着所有傳世需要的條件了。可惜有薩伊這個人走在前頭,功勞要算在他的頭上。
一小撮壓力團體的利益,可以導致整個國家出現很大的浪費。今天國家推出的新勞動法、最低工資、社會保險等項目,無疑對工廠或商業老闆增加很大的負荷,但我就是看不到對受薪的員工有什麼好處。幾年前在重慶,黃奇帆帶我去參觀那裡的電子工廠,規模可觀,一排一排的生產線極具威勢。但當我見到幾間洗手間也列在生產線之旁,就知道工人這樣操作會變得終生如是!
我個人認為,也可以肯定,一個青年入廠工作應該主要是為了學習,選擇得好比進入大學更有前途。當年我的父親及叔伯等在香港入廠作學徒等粗活,沒有工資,但很多方面可以學,到後來大家都做了自己生意的老闆。幾年前中國的新勞動法推行了,我問幾位在東莞設廠的朋友是否多設生產線,他們一致說是。這裡的問題,是在重慶見到的電子廠生產線,有沒有勞動法例他們也要擺設。但其他工廠不一定,只是見到聘請工人的成本增加,老闆為了生存要迫使工人多產出,工人的學習機會於是減少了。老闆要生存,被迫增加你的工資他會懂得怎樣調校你的工作。
無可置疑,任何人作任何生產活動的投資,他是期望著在邊際上的回報率要與他面對的利息率打平。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是競爭的市場規律。有政府保護的壟斷可能是例外,但在市場的競爭下,在邊際的回報上,有壟斷性的研發專利也要遵守邊際回報與市場競爭的規律。馬雲、馬化騰等人的財富只不過是源於他們的天賦與勤奮給他們帶來的租值,讓他們成為鄧麗君那類的壟斷者。我曾經說過,在中國經改那段史無前例的發展中,一個重要的轉變是從禁止鄧麗君的演唱到把她捧到天上去──含意著的是一個鼓勵個人爭取壟斷的故事。
市場的競爭永遠是那樣無情。在美國,最低工資的提升導致餐館的侍應操作不停,而一般的觀察是,侍應的工作會導致永遠是侍應的收場。可以蠶食老闆投資所獲的租值嗎?有機會,但一般需要工會的幕後操作才可以。工會的頭頭可以獲取高收入是事實,但他們被行刺的消息時有所聞。那是西方,在政治上中國的取向不同。
可參考英國合約退出
上世紀70年代初期,我的一位朋友拉弗提出他的拉弗曲線(其實是一位芝大元老一九四六年首先提出),成了名。這個美國的供給學派紅了好一陣。該派的幕後掌門人是我的好友蒙代爾,雖然作為薩繆爾森的首席入室弟子,蒙兄有好些觀點也屬凱恩斯學派。不知就裡的同學可能有點糊塗了。
以拉弗為首的供給學派當然是走反凱恩斯的路,主要是主張政府減稅。我在這裡闡釋的薩伊定律當然也屬供給學派,經過我提出的件工合約闡釋其主張變得豁然開朗:放寬合約選擇的自由,從而減低分工合作的交易費用。幾年前這個重要的薩伊改進版,提出政府要鼓勵供應或供給那邊,不要管需求,因為供應是為了需求,讀者的回應是一律拍掌。不久前習近平先生提出他的「供給側」,我還沒有機會跟進。應該是英雄所見略同吧,因為鼓勵供給,不管怎樣鼓勵,一定有增加需求的效果。然而,同學們又告訴我,李克強先生說要鼓勵需求。這我也還沒有機會跟進,但鼓勵需求歷來是凱恩斯學派的思維,通過增加稅收或赤字財政,然後由政府花錢刺激經濟。2008年底溫家寶先生推出的「四萬億」是經典的實例,其效果怎樣今天眾說紛紜。
不管怎樣說,2008年初推出的新勞動法北京一定要取締中國的經濟才有可為。一些朋友認為這勞動法今天已經織進了中國的體制之內,無從取締。我沒有他們那麼悲觀,因為有英國發明的「合約退出」(contractingout)的方法北京可以採用。這是說,政府乾預市場搞得一團糟時,政府可以釜底抽薪,立法說人與人之間可以通過私訂合約,另議條件,替代政府指定的條件。不需要取消現有的勞動合同法例,雖然其內文要修改一下。重要是給勞動者與雇主有選擇:雇主與被雇之間如果有大家同意的合約簽定,有效,勞動法管不著,沒有這私訂合約還存在的勞動法有效。重點是政府再不要左右雇主與被雇之間的合約是同意著些什麼。
今天回顧,當2008年有關當局推出新「勞動合同法」時,一個大事宣傳的理由是工業的發展需要騰籠換鳥,即是要把低科技的工業改為高科技。今天的東莞,籠是明顯地「騰」了,但只見鳥去籠空,高科技的鳥沒有飛進去。蠢到死,不要告訴我位於深圳的華為與大疆是騰籠騰出來的。人類歷史從來沒有見過成功的工業轉型需要政府插手!
從1979年起我跟進中國的經濟改革,一直到今天沒有中斷過。有這麼的一個奇怪發現:凡是中國人自己想出來的新處理方法,皆不俗;凡是從西方抄回來的,皆災難!先前我的想法,是炎黃子孫以為鬼子佬比他們聰明。今天我的想法,是引進西方的蠢法對某些利益團體有助。
我們不要忘記,美國一家平民農戶擁有的農地約二百五十華畝,中國的只擁有約兩畝。資源的局限不同,中國要走自己的路。歷史明顯地說,炎黃子孫因為生得聰明,吃得苦,才可以養活那麼多的人。
原刊於人文經濟學會微信平台,本社獲授權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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