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民主制度與佔中反思香港未來

香港現在的政制,是一個不倫不類的畸形制度,完全不符合許多民主制度行之有效運作的模式。當人民對政府官員不滿意,根本沒有反駁和撤換的機制,因為有佔大多數議席的建制派非理性地護航。由此怨氣日深,經過多年積累,遂醞釀出今日佔中的浪潮。其背後真正的動機,是反對這無理的機制與無能的政府。
問香江昔日如何?
朝也笙歌,暮也笙歌。
問香江今日如何?
朝也干戈,暮也干戈。
昔日也,二十里沽酒樓香風綺羅,
今日個,兩三個打漁船落日滄波。
光景蹉跎,人物消磨;
昔日香江,今日南柯。
 
改自《雙調・天香引・西湖感舊 》── 湯式(註1)
 

一、香港的政治瘟疫

 
烟雨迷濛的周末下午,眺望着那沒有盡頭的車龍,堵在沒有出路、如蟻行的車廂內,思索着,熟稔的香江,緣何至此?在佔中浪潮衝擊下的香港人,直有點像患了流行性感冒,失去了平日的溫文爾雅、理性邏輯,只看到非善即惡的紛爭。就像拙文提到那些罵我「愚蠢、無知」與「斷交」(註2)的朋友一樣,際此是非不分、人心動盪的歷史時刻,多少人患上了「黃眼症」或「藍眼症」?帶着顏色眼鏡看世界,凡事非「黃」即「藍」,非友即敵,相互抹黑,散播仇恨。 其實不論你是紅橙黃綠青藍紫,這世界原是七彩繽紛、無限風光的,為何只看到人生只有一種「美麗的色彩」?精神病最難治,情誼最易失。在感性的偏見裏,任何忠言,皆為逆耳!但願蒙蔽人們理性的陰霾,盡早散去,回復晴朗的青天! 
 
在芸芸的爭拗中,最受人迷醉的,好像是一致推崇的、被譽為普世價值的民主,是人類的烏托邦!有些人,不惜一切代價去獻身爭取。日前拔萃老同學柏子儀旅居美國數十載,回港目睹一切,云:「真奇怪,美國這民主社會早已千瘡百孔,香港人還想學來幹嗎?」身在福中不知福,朦朧的美感,特別令人迷醉。香港人談民主,崇尚民主,但不少人對民主的制度,連最基本的精神和核心價值,好像還不大了了。月前,徇眾要求,中華智慧管理學會於2014年10月4日舉行了一個專題講座,由我與岑練英教授主講。以下是我的一些核心內容:
 

二、民主的制度

 
今天的民主(democracy)概念,源自西方希臘,逐漸發展了自由主義(liberalism)。民主的希臘文是 demokraiu,由 demos(人民)與 krateein(治理)組成,認為國家是屬於人民的。國家的最高權力(主權),在全體人民的手中。政府只是管理國事的「辦事處」,由人民委派他們自己的人去執行任務。「辦事處」的人有什麼計劃,須提交全體人民或代表考慮,批准後才可實行。「辦事處」的人不得做出違反人民意旨的事,否則人民可撤換他們。民主的制度,大概可分為直接民主與間接民主兩種。 
 

直接民主與間接民主

 
直接民主(直接的民權)最早出現在希臘雅典,當時的社會一半以上是奴隸,有公民資格的,只不過約5萬人,以此成立國民大會。但經常出席的,不過數千。開會時,因為出席人數太多,於是抽籤選出五百人會(Council of 500)。為增進效率,下面又設多個委員會,與一個十人將軍團,專責處理國務。可見此制度,在實際的操作上,只適合小國寡民。這裏的所謂直接,乃是一切政策與辦法的決定權,直接來自國民大會,而不是由人民代表的機構所決定。
 
間接民主或稱代議民主是現今最流行的制度。由人民選出代表,負責處理國政。大概可分為:內閣制、總統制及委員制。
 

內閣制

 
英國採用的是內閣制,國會是最高的權力機構,內閣是行政委員會,直接對國會負責。若內閣遇到國會投不信任票時,如認為國會不能代表民意,可解散國會,直接請人民做主。若人民認為國會是對的,就選出反對內閣的新國會;若否,則選出支持內閣的新國會。最近戴耀廷提出解散立法會的建議,就是基於英國的民主制度。
 

總統制

 
美國則採用總統制。跟內閣制最大的分別,是行政權(總統)與立法權(國會)絕對地分開。總統與國會皆由人民直接選舉出來。他們互不相關,只向人民直接負責。總統無權解散國會,所以他們中間只有平衡牽制 (check and balance)。近日民主黨的奧巴馬,面對着共和黨剛取得過半數議席的國會,在未來的施政上,將舉步維艱,因而被形容為跛腳鴨政府。年前美國的財政預算案不獲國會批准,導致政府機構差點完全停頓,正是在這個制度下所產生的惡果。
 
美國採取的總統制,其中的平衡牽制亦有其害。(亞新社圖片)
美國採取的總統制,其中的平衡牽制亦有其害。(亞新社圖片)
 

委員制

 
瑞士則採用委員制。這是一種修正的內閣制,稱為行政委員會 (federal council),沒有黨的陣線。任期固定,委員可擁有不同的政見。他們受制於立法機構,國會中如投反對他們的票,雖不必辭職,但必須修正。
 
在民主的制度下,人民的意見是極難統一的,所以必須要有妥協的機制,最後以少數服從多數,作為終極決定。通常國事的大方針,多由政黨提出。英國和美國是兩黨制。英國原有三黨,但自由黨後來式微了,所以剩下兩黨,因為其他小黨沒有影響力。法國是多黨制,因此經常需要聯合組織政府。通常一個民主國家,最少要有兩個以上的黨,一個執政,一個監督,才能健康地運作。
 

香港的民主政制

 
香港現在的政制,是一個不倫不類的畸形制度,完全不符合許多民主制度行之有效運作的模式。當人民對政府官員不滿意,根本沒有反駁和撤換的機制,因為有佔大多數議席的建制派非理性地護航。由此怨氣日深,經過多年積累,遂醞釀出今日佔中的浪潮。其背後真正的動機,是反對這無理的機制與無能的政府。批評往往比做事容易得多,明知永遠都無法執政,反對派可以毫無保留、吹毛求疵地抨擊政府,立法會甚而被激進的議員騎劫,癱瘓政府的運作。這是香港政情的悲哀。
 

三、民主的基本意義和特質

 
民主的基本信念,是國家或社會的價值不在集體,而在個人。 有個人意志,才有集體的意志,個體是集體的基礎。着重個人的價值、人格與尊嚴。讓個人的特長與才力,有自由發展的機會。其核心價值,就是人權。人雖生而平等,但稟賦不同,極難統一。因此,要實行民主,就必須要在意見分歧下,相互尊重、保持客觀理性,並遵守如下條件,才能有效運作。否則,就只會淪為永恒的、你死我活的鬥爭。明末的朋黨之爭,最終導致王朝的覆沒,就是最好的例子。現在香港的議員在立法會上,出現種種無理性的行為,正逐步重蹈歷史的覆轍。
 
容忍:人民有自由表達的權利,不以人廢言,不以言獲罪。少數服從多數,這是一種不得已的抉擇。而失敗的不吃虧,因為要保障全民。
 
討論:任何事情都會有不同看法,沒有絕對的對錯。因此,人們必須在冷靜、理性的氣氛下討論,反對任何強迫性的灌輸(indoctrination)。人們對問題可盡量發揮個人的見解,相互批評,甚至互相謾罵,然後再讓民眾決定。而在這過程中,最重要的關鍵,是在討論中以理性說服群眾,同時要尊重對方的發言權。
 
平等與博愛: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是精神上的平等。實際上,人有智、愚、賢、不肖的區別。在民主制度中是用博愛來彌補。大家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
 
保障人權:這是出自人性的考慮。有崇高的理想,是人類社會的一個實驗。通過選舉、創制、複決、罷免等,來保障公民的權利。主要的目的是:個人的自由、財產的保障。
 
這種人權的思想,源自1215年的英國《大憲章》(Magna Carta)。其後1679年,通過《人身法案》 (Habeas Corpus Act)與1689年的 《人權法案》。直至1776年《美國獨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和1789年法國《人權宣言》,終於建立了近代民主國家的雛形。而在1793年法國的 Jacob in Constitution,更指出社會對其不幸的人民,負有維持生存的任務,能工作時,給予就業的機會,並保證生存必須的報酬,這包括:就業保障、失業保險、貧病的照顧及義務教育等,以彌補在民主社會中,出現的貧富懸殊及不公平的現象。
 
註1:「香江」原文為「西湖」。此元曲原寫杭州西湖的劇變。公元1356年,張士誠部襲殺元朝守將,佔領杭州,和朱元璋所領導的反元軍形成對立之局。公元1365年,張士誠失敗,朱元璋勝利。杭州陷於戰亂之中達十年之久。這首小令的題目雖為《西湖感舊》,實際上是感嘆整個杭州的盛衰 。
註2:彭泓基,《悲劇的誕生》,灼見名家網站。
 
明天預告:民主制度的弱點
 

彭泓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