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應行重典嚴刑

個別人士由於自己的無知、任性、放肆,把病毒散播在社區之內,這一、兩個人的自由、人權是真的自由、人權,抑或是對其他人和社會的蓄意傷害、攬炒?

Omicron變種病毒滲入香港,已出現社區感染。或許主因是香港政府防疫治疫工作不力不足,但今次的社區感染卻是在現行防疫制度下,個別人士由於自己的無知、任性、放肆,把病毒散播在社區之內,破壞政府與社會的防疫工作,使眾多無辜民眾受牽連染病和需隔離,也使香港與內地通關頓時難以推行,影響重大。

肇事者處罰輕微,社會付出重大代價

單以增加治療病者,檢測隔離數以千計的密切接觸者,有關食肆、相關機構的停止業務進行消毒清洗,涉及的費用便是以千萬元計。更不用說,春節臨近,本是餐飲業的復甦希望,因社區感染開始,便全盤打擊了歲晚飲宴的信心和樂趣。為了避免疫情散播,飲食業遭受到的打擊更是以億元計。

加上通關不成,整個社會、經濟的信心下跌,香港整體的損失更不可計。一、兩個人的所謂自由、人權,卻帶來眾多市民和社會的巨大損失,這一、兩個人的自由、人權是真的自由、人權,抑或是對其他人和社會的蓄意傷害、攬炒?

政府與社會現時的反應,集中於應對病毒的社區感染威脅,集中於事後清理,追蹤接觸者、強制檢測。這是政府應做的工作。肇事者是原國泰航空員工,因此而被解僱。特首也召見該公司的管理層加以責難,這也是應做的事。但是,對肇事者似乎缺乏懲罰譴責。依現行法律,肇事者犯法不遵守隔離要求的處罰輕微,實質與由此引起的社會災難損失,不成比例。

防疫措施之下,無人可以豁免

這顯示出處罰的法規不足以阻嚇犯法者,也與肇事造成的損害相比並不恰當。疫病期間,單以國泰航空的職工不守規矩的已有多例,不嚴加懲罰,這些沒有法紀、社會責任觀念的人還會一犯再犯。香港的法律便是縱容他們傷害香港社會大眾的利益。

事實上,國泰航空不應有特權。在防疫措施底下,沒有人可以豁免,人人平等。政府應修改法例,加重刑罰,一是可重判入獄,二是同時加重罰款。此外,香港社會亦應有機構出面代受影響的民眾企業,用民事索償方法追究這些無知任性的人,使其負上應有的個人責任,也藉此嚴厲地以儆效尤。

疫病是天災人禍,防衞不力會觸發全社會的災害,為禍深重。政府以重典嚴刑來全力對抗,為的是大眾的利益,不是虛妄過度的自由、人權、私隱權。香港除了面對Omicron的第5波,還會有更多病毒變種的威脅,須急作補救。

原刊於《東方日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陳文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