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視局限推斷失靈

——推斷香港的前途

香港不景的推斷只應驗了約八年,沒有十多年,因為2004年內地推出自由行,跟着是放寬內地人到香港投資。2010年內地與香港的優質青年的工資差距收窄到大約一與三之比,香港的難關其實未過。   這例子教的,是預測不到的局限轉變(例如自由行與內資進港),會影響推斷的準確性,時間長短的推斷因而是大麻煩。推斷十年以上的不景,準了約八年,不太差,但如果內地不大手幫一把,十年會是太短了。原則上內地協助香港對自己有利,早就應該這樣做。然而,外匯外流的恐懼是故老相傳的成見,這種局限的變動不是無從推斷,而是牽涉到遠為複雜的交易(政治)費用的局限,考查的成本是太高了。   說香港今天難關未過,我可以容易地指出一個近於災難性的可能發展。如果香港推出最低工資——2010年看事在必行——不需要是很高的「最低」,只要是廣泛地影響着最低層的工資水平,那麼一旦內地取消進口稅,或把深圳改為自由港,我的推斷是香港的經濟會出現一個難以解救的困局:自由行會倒轉過來,香港的商店租金會跌得頭破血流,牽一髮而動全身,全面的效果如何不好寫下去。從國家利益的角度看,內地撤銷進口關稅也是早就應該做的。說足以為大禍的最低工資不需要很高,因為只要下頭的工資被「托」住,上頭的有需要時難以下調!   推斷失靈的原因   多年以來,類似的大大小小的推斷,屬「宏觀」的,我作過多次。一位朋友說他算過,26次全中。其實大部分不是真的全中,只是中主要的一部分,因為跟着而來的局限轉變我事前沒有算進去。那些是想三幾天就動筆的專欄推斷文章,沒有像30年前我想了近兩年才動筆推斷中國會走的路那麼慎重。另一方面,政治上的局限我是門外漢,通常是經濟考查的大難題。例如2007年前我真的意料不到北京會推出新《勞動合同法》,推出把我弄得手忙腳亂。我怎會意料不到呢?因為在我熟知的地區競爭制度下,價格管制難以推出:對地區的競爭不利,地區政府會一致反對。工資管制也是價格管制。我料不到新勞動法的推出可以完全不徵求地區政府的意見,因為北京上頭歷來有這樣的諮詢。政治的局限真的不容易掌握。   回頭說傳統的宏觀經濟分析的失誤,本文要指出的重點,是這分析牽涉到的局限轉變是很表面性的,例如物價、工資、利率、政府財政、貨幣政策等。不是說這些局限變量不重要,而是宏觀分析歷來不深入地調查這些變化的底因局限。尤其是,在那重要的交易費用(應該廣泛地看為社會或制度費用)的考查上,傳統的宏觀分析歷來交白卷。解釋世事,交易費用的重要毋庸細說。然而,當我們能成功地把交易費用局限的轉變翻為價格或代價轉變時,用上的選擇理論(theory of choice)永遠是價格理論(theory of price)——莫名其妙地被稱為「微觀」。   沒有誰不同意,宏觀分析也是以個人在局限下作選擇為基礎,然後加起來而「宏」之。問題是如果個人選擇的局限指定不足夠——尤其是漠視了交易費用——加起來的「宏觀」對現象的解釋力令人尷尬。我有這樣的意識:傳統的微觀是暗地裡假設交易費用不存在;傳統的宏觀是暗地裡假設交易費用存在,但不管是些什麼!正面而又明確地引進交易費用,微、宏二觀的分別不會存在。原則上,上世紀六十年代興起的所謂「新制度經濟學」是走這「正面而又明確」的路,但走歪了,歪得離奇,無從驗證的博弈遊戲與不知何物的術語把整個本來是有希望的發展破壞了。   本文為張五常教授於2011年3月出版《收入與成本——經濟解釋卷二 神州增訂版 供應的行為(上篇)》的前言與第三章第三節〈漠視局限推斷失靈〉,獲作者授權刊登。   (封面圖片:花千樹提供)
 
香港不景的推斷只應驗了約八年,沒有十多年,因為2004年內地推出自由行,跟着是放寬內地人到香港投資。2010年內地與香港的優質青年的工資差距收窄到大約一與三之比,香港的難關其實未過。
 
這例子教的,是預測不到的局限轉變(例如自由行與內資進港),會影響推斷的準確性,時間長短的推斷因而是大麻煩。推斷十年以上的不景,準了約八年,不太差,但如果內地不大手幫一把,十年會是太短了。原則上內地協助香港對自己有利,早就應該這樣做。然而,外匯外流的恐懼是故老相傳的成見,這種局限的變動不是無從推斷,而是牽涉到遠為複雜的交易(政治)費用的局限,考查的成本是太高了。
 
說香港今天難關未過,我可以容易地指出一個近於災難性的可能發展。如果香港推出最低工資——2010年看事在必行——不需要是很高的「最低」,只要是廣泛地影響着最低層的工資水平,那麼一旦內地取消進口稅,或把深圳改為自由港,我的推斷是香港的經濟會出現一個難以解救的困局:自由行會倒轉過來,香港的商店租金會跌得頭破血流,牽一髮而動全身,全面的效果如何不好寫下去。從國家利益的角度看,內地撤銷進口關稅也是早就應該做的。說足以為大禍的最低工資不需要很高,因為只要下頭的工資被「托」住,上頭的有需要時難以下調!
 

推斷失靈的原因

 
多年以來,類似的大大小小的推斷,屬「宏觀」的,我作過多次。一位朋友說他算過,26次全中。其實大部分不是真的全中,只是中主要的一部分,因為跟着而來的局限轉變我事前沒有算進去。那些是想三幾天就動筆的專欄推斷文章,沒有像30年前我想了近兩年才動筆推斷中國會走的路那麼慎重。另一方面,政治上的局限我是門外漢,通常是經濟考查的大難題。例如2007年前我真的意料不到北京會推出新《勞動合同法》,推出把我弄得手忙腳亂。我怎會意料不到呢?因為在我熟知的地區競爭制度下,價格管制難以推出:對地區的競爭不利,地區政府會一致反對。工資管制也是價格管制。我料不到新勞動法的推出可以完全不徵求地區政府的意見,因為北京上頭歷來有這樣的諮詢。政治的局限真的不容易掌握。
 
回頭說傳統的宏觀經濟分析的失誤,本文要指出的重點,是這分析牽涉到的局限轉變是很表面性的,例如物價、工資、利率、政府財政、貨幣政策等。不是說這些局限變量不重要,而是宏觀分析歷來不深入地調查這些變化的底因局限。尤其是,在那重要的交易費用(應該廣泛地看為社會或制度費用)的考查上,傳統的宏觀分析歷來交白卷。解釋世事,交易費用的重要毋庸細說。然而,當我們能成功地把交易費用局限的轉變翻為價格或代價轉變時,用上的選擇理論(theory of choice)永遠是價格理論(theory of price)——莫名其妙地被稱為「微觀」。
 
沒有誰不同意,宏觀分析也是以個人在局限下作選擇為基礎,然後加起來而「宏」之。問題是如果個人選擇的局限指定不足夠——尤其是漠視了交易費用——加起來的「宏觀」對現象的解釋力令人尷尬。我有這樣的意識:傳統的微觀是暗地裡假設交易費用不存在;傳統的宏觀是暗地裡假設交易費用存在,但不管是些什麼!正面而又明確地引進交易費用,微、宏二觀的分別不會存在。原則上,上世紀六十年代興起的所謂「新制度經濟學」是走這「正面而又明確」的路,但走歪了,歪得離奇,無從驗證的博弈遊戲與不知何物的術語把整個本來是有希望的發展破壞了。
 
本文為張五常教授於2011年3月出版《收入與成本——經濟解釋卷二 神州增訂版 供應的行為(上篇)》的前言與第三章第三節〈漠視局限推斷失靈〉,獲作者授權刊登。
 
(封面圖片:花千樹提供)

張五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