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 Apr 13 2025 16:31:55 GMT+0000 (Coordinated Universal Time)

如何穩健管理財赤和債務

政府擬大舉發債推進基建,唯經濟前景不明朗,令人憂慮公共財政狀況。財政司長指債務比率可控,但未計及非顯性債務,如退休金等。社會資源運用效率亦受質疑,諸如西九文化區需出售住宅維持營運等問題。政府應制定更透明的財政指標及有效運用資產,而非單靠發債解決財政問題。

新一份財政預算案的重點是,政府不再等待商界就「北部都會區片區開發」提交的意向書,而宣布將以大型發債方式提速推進北都等「策略性基建工程項目」,稱「不會因公共財政狀况而受到制約」。發債數額方面,預算案料未來5年,每年在「政府可持續債券計劃」及「基礎建設債券計劃」下發債合共約1500 億至1950 億元。對此,財政司長認為政府債務與本地生產總值(GDP)的比率,將維持在12% 至16.5% 水平,屬「非常穩健和可控的水平」。

但事實是否如此?相對於司長預期香港經濟將持續穩步發展,不少前財金官員和經濟學者則認為,香港以往經濟暢旺、政府稅項豐收、賣地理想等景象,未來一段頗長時間未必重現。姑勿論我們對此是否認同,唯政府在連年赤字下,大幅發債投資於前景不太清晰的基建,會否將公共財政引向連「警示指標」都闕如的「險境」?

龐大的非顯性債務

上周財政司長在網誌指政府現時債務僅約GDP 的9.3% ,「未來即使略為提高,亦仍遠低於其他先進經濟體,屬於穩健水平」。他指的僅是顯性債務,不包括例如政府每年向退休公務員支付的退休金。就這方面未來10年的「非顯性債務」支出總額,預計達5600 億元(即每年平均支付560 億元)。單就這項,便近乎全數抵消政府現時的財政儲備(或正確點而言,政府歷年財政積累)。

西九文化區常被形容為可以「自負盈虧」的項目,還不是要建議透過出售住宅以支付營運開支?(Shutterstock)


其次是政府為其自身及法定機構融資提供的擔保。如政府的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部分更是100% 由政府擔保),擔保額達1200多億元;亦為出口信用保險局提供違約擔保,金額為519億元。這類「或有負債」及「無撥備負債」,當中有多少有機會變成顯性負債?

去年,西九文化區管理局基於收入未及預期,原先預設收益沒法抵消各項開支,這個曾多次被政府形容為可以「自負盈虧」的項目,最終還不是要建議透過出售住宅以支付營運開支?還有,政府對未來醫療保健和綜援開支的預測,主要是基於實質和名義經濟增長預測及物價變動作為假設。但這預測看來忽略了香港人口急速高齡化的結構轉變,上述開支會隨着愈來愈多高齡人士而增加的同時,稅收來源也會相應減少。

應編製「特區資產負債表」

在香港經濟缺乏發展「勢頭」之下,以步向「財政險境」來形容當前處境,絕不為過。這亦可見於資本市場對認購政府債券的負面情緒──去年原預期發行200 億元基建零售債,最後只錄得不足180億元認購。

面對此嚴峻情况,在探討經濟發展方向的同時,包括對政府管治班子實施薪酬調整的「破局」舉措,是絕對需要有的選項。

同時,節流和有效運用手頭上的資產,同屬首要任務。西方國家和內地為了系統地有效識別和利用閒置資產、減少重複建設,及衡量自身財政結構是否穩健,近年皆着手編製國家資產負責表,這對香港同具重大意義。這些地方的經驗還顯示,相關工作如能配合更嚴謹的績效管理和「零基預算」,將事半功倍。

當啟德體育園投入運作,位於港島的香港大球場還需否保留?(Shutterstock)


為推動創科產業發展,特區政府近年設立多所科研機構,包括先進製造業中心、微電子研發院、醫療用品製造中心等。這些政府的科研資產之間,在資源運用和研究項目上有否重複?與政府資助的數以百計大學研究和科技產業化項目,有否出現各自為政?今年預算案建議增設人工智能研發院、生命健康研發院、真實世界研究及應用中心,及將制定新型工業中長期發展方案。問題是,政府不是應先有「方案」才決定「設施」嗎?

另外,當啟德體育園投入運作,位於港島的香港大球場還需否保留?此外,民青局設立及管理的關愛隊,與社會福利署同為隱蔽長者提供的服務,人手有否重叠?還有,為方便監察當局基建開支,政府日後的基建項目,可否分為如興建醫院和維修危險斜坡的「民生性基礎建設項目」,與另外的「具回報效益基礎建設項目」?後者的審批和優次排序可盡量以專項方式融資,方便監察。

設「警示指標」 乃重要環節

針對財赤及債務而設的「警示指標」,是財政建設之重要環節。例如定期發布償債成本(debt servicing cost)數據,即政府就償還債權人本金和利息,及與政府其他支出比較。又例如,可借鏡日本近年較普遍採用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推介的「主要預算平衡數( primary balance)」,不贅。但由於各地情况不同,特區政府應訂立適應香港情況的指標,自行約束。不過看來最重要的還是認識到,發行公債等同「向孩子借錢」,應慎之。

還有,當年是用市民的錢興建港鐵,唯當港鐵取得上蓋物業發展權及上市之後,收益卻歸股東,漠視對年長「出資人」的回饋,這是否公平合理?再者,是次調整2元乘車優惠,受影響最大的可說是周日或假期乘街渡前往離島旅遊的長者,其交通費動輒數十元,這與原來的計劃及推動本土生態旅遊之初衷,是否相符呢?

最後,還有一個憂慮:去年預算案曾提出為應對財赤,維持公務員編制「零增長」;但其後的發展是,這不包括「編制外」新增職位。今年預算案提出「削減」公務員職位,又會否是同一套路?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尹瑞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