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二酚(CBD)近年在歐美成為一股新熱潮,以其可以美容、安神,更可以收服濕疹及暗瘡等多功能保健功效,令不少人趨之若鶩。這股CBD熱潮亦席捲亞洲區,香港市面出現了不少CBD產品,類別更涵蓋飲品如咖啡和啤酒;食品如糕點和朱古力;護膚品;CBD油,甚至寵物用品都有,可謂琳琅滿目,應有盡有。但不少人仍不熟悉CBD,對「大麻」這個毒品專號稱仍有疑慮,對其合法性更加存疑,因而令CBD產品停留在小眾市場。
CBD有五大功效,包括:
一、幫助放鬆精神,有助入睡及改善睡眠素質;
二、令心情平和放鬆;
三、更有效面對及處理壓力;
四、減輕炎症,運動後能更快修復肌肉或關節發炎;以及
五、減緩疼痛,比一般止痛藥物更少副作用。
CBD在香港合法嗎?
想知道CBD是否違法品,先要了解CBD是什麼。CBD是一種大麻素,即大麻的提取物,因不含精神活躍性,亦不會上癮,所以在本港不屬危險藥物,不受《危險藥物條例》規管,使用及管有含CBD產品都是合法的。
然而,大麻含有多種大麻素,其中四氫大麻酚(THC)及大麻酚(CBN)都是受《危險藥物條例》管制的危險藥物;須留意由大麻提取CBD的過程中,有機會帶有輕量THC,唯不論濃度高低,管有、售賣、獲取、製造此等危險藥物均觸犯《危險藥物條例》,屬刑事罪行。
同時,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看來是危險藥物的物質(即被標示為危險藥物,縱使事實並非如此的物質)亦屬刑事罪行。 例如若將含純大麻二酚的產品標作為「大麻」產品,就已經違法。
另外,含有CBD的藥劑物品都受《藥劑業及毒藥條例》規管,必須由註冊醫生及獸醫處方或供應,方可使用。而到目前為止,本港並沒有含CBD或THC的註冊藥劑製品。
CBD在其他國家及地區的使用情況
據統計,全球有約900萬人在新冠疫情期間首次使用CBD,而隨CBD的使用日趨普遍,各地亦相繼將CBD合法化,但一般仍有嚴格規範,以防演變成毒品泛濫的情況。
CBD在美國可以合法使用,銷量相當可觀,每月人均消費約為20至80美元,估計到2022年,CBD在美國的銷售額更可達19億美元!儘管如此,在美國各州都有不同程度的規範,即使合法但仍存在灰色地帶,州政府有權隨時立法禁止。
在加拿大、澳洲及大部分歐洲國家,CBD都可合法作為保健食品使用。其中加拿大對CBD規管嚴格,其《大麻法》規定CBD及其產品必須遵守規則和要求,包括必須來自工業大麻植物;含有植物大麻素(包括CBD)的活動若未經許可仍屬非法。
至於亞洲國家大多仍未批准使用CBD,日本對於CBD比較寬鬆,經證實100%不含THC的產品則為合法,情況與香港相似。台灣限制購買CBD只能作「自行使用」,販賣甚至代購都屬違法。韓國、菲律賓、馬來西亞及泰國則僅容許CBD作醫療用途。
中國在2010年開始,批准在雲南和黑龍江及吉林種植大麻。在中國,CBD不被列為毒品,只要THC不超過0.3%就不違法。中國允許CBD用於化妝品中,但不能作為食品添加劑或保健食品,亦不能進口含CBD的飲品及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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