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高興看到政府於1月30日宣布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展開公眾諮詢,諮詢期為一個月。23條立法雖然姍姍來遲,但「遲到總比沒到好」。正如行政長官李家超日前出席立法會互動交流答問會所言,《基本法》第23條立法刻不容緩,並形容香港過去太君子,多年沒有「防小人」,故早一日立法便會少一日風險。筆者認同行政長官的言論,同時認為應愈早、愈快就23條立法,以堵塞所有漏洞,從而保障香港的整體利益,有利於聚精會神謀發展。
23條立法是民心所歸
中央外辦前主任楊潔篪在2021年曾提到:「我們(中國人)把你們(外國人)想得太好了,認為你們(外國人)會遵守基本外交禮節。」其實自從世界第一次世界大戰以來,香港已成為世界三大「間諜之都」及「特務之都」之一,有不少間諜或特務在香港活動,並干預香港及中國的事務。香港經過反國教、佔中及反修例以至旺暴等事件後,相信市民已清楚看到香港如果沒有受到安全法保護,將會面臨崩潰。
筆者忝為會長的智庫香江智滙在2019年鑑於區議會選舉所衍生的亂象作出深入研究,並發表關於23條立法的3萬字報告並呈交有關當局,促請政府盡快立法。香港須盡早、盡快立法,才有利於聚精會神謀發展。23條立法不但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亦是客觀環境的需要,同時是民心所歸,故必須築牢防線,以保持香港穩定。
對於外界有關23條立法的謬誤,筆者強調23條立法只是限制不能與外國政治組織勾結,危害國家安全,並非不可與外國人士交流。譬如筆者所在的醫學界,亦經常需要與國外交流。筆者認為23條立法闡釋清晰,只要是認字的人都睇得明,但如果一個人裝睡,那便叫不醒了,並認為23條立法並非限制,而是保護人們的人身自由和言論自由。穩定才可以發展,發展才可以繁榮,目前國家安全層面仍有漏洞,需用23條立法來填補。香港的言論自由仍然受到保護,但須時刻緊記沒有絕對的自由。市民可以發表不同的意見,但不可以煽動反對中央政府。
23條立法有助保護香港利益
香港是法治之區,須有法律保障以提供良好環境予學生學習、市民生活以及商人營商,亦是法治應有之義,而23條立法則有助發揮普通法的長處。另外,23條立法可保護市民的安全與利益、商家的利益,以至香港整體利益。
有人認為有關防止外國干預的條文內容將嚇怕外國商人來港。事實上,英、美及新加坡等亦有維護國安法律,而且條例更嚴厲。如果根據相關邏輯,哪不是沒有商人到美國或英國等營商?一個地方只有變得安全才可獲得穩定,穩定才有助發展及發達,從而帶來繁榮。另有報道亦指出與以前相比,有更多美國商人來港營商,故23條立法在長遠而言有助保護香港的利益,包括保護守法的市民及合法商業經營。
23條須與《香港國安法》有效銜接
我們期望23條必須是完整、有效且可用的法例。雖然香港現時已落實《香港國安法》,唯未能完整保護香港的安全,故23條須補充《香港國安法》,以堵塞所有漏洞,並與《香港國安法》有效銜接,兩者並不排斥或替代。23條具有特殊作用,必須具備前瞻性,保護香港及國家未來的風險。
英、美等國安法律更嚴厲
國家安全法律屬全世界通行的法律,每個國家亦有相應的法例。而美國、英國的國安法更嚴厲,條例更多而且更仔細。當中,美國自911事件後訂立不少新法例,而且刑罰嚴厲,包括叛國罪的最高刑罰為死刑,而同類罪行在英國及澳洲最高則可被判終身監禁。雖然在現時的諮詢文件內暫未列明最高刑罰,唯相信香港的相關法例不會比英、美等嚴厲。
最後期望政府藉此為期一個月的諮詢期內可加強宣傳教育工作,此時正值法庭就黎智英案進行審訊期間,更可突顯國家安全的重要性,政府亦可借此機會進行國民教育,一方面宣傳23條立法,另一方面則可宣傳從黎智英案所暴露的危險,讓政府不但可以立下有效的法律以保障香港及國家的安全,更可趁此機會教育市民有關國家安全及國民意識等範疇的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