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義的三種面貌

自由主義是一種政治哲學,以自由、平等為核心價值,自由主義者普遍支持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宗教自由、自由市場、公民權利、民主社會、世俗(secular)政府以及國際合作等觀念和方案。   自由主義首見於啟蒙時代(Age of Enlightenment),乃當時西方哲學家和經濟學家提出的政治觀,以對抗世襲特權、國家宗教、君主專制,以及「君權神授說」(divine right of kings)等當時被視為正統的社會、政治規範。在英美兩國,自由主義作為政治運動,以追求自由為主,但在法國,在 Rousseau 思想的影響下,則演變成對平等觀念的嚮往。   及至20世紀,「自由主義」一詞所涉範圍變得甚廣,視乎論者對自由、平等原則的理解和着眼點而已;事實上,即使同屬自由主義者亦往往互相攻伐,抨擊對方為非自由派或反自由派。   自由觀念的演化   1980年代自由主義呈現三種模式:一、「經典自由主義」;二、「社會自由主義」(或「社會民主主義」);三、「極度多樣化的自由主義」(由偉大自由思想家 Isiah Berlin 試圖提出)。   美國的現代自由主義一詞已有新義,乃著重平等的社會自由主義,其平等至上的特點,與啟蒙時代著重自由的自由主義產生分岐。因此,昔日的自由主義現已改稱為經典自由主義,而在美國則稱之為自由意志主義(libertarianism)。   歐洲方面,自由主義一詞則仍保留本來含義,亦即經典自由主義,但為免與美國的社會自由主義混淆,於是又有歐洲自由主義之稱。自由主義在20世紀的歐洲(特別是歐洲大陸),強調平等的程度比美國的社會自由主義猶有過之,或更應稱為社會民主主義。   歐美兩地現代自由主義強調平等的程度日深,亦顯示對自由概念的着眼點產生變化。從經典自由主義的觀點出發,自由指的是個人不受外來束縛的自由,但若從社會民主主義的立場而言,自由則指通過集體參與政治生活,從而掌握個人命運的自由。   正如 Isaiah Berlin 所說,經典自由主義的所謂自由乃消極自由(negative liberty),以個人為中心,而社會民主主義的所謂自由則為積極自由(positive liberty),繫於無論大社會或小社區中政治生活的集體參與。相對於歐洲的社會民主主義,美國的社會自由主義包含較多消極自由元素,而積極自由元素則較少。   根據經典自由主義的觀點,經典自由主義式民主制度的首要任務,在於保障政治和經濟方面的各種自由;而保障私有產權、自由市場、低稅率、平衡預算、有限政府,則被視為維護經濟及政治生活自由的關鍵因素。   經典自由主義者眼中,經濟平等就是人人機會平等(或公平競爭環境),而非經濟成果均等。此輩認同政府有義務確保人人機會平等,但卻反對將平均經濟成果預設為政治目標,皆因此舉有剝奪私有產權之虞,有違經濟與政治的自由。   在高度互通的世界,任何國家或地區的民眾不時會受到海外的政經衝擊,即使沒有直接關係,但卻難免牽連受損。這些經濟衝擊,常常經由高度互通的國際市場廣為傳播。   各地民眾往往對全球互通為政治與經濟帶來的裨益不甚了了,即使對其長遠價值有所認識,仍會以為政府應可保障他們免受即時衝擊。   民選政府有責任幫助弱勢民眾安渡困厄;奉行經典自由主義的民主政體,更應在盡力維護各種政經自由的大前提下,採取最利民紓困的政策。   中國1979年起對外開放,加上經濟日漸全球化(包括連番金融及經濟危機),對香港自然產生既深且遠的影響。由此而起的種種社經問題,更令美國當前面對的問題頓顯小巫見大巫,但香港的問題至今尚未解決,若發生在其他社會,恐怕早已變得更加四分五裂。   自由思潮的消長   美國自由主義與歐洲社會民主主義的誕生,都是由於20世紀出現的各項危機,分別有美國經濟大蕭條、兩次世界大戰以及共產主義在蘇聯崛起。推行社會福利國家制度,可算是化解各地經濟困局的中庸之道,否則單靠私人資本市場,無法解決問題,採用此制度無需依賴社會主義甚或共產主義,可避免偏離自由主義原則而採取諸如廢除私有產權之類的高壓手段。   觀乎歐洲社會民主主義的國家主義和民粹主義程度,尤甚於美國的社會自由主義。在歐洲大陸,為求挽救經濟困境,當局較傾向於實行工業國有化,並直接提供社會服務,甚至以加稅方式強行實現收入重新分配;但英、美兩國的政府介入措施,則傾向於通過規管私人企業,並以補貼及稅項方式改變市場誘因,從而扭轉市場失靈。   英語世界和歐洲大陸的不同識智傳統,以及各自的種種制度,也許是不同的歷史源流所致。秉承法、德傳統的歐陸哲學家由於深受 Rousseau 和 Hegel […]
自由主義是一種政治哲學,以自由、平等為核心價值,自由主義者普遍支持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宗教自由、自由市場、公民權利、民主社會、世俗(secular)政府以及國際合作等觀念和方案。
 
自由主義首見於啟蒙時代(Age of Enlightenment),乃當時西方哲學家和經濟學家提出的政治觀,以對抗世襲特權、國家宗教、君主專制,以及「君權神授說」(divine right of kings)等當時被視為正統的社會、政治規範。在英美兩國,自由主義作為政治運動,以追求自由為主,但在法國,在 Rousseau 思想的影響下,則演變成對平等觀念的嚮往。
 
及至20世紀,「自由主義」一詞所涉範圍變得甚廣,視乎論者對自由、平等原則的理解和着眼點而已;事實上,即使同屬自由主義者亦往往互相攻伐,抨擊對方為非自由派或反自由派。
 

自由觀念的演化

 
1980年代自由主義呈現三種模式:一、「經典自由主義」;二、「社會自由主義」(或「社會民主主義」);三、「極度多樣化的自由主義」(由偉大自由思想家 Isiah Berlin 試圖提出)。
 
美國的現代自由主義一詞已有新義,乃著重平等的社會自由主義,其平等至上的特點,與啟蒙時代著重自由的自由主義產生分岐。因此,昔日的自由主義現已改稱為經典自由主義,而在美國則稱之為自由意志主義(libertarianism)。
 
歐洲方面,自由主義一詞則仍保留本來含義,亦即經典自由主義,但為免與美國的社會自由主義混淆,於是又有歐洲自由主義之稱。自由主義在20世紀的歐洲(特別是歐洲大陸),強調平等的程度比美國的社會自由主義猶有過之,或更應稱為社會民主主義。
 
歐美兩地現代自由主義強調平等的程度日深,亦顯示對自由概念的着眼點產生變化。從經典自由主義的觀點出發,自由指的是個人不受外來束縛的自由,但若從社會民主主義的立場而言,自由則指通過集體參與政治生活,從而掌握個人命運的自由。
 
正如 Isaiah Berlin 所說,經典自由主義的所謂自由乃消極自由(negative liberty),以個人為中心,而社會民主主義的所謂自由則為積極自由(positive liberty),繫於無論大社會或小社區中政治生活的集體參與。相對於歐洲的社會民主主義,美國的社會自由主義包含較多消極自由元素,而積極自由元素則較少。
 
根據經典自由主義的觀點,經典自由主義式民主制度的首要任務,在於保障政治和經濟方面的各種自由;而保障私有產權、自由市場、低稅率、平衡預算、有限政府,則被視為維護經濟及政治生活自由的關鍵因素。
 
經典自由主義者眼中,經濟平等就是人人機會平等(或公平競爭環境),而非經濟成果均等。此輩認同政府有義務確保人人機會平等,但卻反對將平均經濟成果預設為政治目標,皆因此舉有剝奪私有產權之虞,有違經濟與政治的自由。
 
在高度互通的世界,任何國家或地區的民眾不時會受到海外的政經衝擊,即使沒有直接關係,但卻難免牽連受損。這些經濟衝擊,常常經由高度互通的國際市場廣為傳播。
 
各地民眾往往對全球互通為政治與經濟帶來的裨益不甚了了,即使對其長遠價值有所認識,仍會以為政府應可保障他們免受即時衝擊。
 
民選政府有責任幫助弱勢民眾安渡困厄;奉行經典自由主義的民主政體,更應在盡力維護各種政經自由的大前提下,採取最利民紓困的政策。
 
中國1979年起對外開放,加上經濟日漸全球化(包括連番金融及經濟危機),對香港自然產生既深且遠的影響。由此而起的種種社經問題,更令美國當前面對的問題頓顯小巫見大巫,但香港的問題至今尚未解決,若發生在其他社會,恐怕早已變得更加四分五裂。
 

自由思潮的消長

 
美國自由主義與歐洲社會民主主義的誕生,都是由於20世紀出現的各項危機,分別有美國經濟大蕭條、兩次世界大戰以及共產主義在蘇聯崛起。推行社會福利國家制度,可算是化解各地經濟困局的中庸之道,否則單靠私人資本市場,無法解決問題,採用此制度無需依賴社會主義甚或共產主義,可避免偏離自由主義原則而採取諸如廢除私有產權之類的高壓手段。
 
觀乎歐洲社會民主主義的國家主義和民粹主義程度,尤甚於美國的社會自由主義。在歐洲大陸,為求挽救經濟困境,當局較傾向於實行工業國有化,並直接提供社會服務,甚至以加稅方式強行實現收入重新分配;但英、美兩國的政府介入措施,則傾向於通過規管私人企業,並以補貼及稅項方式改變市場誘因,從而扭轉市場失靈。
 
英語世界和歐洲大陸的不同識智傳統,以及各自的種種制度,也許是不同的歷史源流所致。秉承法、德傳統的歐陸哲學家由於深受 Rousseau 和 Hegel 的思想影響,大多傾向民粹主義及國家主義,而英、美兩國在 John Locke 和 Adam Smith 思想影響下,經典自由主義傳統則遠較歐陸深厚。
 
值得注意的是20世紀有部份經典自由主義者視社會民主主義和社會自由主義為包藏禍心的觀念。Hayek 在1944年發表的 Road to Serfdom 一書中,即預警政府操控過甚勢將暴政收場,質疑英國學術界普遍認為法西斯主義是針對社會主義的資本主義反動;在他看來,無論共產主義、社會主義、法西斯主義、德國納粹主義、社會民主主義,以及社會自由主義,統統對經典自由主義構成威脅,皆因此等主義都把國家凌駕於個人之上,只是程度上有所不同而已。
 
John Rawls 在著作 A Theory of Justice(1971, 1975, 1999年)中,為美國社會自由主義申辯,以個人自利的觀點出發,作為收入重新分配的理據;又借 James Buchanan 和 Gordon Tullock 兩位經典自由主義經濟學家1962年合著的 The Calculus of Consent: Logical Foundations of Constitutional Democracy 中始創的「無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概念,從而提出個人若不知自己將來的收入是好是壞,則自然會甘願支付保險費,以換取在一旦陷於貧困時可得到收入轉移,以改善生活條件。對於要為所信奉理念作出知性申辯的美國社會自由主義者,Rawls 的哲學思想自是被奉為金科玉律。
 
不過,社會自由主義潮流終在1970年代開始逆轉。美國於1964年推行的「抗貧戰爭」(War on Poverty)政策,並未收到預期效果。事實上,二次大戰後的經濟大蕭條期間,Keynes 思想雖曾是經典自由主義以外的另類識智選擇,但卻無法解釋為何美國經濟陷入滯脹,更別說解救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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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于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