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洪為民的生日派對事件爆發疫情,多名官員出席引起爭議,至今仍是疫情簡報會上記者追問的焦點。「只許高官派對,不准百姓堂食」成為新聞標題。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認為,清醒地看一看,就知道「只許高官派對,不准百姓堂食」這句話是假的,完全是歪曲事實。
生日宴會舉行日 晩市禁令未公布
事實是怎樣呢?曾鈺成指出,洪為民生日宴會是在1月3日傍晚舉行。同日下午,特區政府發出新聞稿,譴責有人在網上和WhatsApp群組散布午夜起全面封關和禁堂食的謠言,造成公眾恐慌。翌日早上,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之前見傳媒,再次闢謠,表示她並不覺得當天的情況,已達到需要收緊社交距離措施的位置。
同時她宣布,擴大「疫苗氣泡」的計劃,將於2月24日即農曆新年過後才開始。
後來,因為疫情發展急轉直下,一日之間,到1月5日下午,林鄭月娥宣布收緊社交距離的措施,1月7日起,晚上6時後禁止堂食,同時亦宣布關閉酒吧、酒館等十多種表列處所,並禁止英、美、加、澳等8國的航班來港。
1月5日宣布的這些決定,令許多人都失了預算,因為前一日特首才出來叫大家不要相信謠言,聲稱不會很快收緊社交措施。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還說要將原來較寬鬆的社交距離措施再延長14日。
飲食業大失預算 官員送去竹篙灣
曾鈺成指出,1月4日如此說,5日忽然收緊。7日開始傍晚6時起禁堂食,為期兩周。整件事的過程就是這樣,然後很不巧,5日宣布收緊社交措施,6日便爆出「洪門宴」這件事。原來這個生日宴會,出席的賓客中,後來發現有一人確診,這樣就「大件事」了,所有出席生日宴的人士都有麻煩,其中有一些證實與確診者同時間在場,變成緊密接觸者,要送去竹篙灣檢疫。除了主人家洪為民外,還有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都是緊密接觸者,送了去竹篙灣。徐英偉6日早上報告了行政長官,當日下午行政長官開記者會,嚴厲訓斥徐英偉及其他出席的高官,表示對他們非常失望。
後來事態又有發展:確診者在晚上9:30分才到會場,有一批官員早到,打過招呼,可能逗留10分鐘左右就離開了,未有同確診者接觸過,他們於是獲撤銷到竹篙灣檢疫的要求。14位高官(包括一人已退休)中,徐英偉和另外兩名官員因為與確診者同時在宴會上,要到竹篙灣檢疫(按:3人14天後已離開竹篙灣回家,須再完成7天自我監察方可復職),其餘11人不用到隔離營。不過,林鄭沒有放過那11人,指令他們要留在家中自我隔離,待多次檢測全屬陰性才可恢復工作;在留家期間,他們須暫停職務,政府安排其他官員署任或代理。林鄭又強調要繼續對他們調查,她後來解釋不是查法律問題,而是查紀律問題,要看有沒有違反官員紀律的情況。
楊立門抱打不平 指高官赴宴合法
在這些事實面前,曾鈺成問:「只許高官派對,不准百姓堂食」是指什麼時間呢?如果說1月3日,或者1月7日之前的任何時間,當時還未禁任何人晚間堂食,不但高官可以赴宴,百姓也可赴宴(當然宴會要合法);一個合法的宴會,高官為何不能出席呢?1月3日至1月7日前,不但沒有禁晩市堂食,而且食肆生意很好,飲食業界躊躇滿志,希望一路旺到春節,以彌補過去一段長時間生意不佳的收入損失。當時飲食業界還寄予厚望,何來「不准百姓堂食」?
至於1月7日之後,不錯,忽然禁了,大家都不開心。飲食業界當然滿腹牢騷,零售業也受影響,因為晚上大家不出來吃飯,商場也門堪羅雀,零售業同樣沒生意做。還有十幾類的「表列處所」,包括美容院、健身室等,忽然生意全無,十分慘情,市民有怨氣一點不奇怪。在這段時間,高官也不可參加聚會,沒有豁免,沒有特權。如果這段時間「只許高官派對,不准百姓堂食」,人們當然有理由憤怒,但事實卻不是這樣,高官同樣受禁制。試問現在哪有高官敢辦「生日宴會」式的派對呢?那是犯法的!因此,「只許高官派對,不准百姓堂食」的說法從來不是事實。
但是,這樣的說法卻煽起許多人對官員,以至對政府的怨恨情緒。至於高官是否該罵,曾鈺成表示,無意幫他們開脫。許多人都指出,儘管1月3日仍未禁晚市堂食,望月樓已經爆發感染,已知Omicron病毒在社區傳播,應該提高警覺。曾鈺成同意,這話說的有道理。
曾鈺成又提到,「有一位退休高官楊立門,為徐英偉等被林太訓斥而覺得不值,於是致函報章,指當時未禁晩市堂食,那些高官赴宴完全合法,是否需要這樣訓斥呢?楊立門更指不久前,林太也去了一個婚宴」。
林太此前赴婚宴 法律上兩者無異
對楊立門的質疑,林太作了兩點回應:第一、她去的婚宴在2021年12月5日舉行,當時還未有Omicron病毒爆發,疫情控制也比較好,因此赴宴沒有問題。林太指出,關鍵日子在12月30日發覺Omicron病毒開始在社區傳播,必須警惕。因此,這個日子之後便不一樣,不應用同一標準來看待。第二、楊立門說官員去一個完全合法的宴會,因為當時還沒有禁晩市堂食,然而現在食環署正在調查,舉辦宴會的那一家食肆可能違規,因為當時食肆經營的模式屬D類,規定所有餐廳員工要已經接種疫苗,客人當中起碼三分之二已接種,每人都要掃瞄「安心出行」才可以。林太說,那家餐廳可能未符合D類的經營模式,包括宴會的方式,即所謂「流水宴」,可能不符合D類經營模式的要求。
這反映了兩個情況:一、時間不同,疫情發展不同;二、宴會的餐廳可能犯法。曾鈺成分析,如果餐廳的確違規用D類模式經營,那責任便在餐廳經營者,不在宴會出席者;洪為民舉辦這個宴會,光顧這家餐廳,當餐廳告訴他是D類,洪為民也會相信,不會特地去調查這餐廳是否屬於D類吧?出席者就更加不會懷疑了,如果真有違規,餐廳便需要負責,不應把這筆賬算到官員身上。
至於時間問題,曾鈺成說,去年12月初,疫情肯定沒有今年1月初的緊張,但從法律上來說,兩個時間並無分別,1月3日實施的限制社交距離措施,與12月5日是完全一樣的。如果要調查官員1月3日到過的餐廳,那是否官員之前光顧過的所有餐廳都要調查呢?包括林太去的婚宴,要不要查一下呢?為什麼洪為民生日宴要查,特首去的婚宴就不必呢?若說生日宴有人確診,婚宴沒有,但有出席者確診是事後才發現的,官員出席時不會知道。因此,曾鈺成認為,一方面,特區高官要汲取教訓;另一方面,對待出席了聚會的官員要公道,並不存在「只許高官派對,不准百姓堂食」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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