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圍城 香港堆填區還可以撐多久?──專訪香港理工大學潘智生教授

眼見堆填區即將飽和,港府近年實施「減少堆填,盡量焚化」的方針,但按已規劃的焚化爐處理量,遠遠未能滿足每日處理逾萬噸的廢物的目標。

香港人出名「精明消費」,但也製造了巨量的都市廢物。以往香港主要依賴堆填區來處理垃圾,但香港地寸金尺土,長遠計也非解決之道。眼見香港面對垃圾圍城的危機,本社訪問了香港理工大學土木及環境工程學系系主任潘智生教授,就如何解決垃圾問題發表自己的看法。

環顧世界大部分先進國家如歐洲、新加玻、日本等地,城市周邊土地資源有限,因此也逐漸減少使用堆填區模式處理垃圾問題,堆填區模式說白了是「眼不見為乾淨」,卻是治標不治本,所以彈丸之地的香港,也有需要尋求替代堆填區的解決方案。

根據環保署公布的2021年數據,香港棄置於堆填區的都市固體廢物量為415萬公噸,平均每日生產都市固體廢物約有1.14萬公噸,以往香港處理垃圾主要依賴三個策略性的堆填區,分別為新界西堆填區、新界東南堆填區*及新界東北堆填區,按香港垃圾的棄置速度,三個堆填區都會於2030年達致飽和。

統計資料顯示,2021年都市固體廢物中,最大部分的廚餘佔30%,其次是廢塑膠及廢紙,分別佔21%及20%。

修復已關閉堆填區需時逾30年

潘教授預計,香港堆填區將在不久的將來淡出舞台,因爲它是一個不可持續的解決垃圾方案。縱使廚餘只需短時間便能分解,但膠袋、玻璃等惰性廢物,即使花上幾百年也難以分解,而且,已關閉的堆填區需至少30年才能全面修復,在此期間堆填區的土地將持續沉降,並不適宜建造建築物,讓已修復堆填區的土地用途比較單一,只能發展成具休憩用途的康樂設施,例如遊樂場、運動設施、休憩公園等。在尺土寸金的香港,減少土地的再造性變相是一種對土地資源的浪費。

「垃圾堆填區採挖」新技術是挖掘埋藏在堆填區地下的廢物並作分類,有價值的垃圾會回收,剩餘的將之焚化,「清空」後的堆填區將回復原來模樣,土地便可重新再用。(Shutterstock)
「垃圾堆填區採挖」新技術是挖掘埋藏在堆填區地下的廢物並作分類,有價值的垃圾會回收,剩餘的將之焚化,「清空」後的堆填區將回復原來模樣,土地便可重新再用。(Shutterstock)

他說,現時歐洲、中國內地正發展一種名為「垃圾堆填區採挖」(Landfill Mining)新技術,即再次開採已關閉的堆填區,挖掘埋藏在裡的廢物並將其分類,把具再造價值的廢物回收,再把剩餘的垃圾焚化,「清空」後的堆填區將回復其原生土地模樣,其土地便可重新再用。潘教授認為,香港土地資源實在太匱乏,在沒有更好方案下,未來或有需要朝著這個方向處理廢物,

港府在《香港資源循環藍圖2035》中以「全民減廢、資源循環、零廢堆填」為新願景,除了力求實施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和提升回收率外,更期盼本港能夠發展足夠的轉廢為能設施,長遠擺脫對堆填區的依賴。

新式焚化爐排放完全符歐盟標準

眼見堆填區即將飽和,港府近年實施「減少堆填,盡量焚化」的方針。位於石鼓洲旁的第一期焚化爐(I.PARK1)將於2025年投入運作,預計每日可處理約3 000公噸廢物,此外,選址於屯門的第二期焚化爐(I.PARK2)計劃於2030年落成,初步以每日處理4 000公噸廢物爲目標,但要滿足每日處理逾萬噸的廢物的目標尚有不少距離。

潘教授表示,現時新式焚化爐所處理廢氣的能力是非常高,二噁英、氮氧化物、重金屬等的排放量完全能夠滿足歐盟的標準。(Shutterstock)
潘教授表示,現時新式焚化爐所處理廢氣的能力是非常高,二噁英、氮氧化物、重金屬等的排放量完全能夠滿足歐盟的標準。(Shutterstock)

針對鄰近市民對二噁英的排放有極大的隱憂時,潘教授則稱市民大可放心:「現時新式焚化爐處理廢氣的能力非常高,二噁英、氮氧化物、重金屬等的排放量完全能夠滿足歐盟的標準。新加玻、日本、歐洲等國家已順利實行廢物焚化多年,其污染物的排放量也十分低,因此大家無須擔心。」而且為了達致「零廢堆填」的目標,潘教授估計,香港或需要第三個每日可處理4000公噸廢物的焚化爐,以應對香港整體每日所產生的1.1萬公噸廢物。

由於在焚燒前仍需回收措施的配合,才能真正達致「零廢堆填」,過去本港的回收率一直差強人意,即使港府近年積極推動「綠在區區」社區回收網絡,惜迴響仍然不大。潘教授認為,政府在回收方面確做了很多努力,根源在於本港回收工業發展步履艱難,因為香港租金、人力資源昂貴,而政府也欠缺具體措施以鼓勵市民做好垃圾分類投放,導致其環保意識較為薄弱。

棄置垃圾廚餘不能沒有成本

潘教授感慨稱,政府確實成立了一些回收站,鼓勵人將廢物運送到回收站,全過程都是政府出資,回收責任全部由政府承擔,政府哪有那麼多錢?他解釋:「現時政府負起很大責任的去回收、做下游工作,但這不太符合經濟效益。全世界我都沒有聽過扔垃圾、扔廚餘是不用收錢的,實在很匪夷所思。」

他認為,政府應推動生產者責任制,收取垃圾棄置徵費,以經濟手段鼓勵市民回收。「如果有垃圾徵費,市民或企業或會為了不用付費,而成立一些回收網路以減少處置垃圾的費用,又或是減少使用即棄產品、以及制定垃圾分類政策,這才能真正起到經濟誘因的作用。」他表示,建立由市場主導社區的回收網絡,回收物才能真正具備真正價值,市民、企業、拾荒者等便會多做回收,而這些回收物也能被運送到真正的「回收點」被認真處理,而不是「降級回收」。

潘教授以回收玻璃為例,他說很多香港市民都喜歡喝紅酒、啤酒,但如何回收這些玻璃器皿?他認為,首先要建立生產者責任制度,要賣酒水的人成立一些回收網絡進行回收,並提供經濟誘因鼓勵人去回收玻璃。他估計,政府花了很多錢在「綠在區區」、便利店等不同的收集點,但他看不到有太大經濟效益。參考歐洲、日本等先進國家的做法,其實不應該經常用真金白銀,而是用經濟手段來鼓勵人回收。

不過,他也強調焚燒不是一個全面解決廢物的方法,因為不是所有廢物拿去焚燒就能「一了百了」,焚燒後仍會剩下20%的殘留物,即使I.PARK1能每日處理3,000噸的廢物,仍會留下600噸的殘留物,其他國家都有辦法將它回收,但香港暫時沒法處理,最終也會被送去堆填區。

都市人過度消費,產生巨量的都市廢物,從源頭減廢成為地球每個人的責任。(Shutterstock)
都市人過度消費,產生巨量的都市廢物,從源頭減廢成為地球每個人的責任。(Shutterstock)

現時香港理工大學正在做研究,希望能把這些廢灰回收,轉化成建築材料。過往,理大也發明了把廢玻璃轉化成建築材料,其質素可媲美石屎。然而,香港的建築規範較為嚴格,工程界對於非傳統物料的態度非常保守。因此,要把玻璃變成建築材料的過程並不容易,還要經過許多驗證,歷時過程需至少十年。

*自2016年1月起,新界東南堆填區只接收建築廢料

本社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