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委員會的策略是精準扶貧,把資源投放到最需要幫助的人身上。關愛基金的資源主要來自政府,但私人捐贈也是其中一個重要的收入渠道。政府應如何增加民間捐贈呢?
筆者提議︰
一、政府應調整捐贈者的捐款免稅額。現時的個人免稅額為其工資的35%,公司免稅額則為公司營利的35%。當個人賺取100萬時有35萬的免稅額。如增加免稅額至50%,增加捐贈者的捐款。
二、政府可延長捐款的報稅年度,延至3年,增加捐贈者的捐款彈性。公司的利潤和收入時並不穩定。假設公司今年捐了100萬元,可把捐款免稅額分3個年度計算。首2年的捐款為30萬,而第3年的捐款為40萬元,吸引更多人捐款。
三、政府也可從退休人士入手增加捐款。他們往往有不少資產,但缺乏現金。政府能接受實物捐款,例如捐贈物業,以低租金讓貧窮人士入住。政府可以給捐贈物業的冠名權及退回物業市價的15%作為誘因,鼓勵更多人捐贈物業。
四、政府財政儲備每年在外匯基金收取約5%的高回報, 政府可讓大額捐贈者投資捐贈等額的款項在外匯基金, 以取得高回報, 相信會吸引不少希望捐款的投資者。
原刊於《頭條日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