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的童樂居去年底被揭發至少40名兒童受虐,社會福利署成立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檢討委員會,作出檢討及跟進工作。香港專業及資深行政人員協會(專資會)早前已召開兩次會議討論,向該委員會呈交意見書,並就企業管治、人力資源等範疇提出多項改善建議。
該委員會近日公布了第一階段檢討報告,專資會樂見當中12項建議獲政府採納,包括要求受資助機構成立專責委員會監管、全面檢視院舍人手編制、多宣傳及鼓勵寄養服務、增設恆常醫生到診服務等,若未來能切實執行,相信可以加強全方位監管工作,提升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素質,讓兒童獲得適當照顧和保護。
加強管理人員責任感
第二階段的檢討已經展開,冀望政府可考慮以下建議。首先,建議設立機構董事會問責制,福利機構的所有相關人士,包括董事會、理事、董事、經理等,若未有做好監察工作,或需負上刑事責任,強化他們的責任感。同時亦可為管理優良的非政府機構建立獎勵計劃,鼓勵更多機構盡力做好。
改善工作待遇 先聘用後培訓
人力資源方面,除了檢討報告建議改善幼兒工作員的人手比例及加強培訓外,改善幼兒工作員的待遇同樣重要。目前教育局雖然開辦認可課程,修畢課程的學生可於幼兒中心或幼稚園任職。但絕大部分畢業生均會選擇任職薪金較高的教師,其晉升機制亦較完善,以致幼兒工作員長期人手不足。政府長遠可考慮將幼兒工作員及幼稚園教師課程分開,令從業員有更多晉升機會,藉以挽留人手。
隨着香港需求不斷增加,長遠建議將幼兒工作員、輔導員、社工等職業定位為「專業職業」,具有公認的文憑或學位者,可獲相對較高的工資,相信可吸引更多新力軍入行。
現時香港安老院舍同樣面對人手不足的問題,政府亦積極推出多項措施紓緩,例如開展「青年護理服務啟航計劃」,為有志在社福界護理工作發展的青年人安排聘用和培訓。建議政府考慮將這類計劃推展至幼兒中心,採取先聘用後培訓的方式,聘用員工後容許他們邊做邊學,修畢課程後便可轉為正職。不單止青少年,現時疫情下更多中年婦女失業,開展這類計劃便可吸引更多人入行,補充流失的人手。此外,不少婦女因家庭需要,未必可以擔任全職工作,可考慮制定彈性工作時間,容許他們兼職上班4至5小時,彌補人手不足的缺口。
加快立法進程 設立舉報機制
為兒童提供全面保障需要行政、立法、社會共同配合。法律方面,早前法改會小組委員會建議訂立一項新罪行,在《侵害人身罪條例》中加入「沒有保護罪」,受保護對象為16歲以下兒童或16歲以上易受傷害的人,包括長者及殘疾人士,建議對沒有採取「合理步驟」保護受害人的旁觀者,施加刑事法律責任。「照顧責任」同時涵蓋家居及機構環境,亦即涵蓋教師、院舍職員、院舍持牌人等。希望政府盡快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以加快立法工作。
有更多現實的情況是,院舍職員即使工作時留意到異樣,亦會因怕事或怕被「秋後算帳」而不敢作聲,政府或可設立匿名郵箱,供院舍職員舉行任何可疑事件。
童樂居事件曝光後,已見社會福利署作出一系統的檢討及改革措施。冀望政府持續監察各項措施的執行力度,並在聆聽和收集社會各界意見後,在下次檢討報告中涵蓋更多其他與照顧兒童相關的服務,周全考慮兒童的需要及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