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國政治發生巨大變化,西方亦對中國政治感覺到巨大的不確定性。的確,十八大後無論個人層面還是體制層面,中國政治外交引入了諸多變化,改變了以往的運作方式。在中國經濟進入新常態的同時,政治也已經進入了新常態。正因為是政治新常態,西方一些人對現行政治充滿猜疑,背後就是對中國政治的誤讀。在很大程度上,種種誤解和誤讀已經開始影響到一些國家的對華政策。
概括地說,西方的誤讀主要表現在五個大方面。
第一,十八大以來政治的集權趨向。十八大之後,集權趨向很是明顯,例如成立了包括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和中央軍委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領導小組在內的領導小組,迅速改變了十八大之前頂層權力比較分散的局面。近來高層又進一步回歸中共十六大之前的「政治核心」概念。這些變化迅速影響了西方對中國政治的看法,人們擔憂中國政治是否因為集權而再次走向個人專制,政治體制是否會回到從前的高度神秘狀態,決策不透明,難以預測。
這裏的問題並不是中國高層新的集權方式本身,而是人們對集權的判斷。在觀察中國政治過程中,人們往往對分權賦予積極的意義,把分權和民主化聯繫起來,而把集權賦予負面的意義,把集權和專制聯繫起來。這主要是因為中國改革開放之前,毛澤東時代個人集權給國家帶來了巨大的衝擊,人們對集權談虎色變。這種心態不僅流行於西方,也流行於很多中國人中間。不過,實際上,從政治體制的實際運作來看,集權並不包含這樣的道德判斷涵義,集權需要做更多的理性分析。
改革需要權力的集中
十八大之後,集權為什麼變得需要?簡單地說,從前的頂層權力分散的運作方式難以為繼,如果繼續下去就會損害到執政黨的生存與發展,唯一的辦法就是改變這種情況。十八大之前,政治局常委的權力分布過於分散,每個成員只負責各自的領域,並在該領域享有最大甚至是最終的發言權,並且各個成員之間的有效協調並不存在。這種體制類似於頂層「分封制」。正是這種制度特徵才造成後來的「周永康現象」,即「團團伙伙」現象,或者政治學上所說的「寡頭政治現象」。周永康、令計劃、軍中的徐才厚和郭伯雄都屬於黨內寡頭政治。黨內「團團伙伙」的形成使得頂層權力不再正常運作,而是過度的制衡。
這正是胡錦濤那一屆領導層所發生的情況,他們在開始的時候也有雄心勃勃的改革計劃,但最終因為無窮的阻力而沒能成功實施。更嚴重的是,黨內「團團伙伙」的形成直接威脅到了執政黨的生存和發展。這種威脅遠遠超出了今天的經濟腐敗行徑所能帶來的威脅。此外,改革的頂層設計、克服既得利益對改革的阻礙、推行大規模的反腐敗運動等等,都要求有權力的集中。沒有有效的權力集中,所有這些方面的情況都會惡化,直到最後危機的爆發。
近來提出新的「核心」概念,問題的核心不是是否要回到十六大之前的體制,而是政治責任問題。十六大之前,中共的表述為「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但十六大之後改為「以胡錦濤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十八大延續了這個提法,即「以習近平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中共高層需要一個核心。鄧小平在1989年天安門事件之後把核心的必要性說得非常清楚。不過,人們總是把核心和「個人專制」聯繫起來。
實際上,鄧小平這裏所強調的並不僅僅是核心的權力,更是核心所要承擔的政治責任。任何政治體制下,都必須有人承擔主要的政治責任,無論是總統制還是內閣制,都是如此。承擔政治責任是任何一個體制有效運作的要求。在十八大之前,中國形成了人們所說的「集體總統制」。但在這個制度下,經常出現集體決策導致無人決策,集體負責導致無人負責的局面。十八大之後,政治責任落實到位。例如除了中央軍委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領導小組,其他幾個小組的組長都是習近平,副組長則是李克強,其他的幾位常委則根據工作的需要分配到不同的小組。權力與責任是一個職位的兩個方面,因此,在人們看到權力集中的同時,也必須理解政治責任承當的重要性。
再者,權力的集中化並沒有增加西方一些人所認為的中國政治的「神秘性」。公開透明度是中國政治的發展方向。儘管這方面仍然有巨大的空間,但總體趨勢呈現出更多的公開和透明。十八大之後成立的這些領導小組和以往的領導小組不同,以往的都是非正式的、不公開和透明的,人們不知道小組是否存在、成員是誰,如何運作的。但十八大之後設立的小組都是正式、公開、透明的,小組的活動都公諸於眾。
西方所擔憂的第二個頂層政治變化是政治的制度化問題。一些人認為斯大林當時的集權也是有依據的,即之前的相對分權的狀態不可持續性,如果持續下去就會威脅到蘇共的生存和發展。不過,斯大林的體制最後因為權力缺少制約而走向了個人專制,給蘇共帶來了巨大的災難。一些人認為,十八大之後的變化剛好說明了中國政治體制的制度化低水平,低水平表明這個制度很容易遭到改變,從而回歸到個人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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