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十多年,特區政府每年投入基礎教育的資源未必追得上鄰近地區或先進體系,但並非不足夠;至少歷年都有所提升和站穩政府開支四分之一的比率。但社會普遍對教育素質、近年對教師素質,都充斥着不滿,那些指責遍及教師教學態度和教材編排、個別教師言行守法表現,甚至涉及教學人員的專業表現和態度。
上世紀70年代中期起,中小學基礎教育範疇經歷急劇擴張,到了特區成立時應該已完成「量」的建構,轉移到提升「質」方面。為何此時此刻針對教育的議題竟然是教師專業方面呢?
顧問團建議不少已落實
4月中文章〈40年從頭回望5個優先〉曾提及40年前,國際顧問團報告書內已把改善師資列為優先項目。有關章節共46節,所提建議可算得上包羅萬有。認真對照一下更可發現超過四分之三在往後的日子中已陸續登場,部分政策實行至今。
不過,正如報告首段所言:「不可以期望所有教師都具備一流的素質,但這卻是應追求的目標」。鑑於當年港英政府要處理的以數量行先,時至今日絕對是要追求素質了,提升師資和在專業上求進步是永不過時。
報告上有這樣的一句:「削減每班學生人數,有許多潛在的好處」,其中一個好處是令到教師可以發揮出更大的效能。可惜,迄今特區制訂政策時對減少每班人數仍未持肯定的態度,因而讓實施小班教學的機遇一次又一次地溜走。另一方面教師團隊對怎樣善用小班優勢也不在意,在在突顯出顧問團特別撥出章節以「教師組織」為題進行闡釋,確是有先見之明。
改善師資及專業的時代要求
隨着社會發展和世界潮流,教師學位化在上世紀末已有很大的訴求;早前政府推行教師全面學位化和最近立法會通過調整小學校長和管理層的薪酬架構,正是時代進步的新要求。但這不能保證教師素質必然提升,因為教學技能日新月異,加上科技器材的改進,教師在職培訓的需求必須加以重視。
40年前的報告書內花了不少篇幅在「在職進修」上。事實上20多年起教學人員在職進修早已蔚然成風,但制度上似未能配合到。供教師「在職兼讀」學位後教育專業文憑課程(PGDE)的名額似乎不足夠,令不少新入職教師報讀時望門興歎。即使被取錄入讀,基於校園工作模式,新入職老師進修時都應付得很不容易;其次較資深的教師欲想再上一層樓,也必須參與一定時數的晉升課程,都是面對相同的困局。
假如制度上能加以配合,例如為未持有教育文憑的新入職教師設定新的職級,薪酬和工作量下調約半但綑縛必須兼讀教育文憑課程,會否是好呢?當然大學要提供足量名額和學校僱主要確保他們出外上課。如報告書內提及考慮為有一定年資的教師提供半個學年的進修假期,也有助解困。時代不斷向前發展,教師亦要終身進修;同時政策上要有可行的配套策略。
《基本法》和國安教育培訓要有配套
最近出了新的要求,教師需要完成《基本法》測試和接受國安教育的培訓,但推行過程中在業界內外都引起一些聲音,但不能把這要求判斷為不合理。
重讀顧問團報告書時可見,其中無就香港回歸祖國後怎樣提升教師在「為國家培育新一代」的使命、概念、技巧等方面提出建議,當中原因,無須探究。其實,特區成立之初無及時在這方面制訂合宜的策略,可算是個缺失,目前要做的也只算是亡羊補牢。
然而,上段提及要提供空間讓老師參加「打補針式」的培訓,也是必要之策。
最後想特別指出40年前,已建議成立地區性教師中心作為發展教師和教學研究的組織,雖然香港曾成立過教師中心,但已在去年停止營運。再者,今年連在1995年倡議成立的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都停止運作了!筆者認為這兩起停運決定,絕對是對以「教師組織」為題的第8章的一個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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