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的殺傷力

讓市場的競爭保護着勞工,讓農民的收入上升保護着工業的工資,是用放諸四海而皆準的經濟學,不需要真的學過。如果用最低工資保護勞工,市場的競爭就再不保護了。這也是不需要學過的正確無誤的經濟學。
1月27日(指2010年1月27日——編者註)《信報》有標題云:《江蘇下月調升最低工資逾百分之十二》。內容說經濟回暖,「兩會」召開前夕,不少省市說有調升最低工資的條件。老生常談,但這一次,壓力團體的動作來得明顯了。除了年多前新《勞動合同法》與人民幣的處理失當,把神州大地弄得一團糟,最低工資在內地的殺傷力不明顯。 「最低」不夠高,地方政府忙顧左右,救一救。

 

最低工資,弊大於利

 
其實,最低工資對經濟的殺傷力嚴重,是這些日子先進之邦的經濟看不到有大復蘇可能的一個主要原因。北京的朋友不知山有虎,於是試向虎山行。我早要大聲疾呼,但有說服力的分析不容易,何況最低工資這回事,是政客活動的好籌碼,也有眾多利益或壓力團體的支持。在經濟學的範疇內,從本科課本到研究院的論文,我沒有讀過一句說最低工資對經濟有貢獻:因為政治上或職位上的需要而支持最低工資的經濟學者,一律被行家們貶低。靈魂可以出售,有價,而此價也,往往低得很。
 
我要從一個簡單而又有說服力的分析角度來把最低工資斬一刀,有好些日子了。前幾天終於想到,這裏以之起筆吧。

 

斷人財路,最低工資淘汰老弱殘兵

 

我要從「日工」的角度說起。因為一、中國的最低工資以「月」算,不以「日」或「時」算;二、日工不是天天有工作,每工作天的工資一般比同樣的全職月工的平均每天工資高出相當多。這樣,到今天,中國的日工從來沒有受到最低工資的左右,近於這規限的威脅也沒有。
 
先從目前上海的建築工人的日工工資說起吧。那裏的壯年而又技術及格的建築日工,今天的每日工資是人民幣120。2003年底是人民幣50,六年的每年平均複式增長率是百分之十六。目前上海的工程特別多,炒起了一點,而六年來略有通脹。扣除這些,六年來的平均複式增長率約百分之十二。了不起:複式實質年率百分之十二的增長率,收入每六年加倍,持續下去,12年後,上海建築工人的日工工資是480。中國日常生活的物價比先進之邦低,調整後,這是近於先進之邦的水平了。居住的地方比不上人口密度低很多的發達國家,但其他日常的生活水平會是差不多。當然,假設工資的實質增長年率維持在百分之十二水平,不可靠,有點苛求,但說近六年日工工人的收入增長驚人可沒有誇張,何況其中有一年勞動法的干擾影響了經濟整體的發展。記着,日工的工資是沒有受到最低工資的法例幫助的。
 
農民的收入增長更驚人。沿海省份,壯年的農業日工工資,2003年底約人民幣30,今天約80。算出來,複式增長年率是百分之十八強。這支持着我說過的,2000至2007這七個年頭,農民收入的增長年率達百分之二十——曾經用幾種不同的算法也大約是這個數。女的或較弱的農工的日工工資,今天約60,老弱殘兵約40。農工的全職月薪今天是800至1,500之間,前者是近於老弱殘兵了。
 
農民的生活費用比城市的低相當多,加上有天倫之樂,打個七五折是我的大約估計。換言之,神州大地只用了約八年的時間,農民的收入就追近或可與城市工人的收入打平,達到了一個農業與工、商業之間的勞力收入均衡點。工業的發展拉動農轉工,使留於農業的收入上升。倒轉過來,農民的收入上升,促成的民工荒把工業的工資推上去。去年2月20日我發表《從中國發展學得的工資定律》,其中寫道:「工業的工資,是由農作的收入決定的,用不着新勞動法的幫助。」這是個新的均衡點看法,淺的,不足道,但解答了200多年來經濟學者老是找不到圓滿解釋的工資釐定的懸案。
 
農轉工人多,農產品的價格上升理所必然。我曾屢次指出,北京千萬不要約束農產品的價格上升。若要馬兒好,讓馬兒吃草。目前央行關心通脹的言論顯得不知適從。農產品的價格上升帶來的「通脹」他們不要管,進口原料的價格上升帶來的「通脹」他們也不要管。只管其他的因素吧。
 

今天成就源於最低工資不存在

 
中國的經濟奇蹟是出現了的。今天我們問:如果中國老早就有日工的最低工資的規限——即是說最低工資一律有效地維護着或左右着所有就業的員工——中國的經濟會怎樣了?答案是不可能有今天的成就。雇主會挑選工作效率較高的員工;會聘用較少人手;為恐最低工資再提升,他們會作出對勞苦大眾不利的未雨綢繆;農轉工會緩慢下來,而最低工資加得夠高會出現工人大量回鄉歸故裏的現象——正如年多前出現過的。除非有工會的有效維護,有機會就業的工人不會容易地獲得甜頭:去年在新勞動法下,有依法及不依法的兩種工廠,工人多選不依法的,因為依法的雇主凡事苛求。另一方面,授予工會維護權力會帶來更大的災難。這是後話。
 

最低工資可致嚴峻失業問題

 
在有效或夠高的最低工資規限下,老弱殘兵的際遇會是最不幸的:他們會失去了就業的機會。跟進中國的發展30年,我最敬佩的是數之不盡的老弱殘兵,去年4月21日發表的《從造園林看中國農民的產出成本》說過了。就是今天的上海,老弱殘兵的日工工資只40元,而如果有最低工資的左右,他們會失去工作。我不反對幫助或補貼這些每月只得十天八天工作的老弱殘兵,但他們可以工作,願意低薪工作,政府有什麼理由要立下最低工資的法例,間接地不准他們工作呢?老弱殘兵有他們的尊嚴,看得起自己,工資難以糊口也要工作,比高舉最低工資的君子們偉大得多了。
 

不該抹殺敬業樂業之心

 
任何人,只要可以工作而又願意工作,無論工資多低我們要讓他們工作——這是我信奉不疑的。敬業樂業是人的權利,奇怪是高舉人權的眾君子也往往高舉最低工資。說不通的邏輯那麼淺,是真的不知道嗎?還是因為政治遊戲的需要呢?
 
我贊同補貼那些樂於自食其力但收入不足糊口的人。當年佛利民建議的「負所得稅」(negative income tax)就是這個意思。 「負所得稅」有不容易處理的漏洞,北京的朋友聰明,總可以想出其他的協助辦法。從西方進口的最低工資得到支持,有兩個原因。其一是無知的勞苦大眾以為鴻鵠將至,對自己有利;其二是有知的利益團體可以利用。我的主張,是先讓可以工作而又願意工作的人自由地選擇對社會有貢獻的就業,工資再低也要讓他們做,有需要時政府可再為他們作其他安排,尤其是協助他們增加知識。讓市場的競爭保護着勞工,讓農民的收入上升保護着工業的工資,是用放諸四海而皆準的經濟學,不需要真的學過。如果用最低工資保護勞工,市場的競爭就再不保護了。這也是不需要學過的正確無誤的經濟學。
 
原刊於人文經濟學會平台,獲該社授權刊登。
 
(封面圖片:網絡圖片)
 
 

張五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