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30年,環境、社會及管治(ESG)報告由全球只有少於20間上市公司跟從編制,至現時已成為投資者、消費者及監管機構審查企業狀況的指標。
隨着社會對ESG意識日漸提高,全新的職業路向、商業模式和大學課程由此而興起,對各種專業服務亦掀起漣漪。
會計行業也毫不例外。隨着公司對ESG報告的需求增加,因而更需建立準確且清晰的數據收集和管理系統,並通過某種形式的獨立鑒證來驗證這些信息的可靠度和完整性。
不同於財務信息的審核,在包括香港在內的大多數司法管轄區內,ESG鑒證並不屬於強制性要求。然而,有關這範疇的新規定亦正在迅速發展中。
歐盟制訂了《企業可持續發展報告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要求企業自2024年起為其可持續發展報告進行鑒證。
與此同時,總部設於紐約的國際審計與鑒證準則理事會(IAASB)所建議的國際可持續鑒證準則第5000號《可持續鑒證業務的一般要求》 (International Standard on Sustainability Assurance 5000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Sustainability Assurance Engagements,簡稱ISSA 5000)的諮詢期結束。所建議的ISSA 5000為可持續發展鑒證服務人員訂立了全球通用基準,並引入能提升鑒證流程品質的元素。一旦通過,該準則將能指引包括專業會計師和非會計師從業人員在內的全球鑒證提供者,審核可持續發展數據。
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於2023年11月發表的研究報告《2023香港ESG鑒證最新情況:一個不斷演變的領域》,香港的大型公司在應對快速變化的ESG環境上反應較為迅速,並且有進行ESG鑒證。
該研究報告涵蓋了1,882家於2022年12月31日年結的香港上市公司之可持續發展報告或ESG報告(或年度報告內有關可持續發展部分或ESG部分(如適用))的鑒證研究,當中包括了69家恒生指數成分股公司。
羅兵咸永道中國內地和香港ESG可持續發展副主管合夥人兼公會上屆會長(發表報告時為現任會長)方蘊萱表示:「我們希望聽取提供者的意見,了解ESG鑒證的重要性和市場趨勢。」該報告更新及擴大了公會在2021年就上述主題所進行的研究,以闡明過去兩年的市場發展情況。
香港發展現況
在香港,ESG鑒證尚處於初步發展階段,不同企業正遵守不同司法管轄區的各種準則。
而香港上市公司則須遵守香港交易所所頒佈的《ESG報告指引》。該指引指出,上市公司可尋求獨立鑒證,以提高其所披露的ESG信息之可信度。
此外,根據公會研究,超過60%的香港上市公司根據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的基準編制ESG報告,而約四分之一的公司則根據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工作小組(TCFD)的基準編制ESG報告。
畢馬威ESG諮詢合夥人兼公會可持續發展鑒證諮詢小組成員吳順賢指出,香港現時雖未強制對ESG報告進行鑒證,但相信即將有所轉變。她說:「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強制鑒證是必然的發展方向。」
而問題只是將於何時正式實施。滙豐銀行區域ESG經理兼公會會員李蕙芝稱:「我認為目前不會立即要求強制實施。更為實務的做法是如同其他國家一樣,採取分階段進行的方法。」
這將為忙於完成現有工作的企業提供喘息空間。畢馬威最近針對上述問題向全球750家公司進行調查,吳順賢引述該調查報告指:「75%企業認為它們尚未建立適當的政策或系統,又或是沒有足夠信心符合ESG鑒證要求。」公會的研究結果與該報告結果相呼應,並發現公司採用ESG鑒證的進展緩慢,尤其是小型公司。
公會的研究結果指出,小型公司(於報告中被定義為市值低於60億港元的公司)在2021年至2023年間尋求對其ESG披露進行鑒證的比例僅增長了1.1%。相比之下,市值超過380億港元的大型公司在這期間尋求ESG鑒證的比例則增長逾一倍。
觀察者指出,與大型上市公司相比,小型公司面對着不同的壓力,無法以同樣方式證明其額外成本的必要性或同樣重視ESG鑒證工作。吳順賢說:「與外國相比,香港仍處於相對早期階段,而外國公司則可能已針對性配撥資源。」
國際會計師聯合會(IFAC)發表的研究報告《發展現況:2019-2021年可持續發展披露和鑒證趨勢與分析》(The State of Play: Sustainability Disclosure & Assurance 2019-2021, Trends & Analysis)中所收集的數據,將香港在上市公司ESG鑒證方面評為區內領導者。IFAC研究顯示,於2021年,香港首50家大型上市公司中,約有52%公司採用ESG鑒證,比美國同類型公司低30%,但比新加坡高14%。
良好業務保證
在持份者需求與強力的激勵措施下,愈來愈多香港公司自願尋求ESG報告鑒證。公會研究發現,在2021年至2023年期間,尋求ESG報告外部鑒證的上市公司比例由4.5%增至7.5%。
這些公司的動機包括希望通過鑒證來獲取信譽、與持份者建立信任、改善風險管理實務、取得投資機會等等。香港置地公司投資者關係及企業可持續發展部主管兼公會會員林可立表示:「對上市公司來說,是否會強制執行已經不成問題,因為投資者和持份者已越加期望上市公司進行ESG鑒證。」
聘請第三方為ESG報告進行鑒證能增加公司ESG績效之可信度,並為其建立信譽。方蘊萱稱:「確保公司匯報內容適當、準確和可靠就是優秀的企業管治。」
投資者樂見ESG鑒證報告的成效。怡和餐飲集團供應鏈管理及可持續發展董事兼公會會員麥顯鋒表示:「隨着人們對可持續發展越加關注,上市公司需要提供具可信性的可持續發展報告,以便繼續進入債券和股權資本市場。」
方蘊萱指出,通過確保ESG相關數據的準確度,有助企業更能適應越趨着重可持續發展且快速演變的監管框架。舉例說,隨着各個司法管轄區開徵碳稅,準確性高的ESG報告還能夠帶來經濟效益。她解釋道:「這些數字具有很高的價值,我們應像對財務記錄般,重視這些數字。」
李蕙芝指出,公司內部也能受惠於ESG鑒證,因為相關流程能促使持份者就現有系統提出意見。她解釋道:「鑒證時亦會對公司內部的記錄系統進行檢查,與此同時,亦可提升公司內部對ESG數據質量之重要性的意識。」
香港企業亦注意到這些方面。根據公會調查結果,目前為止,銀行業是眾多行業當中,最大機會就其ESG報告尋求第三方鑒證,其次是房地產開發公司和房地產投資公司。
然而,種種因素仍未能推動更多私營企業尋求鑒證,與許多小型公司一樣,往往會權衡採用ESG鑒證所需的時間、成本以及其價值。林可立表示:「各私營企業採用鑒證的情況均有所不同,大部分情況下屬完全自願性。」
儘管將來可能要求強制實施,然而亦會出現一些個別情況。怡和餐飲集團已計劃於下一份ESG報告進行專業鑒證。麥顯鋒指:「雖然作為一家私營公司,我們沒有提交ESG報告的義務,但我們希望推行可持續發展,讓員工、客戶和社會了解我們所付出的努力。」
海量數據
ESG鑒證提供者的學習過程頗為艱辛,還必須處理海量信息,因為一份標準的公司報告需從一系列大量與公司及其股東相關之受影響事宜中作出篩選。
公會研究指出,在確定任何鑒證的性質和範圍時,重要性原則是一個關鍵標準。可持續發展會計準則委員會將重要性原則定義為「在合理情況下可能對典型公司的財務狀況、營運業績或風險狀況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
吳順賢解釋,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來看,這大致上可轉化為現今的ESG報告準則,其中,公司關注其運營所產生的耗水量和溫室氣體,亦越加重視範圍三溫室氣體排放,並且可估計出整個價值鏈所產生的影響。
她亦指出,科技在分析這些數據和維持清晰的ESG審計追蹤方面極為重要。而李蕙芝亦強調,需要為業務最終使用方作好準備之重要性。她建議:「沒有相關經驗的公司應安排內部持份者熟習相關流程,當真正需要進行鑒證時就能順利應付。」
李蕙芝認為有些障礙仍有待消除。她在過去的職務中具有ESG鑒證流程的經驗,包括與外部機構合作審計公司的報告。她補充指:「這對於一家公司來說可能非常耗時、繁瑣,並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而具體情況則視乎公司規模。」
林可立指出,現在只有少量有關重要性和數據收集問題的指引,儘管有很多關於ESG報告的文獻,但「與財務報告相比,相關指引的仔細程度略低。」
隨着愈來愈多的公司和審計事務所踏足ESG報告和鑒證領域,相關法規亦在持續更新中。吳順賢稱:「相關議題已越趨複雜,而要求亦愈來愈高。」
受訪者一致認為,在面對這些挑戰時,審計師應從其過往經驗中尋找指引。方蘊萱指出,只需將排放噸數和千瓦特小時當成為貨幣符號,其審計流程實則上分別不大。吳順賢同意此看法並表示:「從本質上而言,ESG鑒證與財務報表審核相類似 —— 它們擁有相同目標。」
IAASB的ESG鑒證準則ISSA 5000正在定稿,但林可立認為,歸根究底,擁有合適的行業和技術專長對鑒證提供者來說至關重要。他說:「以房地產行業和碳排放為例,最重要的一個問題是如何披露和減少新建大廈的隱含碳足跡(即由建築材料生產和施工過程中的碳排放)。為了適當地計算這些碳排放,確保審計師具備相關專業知識是十分重要。」
引領變革
根據公會研究,提供ESG鑒證的所有公司中,有43%的鑒證提供者為會計師事務所,而有56%則為非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在財務報告和審計方面具備良好記錄與經驗,因此能夠帶領香港ESG鑒證的發展。
吳順賢表示:「ESG報告準則愈來愈強調與財務報告的關聯性,並要求披露財務影響。而會計師在這一領域上擁有豐富的經驗。」
隨着ESG報告和鑒證要求的收緊,香港公司必須未雨綢繆。所有受訪者均表示,會計師肩負了引領企業之重任。麥顯鋒表示:「公眾普遍對ESG均不甚了解,會計師事務所可為ESG提供一個更易於理解的基準或共通語言。」
然而並非所有鑒證都具有一致性的效力,當中以合理鑒證為最為全面的評核,其次是有限鑒證,而中等鑒證則為最低鑒證水平,公司可根據需要作出選擇。
公會研究發現,大多數(59%)香港上市公司均選擇有限ESG鑒證,而在恒生指數成分股公司當中選擇有限ESG鑒證的比例更高出10%。
此外,有四分之一的恒生指數成分股公司尋求合理程度的ESG鑒證,6%的公司則尋求中等程度鑒證,相比起整體香港上市公司的平均比例,則分別為24%和11%。
公會研究的編撰者指出,一些公司可能對其數據收集和分析系統沒有足夠的信心,擔心難以應付詳細審查,而有些公司則可能根本未有意識到進行更高水平鑒證的益處。李蕙芝指出:「現在第一步應是進行更多相關工作,以提高大眾對鑒證的意識和興趣,否則,許多公司仍可能無法意識到其迫切性。」
而會計師事務所擁有豐富的專業知識和現有與香港公司所建立的良好關係,正正具有獨特優勢來肩負起這項工作。
根據公會發表的研究報告《2023香港ESG鑒證最新情況:一個不斷演變的領域》顯示,在2021年至2023年期間,尋求ESG報告外部鑒證的上市公司比例由4.5%增至7.5%。
本文首發於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雜誌《A Plus》2024年第1期,本刊經授權編譯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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