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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守護了特區政治架構和政治秩序

筆者認為,香港國安法是一個較為溫和、務實和明智的手段打擊內外敵對勢力,也為日後香港選舉制度的徹底改革和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奠定必要的基礎。

5月30日,香港的高等法院在一樁重大案件中裁定14人觸犯了香港國安法的「顛覆國家政權」罪,另外有31名涉案人士早前已經認罪。

該45人都是反中亂港分子,2020年7月都曾經參與由反中亂港分子和外部勢力策劃的「違法初選」。反中亂港分子和外部勢力在2019年以反對香港特區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為由,策動了香港歷史上規模最大和最血腥的暴亂,從而營造了一個對其有利的「反政府」政治氛圍。他們企圖通過「違法初選」揀選合適候選人參加2020年9月的立法會選舉,並相信反中亂港分子能夠在選舉後取得立法會的控制權。

在控制立法會後,反中亂港議員將會「無差別」地濫用立法會的權力,不斷否決特區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案和癱瘓特區的管治和破壞香港的穩定,迫使一名或多於一名行政長官下台。這些人的最終目標是要逼迫中央政府出手干預,並以「中國政府背信棄義,破壞香港特區高度自治」為藉口促使外國勢力介入香港事務和對中國施加嚴厲制裁,讓中央政府不得不答應他們提出的「民主改革」訴求,讓反中亂港分子得以奪取特區的管治權,並把香港變成危害國家安全的「顛覆基地」。

中央於2020年6月30日頒布實施香港國安法。「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之一的,即屬犯罪。(shutterstock)
中央於2020年6月30日頒布實施香港國安法。「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之一的,即屬犯罪。(shutterstock)

反中亂港分子的奪權計劃的核心是要摧毀香港的政治體制和政治秩序。作為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的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的共同目標是要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全面和準確實踐、香港的繁榮穩定和維護國家安全。為此,基本法要求特區的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而又以配合為主。因此,立法會議員不得濫用立法會對政府法案和財政預算案的權力來阻撓或癱瘓特區政府施政。特區政府也不能濫用發布行政命令的權力繞過立法過程徑自制定法律法規來推行政策。

國安法的及時制定

為了撥亂反正,中央於2020年6月30日頒布實施香港國安法。香港國安法第22條規定:「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之一的,即屬犯罪:(一)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二)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三)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四)攻擊、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履職場所及其設施,致使其無法正常履行職能。」

反中亂港分子的奪權計劃是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前由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制定,並得到反中亂港分子的認同和支持。然而,儘管這個計劃明顯違反香港國安法,香港特區政府也曾提出警告,但反中亂港分子卻以蔑視和僥倖態度對待這條重要法律,並一意孤行堅持執行其奪權計劃。他們最終被特區政府檢控和被法庭定罪,完全是咎由自取,與人無尤。

中央可以按照基本法第14條應香港特區政府的請求派出駐軍協助維持社會治安。(shutterstock)
中央可以按照基本法第14條應香港特區政府的請求派出駐軍協助維持社會治安。(shutterstock)

在當年的「反政府」情緒熾熱的政治環境中,如果中央沒有及時制定實施香港國安法,則反中亂港分子和他們的西方主子的奪權計謀有很大可能會得逞。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幾個可能的結果包括:(1)香港特區無法管治,陷入「無政府」狀態,政治動盪,社會分化,發展停滯。(2)外部勢力乘虛而入,香港特區成為了西方國家用來遏制和打擊中國的橋頭堡。(3)愛國力量備受打壓,其力量走向萎縮和邊緣化,「愛國者治港」只是鏡花水月。(4)一國兩制的實踐嚴重歪曲。(5)行政立法嚴重衝突,基本法要求的良好行政立法關係成為泡影,政治體制不能正常運作。

如果沒有香港國安法,香港特區根本沒有能力扭轉局面,只能提請中央出手。中央可以依照基本法第18條的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宣布戰爭狀態或因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發生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而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中央人民政府可發布命令將有關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中央可以按照基本法第14條應香港特區政府的請求派出駐軍協助維持社會治安。中央也可以運用其「全面管治權」修改基本法削減立法會的權力和職能,讓其難以阻撓和癱瘓行政機關的運作。不過,所有這些辦法都不一定最有效,容易打擊香港居民和國際社會對一國兩制和中央的信心,也讓內外敵對勢力趁機抹黑香港和內地,而這正是反中亂港分子和其西方主子渴望見到的事態發展。

清晰的行政立法關係運作

因此,香港國安法是一個較為溫和、務實和明智的手段打擊內外敵對勢力,守護香港的政治體制和恢復香港的政治秩序的辦法。這個辦法也得到了廣大香港居民的擁護。香港國安法也為日後香港選舉制度的徹底改革和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奠定必要的基礎。

這次高等法院對「35+顛覆國家政權案」的裁決,固然依法懲罰了相關的違法者,但更重要的效果是進一步明確了香港特區政治體制特別是行政立法關係的運作模式,避免了將來出現立法會濫用權力導致政府癱瘓和政治失序的情況。如此一來,香港國安法的貢獻不單在於維護國家安全,更有守護香港特區的政治體制和政治秩序的巨大作用。

原刊於《大公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劉兆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