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樹王」賴桑的家規與鐵律

30萬棵樹:不砍、不賣、不傳子

30年如一日,他一生選擇做一件對的大事,種樹是「對的大事」。
封面圖片:《賴桑的千年之約》影片截圖(網絡圖片)
 

大雪山上傳奇

 
陷入「新平庸」的台灣,已不再需要從上層社會尋求典範,卻要走向民間尋找草根的力量。
 
正如近年來,《遠見雜誌》刊出的〈平民英雄〉〈百大黃金農夫〉等專題,引起了熱烈的迴響及普遍的共鳴。大家從那裏看到了台灣中小企業及散居各地人民,求新求變的嚐試:勤奮、純樸、堅持、奉獻、分享。
 
首先想起五年前台東菜販陳樹菊女士的動人故事。她工作時間長、收入低,半世紀來居然積蓄了千萬台幣,捐助清貧孩子及購買圖書。她把人性中無私的奉獻發揮到極致,接踵而來的國際大獎反而變成她簡樸一生的負荷。
 
此刻我們發現了另一個震撼的賴桑(賴倍元)的故事。1957年出生於台中縣大雅鄉。他30年來在東勢大雪山種樹,耗資20億,種下了30萬棵樹。
 

現代版的愚公移山

 
他以愚公移山的精神,把山上的不毛之地變成珍貴森林。他把守護森林變成畢生志業,決心要傳給一代又一代一個美麗的台灣森林。他訂下種樹的三不政策:不砍伐、不買賣、不留給賴家後代。30年前種的樹苗,到今天已擁有十座山頭的森林。住在水泥森林的都市人,那裏能找到這樣一位親近大地的「台灣樹王」?
 
50多年前我在台中農學院(中興大學)讀農經,就學到森林對水土保持的重要。每次發生土石流就想到濫伐森林的災患。這位國中畢業沒有學過水土保持的賴桑,卻能幫台灣生態做出這樣大的貢獻。
 
賴桑每天五時半開車出發上山,六時穿上工作服,忙到傍晚下山回家。30年如一日,他一生選擇做一件對的大事,種樹是「對的大事」。
 
從他30年種樹的體驗中,讓我引述這本《賴桑的千年之約》作者陳芳毓整理出來一些令人省思的話:
 
樹是「地球盆景」,屬於眾人。
永續經營,種樹才有可能。
十年樹木,千年植林。
根留台灣,樹留後代。
想做大事,就不要賺大錢。
慷慨不是捐獻多少,是捐獻後還剩多少?
 

堅守信念 五項示範

 
賴桑從「種苗園丁」到「森林巨人」的30年,我歸納出他的五項示範:
一、有人做盡壞事,隻手遮天;賴桑以一人之力默默耕耘,以森林遮天。
二、有人使「河山變色」,賴桑使枯黃的大地變綠。
三、有人富可敵國,賴桑樹可富國。
四、有人禍延子孫,賴桑福延後代。
五、有人把一堆錢放進保險箱變成廢幣,賴桑把一棵苗變成樹,共享大自然財富。

 

「台灣樹王」的執着

 
「人生到底在追求什麼?」賴桑會問上山去看森林的友人。我多麼希望這些人下山以後會要求自己:即使不是「根留台灣」的種樹人,但千萬不能做一個「債留台灣」的白吃者。
 
賴桑種樹之使人震撼,是在於他有一個基本信仰:種樹造福千年,是留給子孫和地球最珍貴的資產。當有人笑他憨,笑他癡,那麼這正是大學者漢寶德教授自己所擁有的特質。他在《築人間》的自傳中寫着:「我做事的態度是很癡的,癡就是執着,長於自我反省;我的長處就是把事情做到底,不完成絕不罷休;設定一個高目標,努力以赴;遇到問題,耐心地解決。」
 
這段話宛如在描述賴桑的一生,同時也恰切地揭開「台灣樹王」一生執着的面紗。
 
原刊於《遠見華人精英論壇》,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高希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