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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金融

格萊珉銀行以無抵押小額貸款幫助貧困婦女,創辦人尤努斯因為在脫貧的貢獻獲2006年諾貝爾和平獎,後來更臨危受命,成為孟加拉的臨時首長。格萊珉的微貸模式現已推廣至多國,值得探討其在香港的可行性。

朋友邀請我參加一個格萊珉銀行(Grameen Bank)社會金融的研討會。這活動源自孟加拉, Grameen 是孟加拉語「鄉村」的意思。這微貸對象是貧困的個體戶尤其是婦女,貸款不需要抵押。

格萊珉社會運動創於1976年,始創人是尤努斯(Muhammad Yunus),其因在脫貧的貢獻在2006年獲頒諾貝爾和平獎。在孟加拉,格萊珉也由一社會活動慢慢演化成正式的銀行。但尤努斯後來和政府鬧翻,2011 年被政府辭退董事總經理一職。之後尤努斯加入孟加拉的反對派陣營。2024年8月孟加拉政局變天,尤努斯臨危受命,成為該國的臨時首長。

格萊珉的微貸模式後來被推廣至很多發展中國家,包括印度、巴基斯坦、尼泊爾、菲律賓、墨西哥、肯尼亞和烏干達等國家,即使在發達國家,例如日本和美國,也有受格萊珉精神影響,成立了類似的微貸機構,受助的對象亦是以婦女為主的弱勢社群。

格萊珉美國在2008 年成立於紐約皇后區,今天已擴展至15個州,共服務了22 萬女性。(Shutterstock)
 

人性正能量轉化成商業優勢

格萊珉在世界開了那麼多個點,有成功的,也亦有沒有那麼成功的,但我特別欣賞他利用人性的正能量,去轉化成商業上的優勢。

香港畢竟和第三世界國家不同,要研究格萊珉在香港的可行性,可以參考格萊珉在美國的經驗。格萊珉美國在2008年成立於紐約皇后區,今天已擴展至15個州,29個城市,共服務了22萬女性,發放了超退100萬筆貸款,總額近50億美元。

格萊珉很注重群體精神,借錢方有5名成員,他們一起接受為期一周的基礎財務訓練,放款之後成員要每周聚會,分享經驗並且互相支持。第一次的貸款一般在2500美元左右,為期6個月,格萊珉收取的利息也不低,大約是12厘至18厘。

組員給精神支持  也造成還款壓力

格萊珉在各國的經驗有一個共通點,便是組員的參與不但給予精神上的支持和提供商業意見,而且也造成還款壓力,令借貸人不會違約。

商業上,我也做過一些無抵押小額貸款(市場上稱為P Loan)的證券化工作,格萊珉的違約率可以是低單位數,遠比一般商業貸款為低。團體意識是一主要因素。其餘財務訓練,金額小及針對性的貸款用途,亦令違約率偏低。

微貸不是新鮮事物,但我特別感與趣的是群體壓力是否能夠轉化成還錢的動力,減低違約率?如果是,便是格萊珉模式獨特之處。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張宗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