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大眾對2024/25年度《財政預算案》都無疑聚焦在龐大的財政赤字上,財政司司長估計財政平衡要延至2027/28年度;這一屆政府要恢復財政收支平衡,是極不容易的。在眾多不穩定因素中,筆者就財政司司長今年開源節流的努力,提出幾個亮點作為參考。
引入累進稅制 促進共同富裕
在迫切開源的大前提下,今次預算案在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標準稅率引入兩級制,首500萬元的入息是15%,超過500萬元部分則以16%計算,這是影響深遠的突破性政策。事實上,住宅物業累進差餉制度已於前年預算案通過,將於明年實施。
在香港引入溫和累進稅制,似乎已是政府長期既定政策,短期內收入雖然有限,但政府同意以累進稅制增加收入及促進經濟公平(香港沒有資產增值稅、更沒有遺產稅,而所有先進經濟體都有的),具重大意義。筆者殷切期待有在不久將來,公司利得稅也相應引入累進稅制,例如超過1億元利潤部分就以高一級的稅率計算。
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貧富殊懸情況日趨嚴重,近年已引起不少著名經濟學者的關注,他們認為這已威脅到人類的文明(有興趣的讀者可參閱Joseph Stiglitz, The Price of Inequality, 2012;Thomas Piketty, Capital in the 21st Century, 2013;Emmanuel Saez and Gabriel Zucman, The Triumph of Injustice, 2019)。
致力促進經濟公平,是我國立國之本。習主席在2021年8月17日中央財經委員會第10次會議上有關「紮實推動共同富裕」的講話,其中總結一段為:「我總的認為,像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一樣……我們要實現14億人共同富裕,必須腳踏實地,久久為功……這是一個動態中向前發展的過程,要持行推動,不斷取得成效。」
共同富裕是否是人類文明的新事物?這並沒有包括在英國的《大憲章》和美國的憲法內,《聖經》和《古蘭經》很可能有這個隱喻,但歷史上並未曾有任何一個政府,有足夠的物質條件和施政意志以提出共同富裕的執政綱領。香港在一國兩制的框架下,是否也應把共同富裕納入施政目標?這是所有從政者必須思考的。
擴大發債範圍 支持長遠投資
更重要的,財政司司長在今年預算案提及政府將在未來幾年大幅發債,由去年估計每年的650億上升至1350億,並重申發債不會用作支付政府經常開支。消息一出,大大引起社會的關注和不安,有評論提出「政府不應該發債填氹」、「香港是否真的需要推行赤字經濟」等。香港以往發債不多,社會對新政策有疑慮是正常的。之前發的銀色債券、綠色債券等,主要是為了協助市民退休生活、推動環保和幫助推動香港債券市場的發展。
筆者完全支持政府大幅發債的財政策略,目標是作為支持有社會回報的長線實質投資(不是投資股票或其他金融工具),這可包括基建、髙科技設施、教育、醫療、文化項目等。關鍵的問題是,由政府透過發債支持的項目(能公私合營更好),政府必須有資金成本和償還債務的承擔;每個由發債支持項目應像項目融資(project finance)一樣處理,以確保財政紀律得以維持,而私人得益和社會得益必須一併考慮。一些現在以一般財政收入支持的經濟和民生項目,例如創科基建項目和擴建醫院等,都是可以考慮用發債支持的,以減輕一般財政的負擔。
舉例說,近年不少國家為推動創科新產業的發展,都紛紛成立科技園和不同的科硏基建設施;香港亦不例外,成立了香港科技園公司、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中藥研究院等。傳統上,政府和業界對創科基建和項目的評估,是以科學和技術為基礎的內部素質監控機制,這主要是依賴業內專家和學者作出技術可行性評估,亦輔加一項商業可行性評估;然而,後者通常都是較籠統和高度樂觀的,這並不是一個全面及嚴謹的經濟和社會效益評估。
成本效益分析(cost-benefit analysis)是超過100年的經濟政策評估工具,福利經濟學是這架構的理論基礎。就在現時可應用在科硏設施不同的評估工具中,它被認為是最有應用實效的政策分析工具。香港政府及市民對創科基礎設施都抱有愈來愈大的期望,政府的投入亦不斷增加,認為這是帶領香港進入國家復興大業重要一環,也是香港經濟的未來出路。因此,如何評估這些創科基建和政策的成效,增加其問責性,就顯得更加重要和急不容緩。
政府現在的經濟顧問辦公室、審計署和立法會,對有關顧問公司提出的可行性報告,是否有足夠資源和能力作事前的把關,作事後成效的追蹤性評估,以及推動政府適時作出改善措施?筆者是有疑問的。
人口增長緩慢 放棄明日大嶼
就北部都會區計劃和明日大嶼計劃,財政司在今年預算案提及政府正審視如何有序及分階段推動北部都會區發展,計劃未來5年每年發債950億至1350億元,推動北都及其他基建項目。原定2025年底填海的交椅洲人工島項目則將稍為推遲,具體推展時間將考慮包括公共財政等因素,人工島發展將「略後於北部」。其實現在政府提出明日大嶼延遲的決定,等於已判了明日大嶼死刑。當然政府需要一些過渡的時間,以能作出明確的安排和適當的解說。
當政府在2021年首次推出的北部都會區計劃時,該地區人口約為100萬;發展完成後,可增加約150萬人居住,容納共250萬人。北部都會區現在無論是在土地規劃的成熟程度、城鄉發展、環境保育要求、香港區域經濟發展需要、資金配對、達至創科技術產業發展目標、整體成本效益(這需要更詳細研究)、有效促進與大灣區聯繫和融合等方面,都比明日大嶼計劃更成熟和優勝。再者,在北部都會區發展港深創科園和新田科技城,更是香港產業發展重中之重。而2018年首次推出的明日大嶼,則可容納居住人口上限達110萬(主要在交椅洲人工島),其經濟活動主要聯繫到港島。
事實上,政府這幾年計劃大興土木,目的是配合長遠人口增長和發展的需要。根據政府統計處於15/8/2023年公報最新人口預測,香港的常住人口將由2021年中的741萬,增加至2046年中基線預測的819萬(即25年內共增加78萬人);而髙預測和低預測則分別為896萬及776萬。那麼,我們現時是否有同時發展北部都會區(增加約150萬人居住)和明日大嶼(增加約110萬人居住)的需要?答案是顯而易見的,筆者建議政府應盡快公布放棄明日大嶼計劃,這能節省大量前期規劃的費用,以集中精力和資源,全力推動北部都會區發展。
再進一步,政府在2018年進行「土地大辯論」時,已曾提出貨櫃碼頭用地可作為建屋的選項,容納人口可達10萬計。當未來可能有更多葵涌和青衣的碼頭用地被荒廢(現時的9號碼頭已閒置停用),政府必須及早規劃如何更有效運用該非常有價值大片土地,以及整體貨櫃碼頭搬遷的可能性?
《基本法》第107條指出「政府的財政預算與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適應」,但近年政府支出的增長率,一直都髙於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至今並未見到回轉的趨勢。現實財政的狀況與《基本法》的制約應如何協調?或可如何理解?這是特區政府不能回避的課題。
再者,政府一直表述「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和「量入為出」是以一個經濟周期作基礎的,即在經濟不景氣時可以有赤字,到經濟好景時就會有盈餘以彌補以往的赤字。所以經濟周期是香港財政政策及其表現是否達標的重要衡量參數。香港作為一個開放型的小型經濟,近年面對不少不能控制的不穩定因素,其對香港的不利衝擊是不能用傳統的經濟周期波動解釋。因此,如果政府不能預估到哪一年是經濟低點,哪一年是經濟高點,要求在每一個經濟周期內達至財政平衡,似乎是不切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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