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給側改革」的概念提出之後,引發了對中國需要什麼樣改革的思考。儘管這一改革具有廣泛的內容,包括「去產能、去庫存、去槓桿、補短板」,但歸根結底就是要理順政府和市場或企業之間的關係。在健全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本身在調節產能和庫存、補短板方面發揮關鍵作用。因為市場本身也會有失敗的時候,政府就需要扮演市場所不能起的作用,補救市場的短板和失敗。但不管在怎樣的情況下,政府不能取代市場而調節經濟活動。一旦政府取代了市場,經濟活動就會嚴重失衡。中國在過去很多年積累了那麼龐大的產能、庫存,在那麼多領域出現嚴重短板,就是政府和市場作用嚴重失衡的產物。從這個角度來看,供給側改革的核心就是「去槓桿」,尤其是去製度槓桿,即政府乾預市場經濟活動的種種手段和方法,包括顯性和隱性的製度。
因為企業是國家經濟發展的主體,人們開始去探究企業所面臨的各種制度槓桿的成本和制約。近日《人民日報》整版發表了對53家企業所做的實地調查,再次說明去制度槓桿的重要性。調查發現,困擾企業最大的就是制度性成本。這裡所謂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就是由於體制機制問題而造成的經濟、時間和機會等各種成本。中共十八大三中全會以來,中國經濟改革的重點就是要下放行政審批權,給企業更多的權力。但事實上並不是這樣。在很多地方,一些用來幫助企業減低成本的政策,要不淪落為空頭支票,要不到最後反而增加了企業成本。政策鬆綁表面化,理論上為企業帶來便利,但實際上則增加企業的成本。稅費、評估、檢測等制度性交易成本讓企業不勝其擾。更有甚者,即使高層呼籲行政審批權下放,但到了基層,權力下放後接不住或不想接。文件治理經濟的現象十分嚴重,並且文件往往缺少細則,政策口號出了一籮筐,企業仍然是畫餅充飢。報告的結論是,作為有形之手的政府仍在不恰當乾預市場,企業在呼呼建立「親」「清」的政商關係。
這份報告所揭示的現象並不讓人驚奇,因為稍微了解中國經濟現狀的人都知道,這些現像是存在於中國經濟中的痼疾。但這份報告提出了非常嚴肅和嚴峻的問題:為什麼改革越多,體制的弊端就越多越嚴重?十八大三中全會提出經濟改革的目標是市場起決定性作用,政府起更好的作用。這一改革目標是繼1992年中共十四大提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概念以後,對政府和市場關係最為明確的表述。這個政策目標應有助於理順政府和市場之間的關係,有效推動經濟改革的深化。不過,企業和政府打交道的經驗則不是這樣的,它們和政府的關係不是簡化了,而是更複雜了;政府不是簡政了,而是繁政了。
為什麼會這樣?不能回答這個問題,就很難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不妨圍繞著政府和市場關係的變化,回顧中國經濟改革的進程。不難看出,甚至「去制度槓桿」也不是什麼新的概念,即使之前沒有直接使用過這個概念,但通過體制改革為企業鬆綁的思想和改革行為早就有了。
批權的下放很不理想
中國改革的總方向是要實現從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的轉型。在1980年代,改革的目標就是分權,要政府向企業分權,但1980年代分權的主線是從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的分權。 1980年代更提出了迄今仍然有效的改革口號,即「小政府、大社會」。政府小了,社會就可以長大。類推也可以說,「小政府、大企業」,政府小了,企業就可以大起來。所以,歷經江朱時代到胡溫時代,每一屆政府的其中一個改革重點都是行政體制改革,都希望通過它來調整政府和市場(企業)的關係。其中,朱鎔基總理的「拆廟趕和尚」改革方案最為激進和有效,大大減少了政府機構和人員的數量,市場空間有了長足的發展。在朱鎔基改革期間,一方面是從地方向中央的集權,另一方面是從政府向市場的分權。市場或者社會的進步都和行政體制改革有關。
十八大以來,政府機構的調整空間變得極其有限。這個現像在胡溫時代已經開始出現,當時政府開始向服務型轉型,要求政府承擔更多的提供社會服務的責任和功能,政府有了擴張的動力。十八大以來,政府機構改革不再是改革的重點,這個現像是可以理解的。取代機構改革的是行政審批權的下放。經過前面幾波的行政體制改革,儘管政府機構減少和減小了,但仍然掌握著大量的行政審批權,有效地制約著企業的發展。為了減少行政審批權,各地(尤其是自由貿易區內)還制定了負面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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