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魔警與俠警

應付政治運動宜先軟後硬,未到非不得已的最後關頭不動武。但警隊卻來個先硬後軟,給人進退失據的感覺。每名警員都需要建立防禦性的心態,在處理政治事件中配備公關的警覺,牢記每一名警察的個別行動,都會影響整體的形象,任何動作都有機會被記錄、攝錄、瘋傳。
撰文:楊志剛 (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專業應用教授)
 
撕裂了的社會,把警察的一張公眾形象照片也撕開兩邊。半邊照片是「七魔警」、「拳打腳踢」被捕示威者,另半張照片是「七俠五義」儆惡懲奸,上演一場《七俠蕩寇誌》。
 
香港警隊在處理佔領運動的表現,為警隊的公共形象和警民關係帶來前所未有的挑戰。政策的理論頗為簡單:警隊只要保持政治中立,嚴正執法,不過分使用武力,不選擇性執法,便可以維護其專業形象。
 
在正常情况下,香港每一名警員都完全可以做到這點,因為他們都受過嚴格訓練 。畢竟,香港警隊的表現一直備受推崇 。總部設於瑞士的世界經濟論壇最近公布2014至2015年《全球競爭力報告》,其中「警察服務的可靠程度」一項,香港警隊在144個國家和地區中高踞第六。而在過去七年的排名,都持續在全球十佳之內,足證香港警隊的整體優秀,是有客觀的根據。為何在這次本來可以大顯優秀的事件中頻頻失分呢?
 
首先,警隊要保持政治中立。這項要求說起來簡單,做起來艱難。政治中立,並不表示只要做一個政治盲,不理政治,不問政治,便自然中立。事實是剛剛相反,要政治中立,必須要有高度政治意識,以及周詳的政治考慮,每一項政治因素都要顧及,以達到群眾眼看得見的政治中立。
 
這次警方要處理的,是一樁香港歷來規模最大而又政治上最複雜的學生運動,但警方的「光明頂」行動部署,卻是建基於應付擾亂公安的群眾抗議。兩者的區別,是抗議者雖然違法,但不是犯罪分子,香港市民對他們高度容忍,對他們受傷害時,感同身受 。故此,警方採取每一項行動,都有政治後果。
 
這次政治事件,使全港市民的眼球,都透過全天候監控現場的電視攝影機而聚焦現場。參與佔領的人,亦隨時可以掏出流動手機,拍攝現場情况。現場於是變成全民皆記者,全港齊監警的高度政治化環境。任何警方使用武力的場面,都難逃天眼,極速傳遍全球。
 
無線電視新聞部攝得片段,七名警員涉嫌將已被鎖上手銬的示威者曾健超帶到暗角,拳打腳踢達四分鐘。(亞新社圖片)
無線電視新聞部攝得片段,七名警員涉嫌將已被鎖上手銬的示威者曾健超帶到暗角,拳打腳踢達四分鐘。(亞新社圖片)
 

「全警公關」的心態

 
要應付全民記者,唯靠「全警公關」。全警公關是一種心態,不是行動綱領。警隊樹立形象最有效的方法是公正嚴明地執法,維護法紀,保障市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以贏取公眾的尊重 。公眾的「尊重 」,是警隊有效執法的必須條件。
 
警隊的恒常公關,只能在太平盛世時讓警隊顯示親民的一面。「親民」亦是很多民主地區警隊不斷追尋的目標。但能「親民」當然好,親不到也沒大問題,最重要是贏得尊重 。那麼為何仍然要「全警公關」呢?回答這問題要簡單回顧一下警隊史。
 
香港警隊是按照英國警隊的模式和文化建立的。英國警隊自從於1829年成立以來,其中一項指導原則是:警隊的力量,並非來自公眾對警力的懼怕,而源於公眾與警方的合作。這項原則一直影響西方民主地區警隊的發展模式。經過100多年應用,這原則引伸出來的一個後果是強調警民關係,着重樹立警隊的公眾形象。
 
英國的警隊不斷講求公眾形象、警民關係、媒體關係等公關工作,潛移默化之下,導致警隊在執法時太公關,趨向使用柔性手段,而非有效執法。2011年8月英國爆發騷亂,並迅速蔓延,情况一發不可收拾,導致大規模縱火和搶掠。事後警隊因「執法過軟」深受抨擊,而警隊亦公開承認騷亂初起時,如果警方能堅決執法,騷亂可能不會蔓延。該次教訓,使英國警隊重新檢視在公眾形象和有效執法之間,如何尋找更佳平衡,以防過於側重警察公關。
 

公眾形象和有效執法的平衡

 
覺得以往過軟,現在考慮改為較硬手法。香港情况相反。應付政治運動宜先軟後硬,未到非不得已的最後關頭不動武。但警隊卻來個先硬後軟,給人進退失據的感覺。
 
在民權高漲的民主社會裏應付學生公民抗命,使警隊陷入四面楚歌。既要棍指衝擊警方防線的佔領者,也要持盾保護黃絲帶免受藍絲帶的圍攻。既想清除非法路障,也要驅趕「公民執法」的拆除路障者,以防雙方衝突。既要應付情緒高漲的衝擊者,更要顧及全民記者、全港監警的政治環境。
 
這需要每一名警員都接受「全警公關」的思想訓練。這不是要所有警員都學習許 Sir 的公關技巧,而是要建立防禦性的心態,在處理政治事件中配備公關的警覺,牢記每一名警察的個別行動,都會影響整體的形象,任何動作都有機會被記錄、攝錄、瘋傳。有了「全警公關」的心態,魔警與俠警的事故便不會發生,讓公眾重拾對警方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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