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校董會12月12日宣布,即時與中大副校長(行政)及秘書長吳樹培終止僱傭關係,並以現金代替通知期,即時生效。繼吳樹培兩度發出聲明指責從無申辯機會,以及校董會與個別校董言論存事實落差後,中大校長段崇智教授首度就事件開腔,感謝吳樹培多年來對中大的貢獻,並祝願他未來一切順利。
段崇智:由衷感謝吳多年來的貢獻
段崇智教授在最新一期《走進中大》的「校長的話」中向吳樹培表示謝意。他表示,「上星期,在中文大學服務了16年的前副校長(行政)兼大學秘書長吳樹培先生離任」,「由衷感謝吳先生多年來對中大的貢獻,並祝願他未來一切順利。」
他又提到,吳加入中大前,在英國和香港的高等教育界已擁有非常豐富的工作經驗,「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於2002年發表對本港高等教育發展極具意義的《宋達能報告》,便是由吳先生所撰寫。」
「校長的話」也回顧了中大校慶紀念活動、敬悼湯曉鷗教授。他最後表示,「中大全體成員的努力付出,讓大學得以成就『甲子連心,任重志遠』的願景,繼續在各個領域力臻卓越。經歷了漫長而充滿挑戰、但富有意義的一年,我必須感謝每一位中大成員對大學的貢獻和支持。」
校董會聲明 已審視吳抗辯
中大校董會主席查逸超13日表示,吳樹培近月的行為舉措令校董會失去信心,又強調並非倉卒決定。隨後,校董會15日發表補充聲明,稱解僱決定是根據大學與吳樹培的僱傭合約條款,任何一方均可通過提前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的方式終止僱傭關係,而不是基於《中大條例》規程第24條第5項,即基於「好的因由」(good cause)免任吳樹培,因為該條含有紀律處分性質。
根據《中大條例》規程第24條第5項,校董會要免任副校長等人,可基於4項「好的因由」,其一包括「屬不道德、醜聞或可恥性質的行為,校董會認為令其不適合繼續任職」。而第24條第6段中則表明「如其聘任條款另有規定則不在此限」,校董會聲明指出「另有條款」已包含在吳樹培的僱傭合約內。
校董會亦重申,成員審視過相關書面資料,當中包括吳樹培就其引起關注的行為舉措,所作出的詳盡解釋和陳述的抗辯,但認為問題確實,最終議定即時終止雙方僱傭關係。
吳樹培:與事實存在明顯落差
同日,吳樹培再度發出聲明。他重申,作為中大的副校長、秘書長和校董會秘書,一直都是按照校董會主席和校長的指示工作,亦一直堅持所有工作必須符合《中大條例》和規程,以保障中大的最佳利益。
他又表示,在10月16日收到校董會主席的書面通知,表示會就其「持續的不當行為」和「對我的投訴」作出調查,並會就此成立專責小組。此後,他對於小組的人選、職責範圍、針對我的具體指控、小組會基於哪些資料作出判斷等,均全不知情。「我一直期待在校董會會議上,我會有機會就各項指控和批評作出解釋和申辯,想不到卻在星期三(13/12)的校董會會議後,收到被即時解僱的通知。」
對於有校董公開表示,小組的工作不是調查,他說無法理解,亦與其所理解的事實不符。至於校董會的補充說明,以及個別校董近日的言論,他認為「都與事實經過存在明顯落差」,感到非常遺憾,指正在尋求獨立法律意見,以保障其權利和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