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全世界都在討論碳中和、零碳,歐美國家已簽署公約,承諾2050年實現碳中和,而中國則承諾於2030年達到碳達峰、2060年碳中和。
企業排放上限 衍生足跡盤查
國家大多採用由上而下的方法去實現,各國政府將企業溫室氣體排放量上限以排放配額形式分配給每個企業。由於要達致碳中和,在碳達峰以後透過技術轉型和改為使用綠色能源,每年減少其排放額度直至零為止。
為了鼓勵優秀企業,國家容許它們可把減排超標的餘額可以賣給做得不好的企業,利用市場手段、賞罰機制令企業花更多心思在減排節能。為了核實企業真實產生的碳排放量和所報的一致,很多時候需要第三方的查證,提供「碳足跡盤查」(Carbon Footprint Verification, CFV)。
按目前最通用的「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GHG Protocol),企業的溫室氣體排放分為三大範圍:
範圍一:由公司擁有或控制的來源所產生的直接溫室氣體排放;
範圍二:來自公司取得和內部消耗的能源所產生的間接氣體排放,一般為電力和熱能;以及
範圍三:公司以外發生的其他間接溫室氣體排放,包括:
- 購買的產品與服務
- 資本支出
- 燃料與能源相關活動
- 上游運輸及配送
- 營運產生之廢棄物處理
- 商務旅行
- 員工通勤
- 上游租賃資產
- 下游運輸及配送
- 售出產品之加工
- 售出產品之使用
- 售出產品的最終處置
- 下游租賃資產
- 連鎖/特許經銷
- 投資
根據港交所的《ESG報告指引》,公司須就範圍一、二匯報,否則要給予詳細解釋;而範圍三的碳排放則不是必要報告。
環保要求 牽連甚廣
今天很多中小型企業認為環保和碳中和只是大公司的事,對他們毫無關係。筆者便告訴老闆們這個想法大錯特錯, 在範圍三內,上游和下游生產、企業活動也算進去。以蘋果公司為例,他們承諾了2030年碳中和的目標,它會要求上游和下游的企業也要跟隨它的步伐。
由於供應鏈是環環相扣,上上游、上上上游和下下游、 下下下游也要節能減排才能為蘋果服務。如果今天你未曾考慮碳中和的路線圖,當範圍三落實要作匯報的那一天,才臨急抱佛腳來思考這個議題,你的訂單已靜悄悄地跑到其他供應商,恨錯已經難返。
舉一個例子,如果你是它們其中一個運輸商,仍然是用柴油作燃料,你的合同在不久的將來一定溜到用電能車的運輸商;一家高度電子化、無紙化的會計師也會較易取得委託;取得較高級的綠色建築物認證,才可以得到企業的租賃。綠色和碳排放自然找到你頭上,逃也逃不掉。
原刊於《經濟日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