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宜推展國際數字商務合作

筆者相信,通過這些策略,香港不僅能夠加快自身的數字經濟發展,還可進一步鞏固國際創新和商務中心地位,為區域乃至全球數字經濟發展作出貢獻。

最近國務院發表《數字商務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年)》,詳細闡述了數字商務在經濟發展的核心角色,並提出一系列具體行動,促進商務領域全面數字化轉型,值得香港學習及參考。

報告提出以創新驅動為核心,通過發展新質生產力,創新數字轉型路徑,提升數字賦能效果、商務發展數字化水平。具體行動包括:

一、數商強基:旨在培育創新主體,打造引領創新的數字商務企業和產業聚集區。同時,強調建立健全的數字商務監測評價體系,科學衡量和反映數字商務發展水平,並提升治理水平,加快大數據商務應用。

二、數商擴消:着重培育壯大新型消費,實施數字消費提升行動,鼓勵發展數字、綠色、健康等消費,以及促進線上線下融合,推動生活服務數字化。

三、數商興貿:聚焦提升貿易數字化的水平,推動貿易鏈數字化發展,以及促進跨境電商出口,優化監管方式,支持跨境電商產業。

四、數商興產:計劃建立強數字化產業及供應鏈,並培育垂直產業的B2B(企業對企業)平台,依託電子商務產業聚集區,打造具特色的數智化產業帶,帶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

五、數商開放:旨在拓展「絲路電商」合作空間,立足自身制度框架,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引導自由貿易試驗區、自由貿易港等開展數字領域先行先試和壓力測試。

香港作為國際貿易和金融中心,具有獨特的地理位置及良好開放的經濟體系,是推動國際化數字經濟發展的理想場所。筆者認為,香港可以利用這些優勢,主動加強與全球數字經濟領先地區的合作,吸引國際數字企業和創新科技公司在香港設立區域總部,並推動內地及其他國家在數字貿易、電子商務、智慧城市建設等多方面合作,適時舉辦國際研討會和工作坊,提升區內人才交流與合作。

尤其可以在金融科技、健康科技,以及環境、社會和企業管治(ESG)等領域制定及完善數字經濟相關法律法規,如數據保護法、網絡安全法和電子交易法,建立健全的數字市場監管體系。筆者相信,通過這些策略,香港不僅能夠加快自身的數字經濟發展,還可進一步鞏固國際創新和商務中心地位,為區域乃至全球數字經濟發展作出貢獻。

原刊於《信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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