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期我寫了〈「一城兩制」的由來〉,有讀者反應,好像還沒有寫完。也有讀者問我,為什麼香港有「一城兩制」?
新界與港九性質不同
我曾經在英國住過一段長的時間,認識在英國生活的新界原居民,他們曾包一架飛機回香港,乘客全部是同一姓氏,為的是回鄉祭祖。我不禁要問自己,為什麼我從來沒有回鄉祭祖?不是不想慎終追遠,而是沒有先天和後天的環境。然而新界原居民祠堂祖宗的牌位近千年,從來沒有因為戰亂、政治鬥爭等等因素而中斷過,這是新界原居民原有的生活方式,值得我們尊重。
我們不妨將新界視為由內地到港九,或由港九回內地必經的中間地帶。新界在1898年7月1日到1997年6月30日之間是英國向清朝租借的土地,所以在法理上新界仍屬於中國(從清朝到中華民國再到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是以租借的形式租借給英國,所以中國是大業主,英國只是租客,租期99年。
4個獨特地位標誌
新界土地的本質就與香港、九龍不同,我想說明,新界有其獨特的歷史和地位,主要體現在4個方面:
第一,新界不單在地域上和香港島、九龍半島有別,在政治、行政和管治方面也有所區分;
第二,新界原居民與非原居民在土地使用權和擁有權方面有所不同;
第三,新界原居民的傳統權益受到《基本法》第40條保護;
第四, 新界鄉議局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新界事務上唯一的法定諮詢機構,是新界的最高民意交換場所和民意的代表機構。
由此不難理解,「一城兩制」是天然存在於我們的城市,只是一般市民不知詳情而已。這與港英殖民地政府為了方便管治而有意淡化新界與港九之不同有關,例如1898年4月14日曾經發生激烈的新界原居民對抗殖民地政府所發生的「六日戰爭」;又如,早期的港九人士,觸犯某些法律會遭遞解出境,遣返內地,而新界原居民觸犯同樣的法律,則不受此制裁;再如,新界有理民府而港九則是民政事務司,直至今天, 新界原居民不用交地租,而港九市區是需要的等等。
獨樹一幟的人文風景
曾有一位朋友第一次到訪新界古村後,有感而發的說「這裏不像香港,也不像廣東農村,它是獨樹一幟的新界人文風景。」
新界原居民以家族、氏族形成的自然村落,不自覺地保存了近千年的中華文化。大陸在進行現代城市化後,中國傳統式的自然村落幾近沒有了,而台灣的中南部偶見兩、三家宅院(不會超過400年歷史)僅供遊客觀賞而已,只有在新界地域方能發現中華文化的傳統印記。
當我們了解到港九與新界無論土地性質和人文生活的不同,就不會產生有沒有特權的疑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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