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香港中文大學(「中大」)拿了兩個學位,唸了六年書,住了六年,曾當過兼任助教。畢業廿多年以來一直參予校友事務,籌組校友會,司職幹事或會長之位,帶領學長計劃並担任學長,受惠學生數以千計。近年來對母校不同範疇的發展也有微薄的損獻,亦與中大管理層以至校長常常會面;我深愛中大。
雖不敢為天下先,但目睹近期有人在中大多番以身試法,散播「港獨」思想,感痛心疾首,實難忍緘默。「港獨」是嚴重的違法行為,已有很多專家及法律界人士撰文闡述,筆者在此不再冗論。沈祖堯校長在本月7日的公開信內也指出「港獨」是違法的;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是不爭的事實。作為培育香港未來棟樑的最高學府,目睹在校園內有人涉嫌干犯嚴重罪行,必須果斷處理,明確地告訴所有員生,要堅決反對及遏止違法的「港獨」思維。但是中大的老師和教職員始終不是專業的調查人員;若要他們去抽絲剝繭,緝拿散播違法「港獨」思維的罪犯,實屬不當。因此,最簡單和恰當的處理方法,便是向警方舉報,交由他們以專業和科學化的方法去查辦。假如在學生宿舍內有失竊事件,我們是否要舍監去作偵探,查找證據,緝拿小偷呢?既然失竊小事都理應報警查辦;面對違法散播「港獨」思維的嚴重事情,希望校方認真考慮,交由警方公正處理,治罪者罪。
大學校園跟香港任何每寸土地無異,絕不能縱容違法的事情。校方對校園內的各項設施有最終管理的責任。雖然民主牆是交由學生會負責管理,但為免學生和學生會誤墮法網,其實校方有需要和學生會增強溝通,好讓在大學任何設施上所發表的言論都沒有僭越法紀;管教兼備,方為真正愛護學生之良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