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垃圾收費,最近鬧得沸沸揚揚。我在台灣已經旅居了三年,長住社區屋苑,有比較就有傷害。首先要立法買垃圾袋丟垃圾,按袋收費,這是香港的創舉,本末倒置。購物膠袋收費,世界各地都已經實施多時,減低使用膠袋數量,行之有效。
但是如何減低家居垃圾,日本以及台灣的做法完全不同。第一步不是賣垃圾袋,而是強制分類回收;第二步是廚餘收集,因為有了分類回收以及廚餘收集,其實我自己的經驗,一個星期也用不上一個膠袋,所以減少使用膠袋是第三步的結果。如果遇上大型垃圾,才要求丢者自付,例如床褥(台灣叫床墊),要付新台幣500元(HK$125)給回收公司來收,如果直接拋棄在社區分類垃圾桶旁邊,會罰款3000元。你可能問,晚上偷偷丟不就行了嗎?不可能!台灣和日本一樣,街上沒有垃圾桶可供拋棄家居垃圾。屋苑分類垃圾桶上方都有閉路電視,我就見過有女士被拍到夜晚偷丟沙發,被社區公開其偷丟的高清不打格倩影,顏面何存?
但目前香港的做法是冇教育,冇搞強制分類回收,只是政府用行政手段賣垃圾袋以及貼紙,收垃圾費,不明白這樣本末倒置可以真的源頭減少垃圾?
其實推行環保的不二法門,一定是源頭分類回收,我在台灣的屋企有3個垃圾桶,一個有蓋裝廚餘,一個放可回收的膠樽、紙類、玻璃、金屬,最後一個才是生活垃圾。由於我居住的屋苑有分類垃圾桶,我不需要看星期幾要追那類垃圾車,平時出街的時候清一個垃圾桶已經足夠,倒得最頻密的就是廚餘,因為我在屋企煮食。而我消耗的垃圾袋,也是平時街市買餸買生果的免費垃圾袋。
強賣垃圾袋同罰錢並不會帶來環保。環保應由源頭分類回收做起。台灣生活教會我,有分類就是資源,沒分類就是垃圾。
原刊於《頭條日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