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貪腐

在中國,反貪腐運動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使政治環境相對清明,但官員貪腐現象依然層出不窮,尤其在高層中更是難以根除。貪腐的本質在於人,而不僅僅是制度的缺陷。

反大貪腐之後,中國政治吏治清明了不少。可是,官員貪腐仍然層出不窮,包括居高位者。是貪腐不可免,抑或是單只制度整頓、人員清洗並不足夠?制度組織是死的,活的是人,制度組織政策需要人來執行。制度組織政策不管怎樣完善,執行者若不依制度組織政策,還是達不成目標效果。

貪腐是雙方面,受賄者和賄賂者都是人,守得住有權勢可受賄者,也不一定可控制行賄者。前者是由制度組織政策監督,後者可受法律監管,但兩者都可找尋方法不執行和迴避制度組織政策與法律的監督。最近的貪腐案中亦包括公檢法、黨紀委成員,監督者亦陷入貪腐,這顯示出單這些並不足夠,更關鍵的是人心,涉及道德、文化、教育與意識形態。

中國現時的反貪腐,主力是由上而下,反映社會權力集中於上層。但若貪腐出在上層,則上行下效。上層權力過大恰可造假,貪腐而不受監督。這個由上而下的權力集中架構,還受到官僚習氣腐蝕,一切唯上、唯官、唯權、唯錢。在上位者,若再上層監督不足,或上層本身貪腐,便會失控,制度組織政策法律無用。在下位者噤不敢言,更不用說投訴、阻止,結果是一方領導帶來塌方式貪腐。權力過於集中,當權者的文化只集中權力,獨斷獨行,絲毫沒有民主和守法觀念。

當權者逃不過思想與物質誘惑,形成了對唯上、唯官、唯權、唯錢的巨大社會動力。(Shutterstock)
當權者逃不過思想與物質誘惑,形成了對唯上、唯官、唯權、唯錢的巨大社會動力。(Shutterstock)

而這樣的思想文化從學校教育便開始,也是大多數官僚化公私組織的慣常文化。反貪腐的制度組織政策與法律,正與這種唯上、唯官、唯權的文化相矛盾,往往後者壓倒前者,甚至是前者被利用為行使過度權力、禁制民主的手段。於是,制度組織政策、法律改善,徒具形式,還是要靠上層用集中的權力來反對過分張揚的貪腐。

中國社會、政治、文化還有最大的毛病,就是唯錢。改革被滲入資本主義的極端商品化,社會精英以錢為工作生活的目標,通過媒體、輿論、教育,更主要是通過貪腐活生生的例子,由上而下,由下而上。全國氾濫的是美式奢華、消費主義和對人、生活、社會的商品化低貶,將之變成社會的理想。讓少數人富起來變成少數人不擇手段,全無顧忌的暴富淫逸。當權者也逃不過這樣的思想與物質誘惑,形成了對唯上、唯官、唯權、唯錢的巨大社會動力。不從根本處求變,中國社會脫不了貪腐。

原刊於《東方日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陳文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