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選改革撥亂反正 冀選民投票支持愛國者治港

區議會改革後增設地區委員會界別議席,即由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地區防火委員會和分區委員會的委員以全票制選出。筆者認為,這3個地區組織需要充分合作,才能更好地向政府反映民意,協助政府推進社區工作。

區議會選舉即將在12月10日舉行,為完善選舉制度後的首場區選,今屆的特別之處,是對比上一屆選舉制度陷入混亂狀態的錯誤做法,並不符合《基本法》第97條對區議會功能的定義,而區議會選舉制度經改革後,今屆可以撥亂反正,讓區議會成員全部均來自愛國愛港人士,真心為市民做實事。

今屆候選人廣泛使用「政綱」一詞,此舉卻未必適合。因為區議會在性質上並非政權組織,因此「政綱」的說法不恰如其分,建議候選人改為顯示其四大綱領,包括工作計劃、服務承諾、競選宣言及競選承諾。

三會須充分合作反映民意

區議會屬於諮詢性組織,負責地區工作,例如處理民生、康樂、健康等問題,並執行政府政策,因此不是政治組織,不具備政權,但仍屬於管治架構重要的一環,能夠實現上情下達,下情上達。區議會改革後增設地區委員會界別議席,即由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地區防火委員會和分區委員會,統稱「三會」的委員以全票制選出。筆者認為,這3個地區組織需要充分合作,才能更好地向政府反映民意,協助政府推進社區工作。

地區事務關乎居民切身利益,選民應行使其公民權利,站出來投下自己心儀的候選人一票,特別是全港18萬名公務員,他們有責任投票,並推動身邊的親朋戚友出來投票。政府根據基本法成立區議會,公務員也須宣誓擁護基本法,理所當然地投票是他們職責的一部分。

有反對派人士稱今屆候選人為清一色建制派,認為「全部都是橙,但就無蘋果揀」、「投票率不會高」等,筆者期望選民能以行動證明反對派的認知是錯誤的概念。再者,多區出現差額選舉,即候選人數目超出當選的議席數目,例如有地區選民便需要從5人中揀選1人,競爭激烈,因此更需要選民履行公民義務,踴躍投票支持區選,選出真正能為居民幹實事的人士當選。

青年有志服務感欣慰

今屆不少候選人都是年輕人,筆者對青年有志於服務社區感到欣慰。除了青年候選人,當中也有市民所謂的「素人」,意味市民對他們的認識程度甚低,這類候選人需要用多種方式向市民介紹自己,讓市民知道他們是什麼人、有什麼工作計劃。建議多加舉辦選舉論壇的活動,與居民面對面接觸,讓市民們親身感受到各位候選人之間有何不同,並加深認識,從而增強投票意願。

在區選宣傳方面,特區政府十分努力,特首及各主要政府官員身體力行地參與選舉普及活動,各政黨可加大宣傳,為政府分憂。

新一屆區議會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新選制下當選的區議員都真心服務社區。期望選民積極參與今次選舉,克盡公民責任,選出自己信任的區議員,這是一種對政府施政及新的選舉制度表態支持的做法,這才符合全體市民以至香港的根本利益。

香港專業及資深行政人員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