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保政策的離奇邏輯

又補貼又緩衝期又調低遣散費和長服金金額,反映政府一貫化簡為繁的施政風格
封面圖片:全民退休保障近來爭議不斷(亞新社)
 
古有二十四孝感動天,今有特首添一筆:當年無拎六千元,原來是不想分薄執紙皮、鐵罐老人家的錢。各位有份拎六千元的香港市民,誠不孝也。
 
語言藝術背後,是錯得離奇的邏輯:政府財政是一條大數,留在庫房的錢可以拿去起三跑、建高鐵,跟幫助老人沒有一定關係。按此邏輯,市民交少一點差餉、退多一點薪俸稅皆為缺德之舉,多向政府進貢才是應有之義?
 
邏輯離奇錯得明顯,同樣離奇但不太明顯的是《施政報告》中的退保政策。
 
「優化」老人福利政策主要有三項:「增加一層高額援助」向符合資產資格的長者提供每人每月3,435元的高額津貼、放寬「長生津」的資產限制、將老人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60歲改為65歲。
 
原文複雜不易參透。為方便大家了解,我將政策「翻譯」成兩點:
 
一,所謂「高額援助」只是門檻較低但金額一樣的老人綜援。將老人綜援年齡改為65歲,兩個政策變得幾乎一樣。保留老人綜援,兩個政策並存,架床疊屋之至。
 
二,「高額援助」(即老人綜援)和「長生津」門檻降低將會增加,同時取消60至64歲老人綜援又慳了一筆。老人福利開支是加是減難以預計。
 
「優化」值得商榷,「增加一層」根本是子虛烏有,三項「新政」只是為現有制度更改幾個數字而已。
 
退保爭議的結果落得如此下場,回想寫過的十數篇文章,實在無癮到唔知講乜好。
 
再深一點的離奇邏輯,是萬眾期待的取消強積金對沖。僱主供款不能再用作遣散費和長服金,政府將會在政策實施後的10年內補貼僱主的額外開支,同時調低遣散費和長服金的金額。
 
道理不怕講多次:僱主可以減慢加薪幅度化解政策,也可以短期合約或散工形式減低額外支出。朝三暮四以後,結果是大部分打工仔變相增加強積金供款,積蓄被各種行政費用蠶食得更多。看似「不再被沖走」的僱員(尤其是僱主需求較有彈性的低技術員工)其實是得不償失。
 
又補貼又緩衝期又調低遣散費和長服金金額,繁複無比,既是為擺平各方勢力的怪胎結果,也反映了政府一貫化簡為繁的施政風格。
 
邏輯離奇,奇在將無事說成有事,將舊事說成新事,將壞事說成好事!
 

 

原刊於《am730》,獲作者授權發表。

曾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