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會速戰速決通過禁TikTok法案引起的聯想

禁TikTok法案何來迫切呢?唯一的解釋是大選臨近,一切愛國的表現都要盡情上演,連問問題都懶得問,還要在毫無迫切的情况下顯得愈快愈好,甚至說得愈激進愈好。

美國國會3 月5 日提交「禁TikTok 法案」,兩日後委員會用了一天審議, 3月13日在眾議院審議投票通過,前後只用了7 個工作天。雖然並非美國立法史上最快的速度,但以「神速」通過,背後反映的問題很多。是國會議員馬馬虎虎嗎?是早已有共識,毋須討論即可通過嗎?有很大迫切性,不得不快刀斬亂麻嗎?還是大選臨近,議員都要向黨表忠心?這裏猜測可能的原因,讓大家對聯想的問題有更大想像空間。

令人覺得旨在「整死」TikTok

這條全稱為《保護美國人免受外國對手應用程式控制法案》(Protecting Americans from Foreign Adversary Controlled Applications Act),由於是針對短片平台TikTok的法案,而且最終目的是要禁止其在美國運作,所以本文用「禁TikTok法案」。該法案在眾議院以352 票贊成、65 票反對通過,其餘18名議員要麼缺席、要麼棄權,只有一名議員──民主黨的克羅克特(Jasmine Crockett)既不投票贊成或反對,也不棄權,要求大會記錄她是出席了但沒有投票(voting present)。現在法案交由參議院審議,是否也會草草通過也難料,但總統拜登已經明言,一旦法案獲得通過放到他的辦公桌,他馬上簽署執行。

「禁TikTok 法案」在眾議院會議上只經過匆匆討論就付諸投票,可能的原因是,在會議召開前一天,拜登政府國家安全委員會的一名高級官員,在一個閉門會議上對全體議員做了詳細說明, TikTok對美國國家安全的隱患是如何嚴重。然而,由於是保密會議,內容未悉,究竟對議員起到什麼作用,也只能是猜測而已。但恰恰是由於這個保密會議缺乏透明度,有違反知情權的嫌疑,讓人覺得政府和該法案都是以「整死」TikTok為目的。

ikTok首席執行官周受資反覆聲明, TikTok 從來不會按中國政府要求推廣或者刪去任何內容。(亞新社)
ikTok首席執行官周受資反覆聲明, TikTok 從來不會按中國政府要求推廣或者刪去任何內容。(亞新社)

立場先行的聽證會

又或許,國會議員根本不用聽取國家安全顧問的說明,早已經對TikTok有鮮明的立場。美國眾議院、參議院分別於去年3 月和今年1 月舉行過聽證會。在聽證會上,名為質疑TikTok作為社交媒體對保護兒童權益不力,但大多數問題都指控 TikTok為中國政府或者中國共產黨服務。TikTok首席執行官周受資反覆聲明, TikTok 從來不會按中國政府要求推廣或者刪去任何內容;而且 TikTok將伺服器放在美國,連北京的母公司字節跳動也不能進入,更加不會將美國用戶的資料轉交給母公司或者中國政府。然而,這些澄清顯然不能令國會議員信服。

今年1 月底的聽證會,很多外國媒體的標題也是重複去年聽證會用過的「TikTok Grilled by(被拷問)」。而最令人矚目的是,雖然周受資聲明他的父母和他本人都是在新加坡出生、他的太太在美國弗吉尼亞州出生,共和黨的「棉花」( Tom Cotton)參議員還是逼問:你是中國人嗎?周受資回答是新加坡人。「棉花」追問:你是中國共產黨員嗎?周受資還是回答他是新加坡人。在4 個多小時的聽證會上,大多數議員都咬定「TikTok是中國共產黨的代理人」,很多問題也是從這個假設來設定。

美國國會議員對於TikTok的立場早有定論,可能不是猜測或者推論,而是定論。眾議院65張反對票,50張來自民主黨,15張來自共和黨。特朗普明言反對「禁TikTok法案」,他說很多年輕人如果沒有了TikTok可能會「發瘋」。一向戲言多多的特朗普持這個立場,顯然跟多數共和黨人不一樣;但與競爭老對手拜登說會簽署法案南轅北轍,這就是競選的立場高於法案本身的內容。

美國政府在毫無證據證明TikTok曾經或者意圖將會觸犯這條法案所指的罪行,就草草通過。(Shutterstock)
美國政府在毫無證據證明TikTok曾經或者意圖將會觸犯這條法案所指的罪行,就草草通過。(Shutterstock)

有些共和黨人給出反對的原因也很獨特──麥克林托克(Tom McClintock)表示:「回應獨裁主義的方法不應該是更多的獨裁主義;回應中共式的宣傳,不應該是中共式的鎮壓。」雖然他的比喻未必正確,但這個邏輯會令很多隨隨便便投贊成票的議員啞口無言。

在大多數議員早有結論的審議會議上,發言也只是過過嘴癮,根本不可能改變其他議員的投票意向;至於那些說「我們給予TikTok一個明確的選擇」,也只能盡顯其虛偽的一面。「禁TikTok法案」要求TikTok與母公司脫鈎,即法案名稱說的,與敵對國家控制的應用程式脫離關係。這是給一間商業公司的選擇嗎?更加沒有選擇的是,一旦被定罪,罰款的標準是一個用戶5000 美元,按照 TikTok目前在美國有1.7億個用戶,總額將是8500億美元。這是一個選擇嗎?這條法案最大的問題是,美國政府在毫無證據證明TikTok曾經或者意圖將會觸犯這條法案所指的罪行,就草草通過。

大選臨近 盡情表演愛國

「禁TikTok法案」通過的速度,沒有2001年通過的《愛國者法案》快,該法案在10 月23 日提交國會,接着在連續3天內由眾議院、參議院通過和總統簽署生效,即花了4天時間。當時是美國前所未有在自身國土遭遇大規模襲擊,死傷枕藉,所以有很大的迫切性;但「禁TikTok法案」何來迫切呢?唯一的解釋是大選臨近,一切愛國的表現都要盡情上演,連問問題都懶得問,還要在毫無迫切的情况下顯得愈快愈好,甚至說得愈激進愈好。這些表演給選民看也好、給所屬的黨看也好,總之要表忠心。如果不是這樣解釋,也就不知所言了。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阮紀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