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本文是作者於2017年4日27日與28日在香港舉辦的《一國兩制與香港基本法研討會》所發表的論文。
通過《基本法》實踐國家統一碰到的問題
根據過去20年觀察所得,97主權回歸後,有以下四個問題出現挑戰國家主權的情況:第一是司法挑戰國家主權;第二是立法挑戰國家主權;第三是行政首長要由中央任命被挑戰;第四是國民教育被擋是拒絕中國國民的身份認同。
在「一國兩制」與「港人治港」的框架下,特區立法會作為香港地方的立法機關,所有涉及香港特區事務都在其立法範圍內,中央不會干預,那是淺顯的道理。反之,香港立法會無論是其議員選舉,言行政綱,就職宣誓,立法提案,辯論話題,會議規則等等一旦觸犯國家主權,踏到國家統一的法規時,立法會或香港行政機關又或是香港法院便得及時依法加以處置,否則中央便會直接介入依法加以管治。即使中央介入,也只能是涉及國家事務的問題,因此不屬違反「一國兩制」,也不破壞「港人治港」,因為港人管治的只屬港人港事,國家的事務港人無權管。
彭定康直通車企圖被挫敗
可是自九七主權回歸以來,立法會卻出現層出不窮的問題,不斷在試圖建立一個「準國家立法機關」,或實體自主立法機關。這種企圖早在彭定康出任最後一任港督時便被想到用立法會議席全部開放讓選民直接選舉的辦法。彭相信中央左右不了香港選民的選舉意向,只要實行全民普選立法會議員或特首,即使香港沒法定的建國地位,有了不受中央左右的立法會與最高行政首長,香港的獨立自主即使沒名也會有實。
但是彭定康的意圖被中央識穿,即刻正告彭定康收手。為了確保被彭造成事實將直選產生的立法會與行政首長坐「直通車」過渡到九七主權回歸後的情況不會出現,為了杜絕彭的後患,中央還特別在《基本法》條文中寫明立法會與特首選舉要循序漸進,要等到適合的時機,最終才實現雙普選。
彭的意圖不得逞,但經港英政府通過政改扶持起來的政黨卻冒出頭來,九七後更以政黨合作的方式組成「泛民主派」(簡稱泛民),全力繼承彭未實現的雙普選及完成香港立法,行政與司法三權獨立自主於中國主權管轄之外。為了要實現他們的雙普選目標,他們發動群眾運動志在削弱行政與立法機關的管治能力,一面配合群眾示威反對政府,一面宣傳特區政府沒有民意基礎,不可能有效管治香港。
在諸多反政府行動中,反第23條立法的群眾示威,發動「佔中/雨傘革命」反對特首普選方案,都直接挑戰《基本法》第23條立法與《基本法》第45條。這兩條都直接涉及國家主權完整的問題。第23條立法目的在保障國家安全,杜絕外國勢力策動叛國,禁止竊取國家機密。第45條經人大常委會「831釋法」後已清楚說明,只有「提名委員會」才有提名特首候選人的權力,候選人選出來後再經由全港合格選民通過一人一票選舉產生。反對派堅決在立法會挫敗這立法提案,認為人大如此釋法是要確保被提名的候選人能取信於中央。既然第43條已經寫明特首是代表中央治港,同時也代表港人治港,「831釋法」正符合中央信任與港人支持的條件,這也很符合「一國兩制」的要求,代表中央是主權體現,代表港人是體現「港人治港」,如此一個方案不被反對派接受,因為不符合他們追求香港獨立自主的期望也!
佔中與雨傘革命推動港獨
除了採用遊行示威削弱特區政府的統治能力外,反對派有人已失去耐心,認為泛民的鬥爭不夠乾淨利落,爭取立法會不道明這是「港獨」的立法會,便會淪為「一國兩制」的立法會,最後還是跳不出《基本法》的框框,於是由「佔中/雨傘革命」冒出了祭出「本土」與「港獨」的組織。這一派為大專生與中學生結合泛民的激進派和大專青壯年校友,他們派人直接參選區議會與立法會選舉,打正旗鼓要在特區議會建立「港獨議員」,由於大選區制度,每年又投入不下十萬人的議會「首投族」,「港獨」組織派出去參選的成績就組織來說,所得議席在立法會明獨兩位,隱身港獨有三位,區議會不過十位,不算成功。但以個別議席高票當選的成績卻是出乎意料之外。
果如所言,他們不但在選舉時派發大量選舉文宣公然拋出港獨的政綱,當選進入立法會宣誓就職時也可以破壞議會的法定誓詞,這樣做是要公然在立法會打破一國的憲制規範,企圖造成議會存在港獨議員的事實。結果經人大針對《基本法》第145條釋法後,要求香港政府援用香港的宣誓法取消梁遊兩名議員的資格,經香港法庭裁定,也認同人大有關議員宣誓效忠國家沒有妥協的空間。此案被告兩人仍堅持要上訴到終審庭。
即使如此,港獨涉及分裂國家主權的問題,特區終審庭沒有中央授權,無權力處理港獨案件。最終也難逃人大常委會這一關。既然港獨持份者已然有了群眾基礎,而且還全面滲透香港選舉制度,期望他們會知難而退是奢望好在,《基本法》對主權的保障相當完整,港獨難成氣候則在預料中。
第三個是教育領域存在國家認同的問題
這個問題源於英倫統治香港長達一個半世紀。在殖民地方一貫的教育目標是要培養其殖民地位民主認同英國,效忠英皇在國籍方面,更是以英屬土公民(British Dependency Territory Citizen )歸化他們,港人也不例外。當九七政權移交開始談判的80年代初,代表港府的鍾士元和鄧蓮茹兩人赴京請願時,說是為居港的370萬英屬土公民請命,希望中國考慮延後收回香港,最少再給99年,否則香港的370萬英籍民會大批遷走。一旦出現這情況,香港的繁榮安定將會完全失落。但接見鍾鄧兩人的鄧小平代表中國當面拒絕兩人的請命,直指中國不承認三條「不平等條約」,也從來不承認在港的英籍民,一貫地以「同胞」的身份對待港人。
鍾鄧所指370萬港人不認同中國公民的說法,言過其實,事實上在中英展開外交談判的15年間,香港前途被鬧得沸沸揚揚,確也有好幾十萬人申請移民外國。但真正定居外國的人數卻不足以明顯削減香港的人口。加上英國在中英開始談判時火速取消英籍民族的身份,改為英海外國民(British National Overseas),但卻剝奪他們移民英國本土的資格,再加上中國實事求是,了解港人早已習慣了香港資本主義的生活方式,要適應大陸的社會主義生活方式,恐怕一時改變不易,為了安撫港人留下來,採用了「一國兩制」,「港人治港」與「五十年不變」的折衷辦法,希望港人有50年慢慢去適應,也希望中國改革開放後,經濟與社會發展縮小兩地的生活差距,無形中可紓緩港人的中國認同的問題。
年輕港人拒絕認同中國
可是經過20年的「一國兩制」實踐來觀察,七百萬港人中,反而是九七後出生的年青世代,以20歲為界的大中小學生人口來計,約佔總人口的20 %。九七前的中英談判的15年間出生的世代即20歲至35歲的人口,也有15%左右,兩個世代加起來可稱為「97世代」。這個世代受97主權回歸的國家認同轉換的問題所影響,可稱其為「97世代」,這個世代的人原本被假設「國家認同」問題不大的人,反而是恰好相反。
「97世代」之前的人原本以為他們多來自大陸,受政局動盪的影響,估計他們對國家認同會有猶疑。可是比較「97世代」這批人卻是年紀愈大愈沒有國家認同的問題。這種情況可從多方面觀察到,例如為數眾多的族群宗親同鄉社團成員,多是50後的人,他們回內地探親遠比「97世代」為多。又,從議會選舉來觀察他們的投票,也明顯成為認同中國的建制派政黨或候選人。反之,「97世代」則明顯認同「反中央」,「本土自由」與「港獨」的候選人。雖然「反中央」的人會分辯說「反中央」未必「反中國」,可是一旦追究下去,要他們選擇到內地定居抑或到外國定居時,他們多會毫不猶疑會選擇到國外定居,到外國定居的同時非要選擇定居地的國民身份已足以確定他們對中國的認同很有抗拒或猶疑。
英文教育鼓勵效忠英國
為什麼「97世代」會與預期的結果相反呢?歸根究底,這和港英留下來的教育內涵,教學媒介語,師資等問題有關。在「一國兩制」規定下,原有的教育制度可說一成不變,教材,師資訓練,教學媒介語,校政管理全部原封不動,可是這個教育卻是全盤港英留下來唯求認同英國效忠英皇的教育。「97世代」前雖也有不少在港受教育但是他們在受教育期間被潛移默化,整個教育氣氛沒碰觸國家認同的問題。可是「97世代」卻剛好相反,一下子主權轉變,英籍一下子被轉換為中籍。
整個社會又被移民浪潮攪得人心浮沉,再加上九七前的「天安門事件」再掀起移民潮。接着由教協主導的「六四燭光晚會」年年舉行不斷,成為師生匯集反中央的大會。年青學子思想像一張白紙,被師輩們年復一年感化下去,由反中央乏力的挫折感進而轉化為放棄感,不認同中國,也就成了一種趨勢。
在九七後的教育改革曾有過鼓勵英文中學轉為中文中學的政策,確也有不少中學響應,但轉為中中後原有的生源出現銳減,招收到的入學成績也由「一級」降為三級(Band Three)。這說明家長與學生對中文有抗拒,其他英文中學也就聞風退卻,推動中文中學的計劃也就無功而退。至今20年還是英文中學最吃香。可見想藉中文教育來培養中國認同的計劃阻難很大。
其次,政府又想藉國民教育來培養青年學子對國家認同。可是由老師與學生發動起來的「反國民教育」卻在旬日間成為「十萬人包圍政總」的政治運動,帶頭起事的中學生黃之鋒也在一夜間被推薦為「反國教反洗腦」的代言人,接着還帶領「97世代」參政,在「佔中」行動中,黃更發動大中學生參與其事,最後還將「佔中」從泛民手中轉變為學生主導的學運。還有人也趁機發動港獨,「佔中」後有不下30個「本土自主」與「港獨」的政治組織。由於黃堅決反對「國民教育」並將其醜化為「洗腦教育」,港獨組織與反國教的因果關係已是不言而喻。「97世代」對中國認同如此反抗,從港英教育遺害與「九七」後反對中國認同與大批移民的社會風氣有密切關係。
原刊於《大馬華人周刊》,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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