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兆佳:新一屆行政長官選舉具歷史意義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教授撰文認為,李家超以壓倒性高票當選特區行政長官,是一國兩制實行以來的一個里程碑。中央對港新政策的亮點,是將內外敵對勢力「永久」排除出香港的管治架構和政治舞台之外。

5月8日,李家超以逾99%的得票率,順利當選第6任行政長官。翌日,現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與行政長官當選人李家超會面,談及政府架構重組。林鄭月娥周二(10日)透露,目前籌備提交立法會爭取支持的政府架構重組方案,仍以3司15局為藍本,正等待行政長官當選人提出意見。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中文大學社會學系榮休講座教授劉兆佳撰文認為,李家超以壓倒性高票當選特區行政長官,是一國兩制實行以來的一個里程碑。

特首為何無法完全達到中央期望?

劉兆佳教授的文章題為〈香港特首選舉具有歷史意義〉(Chief executive election carries historic significance for HK),刊登於5月9日的英文《中國日報》。文章指出,這次特首選舉標誌着一國兩制進入一個新階段,「愛國者治港」的原則正式落實,特區政府的行政和立法機關現在都牢牢掌握在愛國者手中,而「反中」的激進勢力及他們的外國金主,則永遠被趕出香港的選舉和管治架構。同樣具有歷史意義的是,新任行政長官從此可以充分發揮北京一直設想的管治香港的作用,而在過去的政治環境中,李家超之前的所有特首都無法完全達到北京的期望,即使他(她)們有心這樣做。

他解釋,北京的一國兩制方針,旨在讓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自治權。中央只保留國家安全、外交、任命香港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根據《憲法》和《基本法》設立香港政治制度、決定香港進入緊急狀態等與中央有關領域的權力。因此,儘管北京必須對一國兩制的成敗負最終責任,但中央將一大部分權力下放給特區政府,對香港一國兩制的管治方式影響力有限。北京必須信任行政長官可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得到全面準確的實施、《基本法》得到嚴格落實、香港得到有效管治。換言之,行政長官是北京確保香港在一國兩制下運作正常的主要官員。

劉兆佳指出,在一國兩制之下,立法會和司法機構毋須對中央政府負責。由於所有立法會議員都是以不同方式選舉產生的,因此立法會議員只對選民負責。法官則要受到法律約束,因此是「政治中立」的,毋須聽命於北京。行政長官作為北京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之間的「唯一」紐帶,必須被賦予遠高於立法會和司法機構的地位,並在決策、資源配置和人事任用方面擁有很大的權力。《基本法》第43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依照本法的規定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

行政長官作為北京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之間的「唯一」紐帶,必須被賦予遠高於立法會和司法機構的地位。(亞新社)
行政長官作為北京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之間的「唯一」紐帶,必須被賦予遠高於立法會和司法機構的地位。(亞新社)

對特區負責vs「對香港人負責」

劉兆佳表示,儘管行政長官要對中央負責是明確的,但他或她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責任則需要解釋一下。「據我所知,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不完全等同『對香港人負責』;否則,它會清楚說明。更恰當地解釋應該是『行政長官應為一國兩制在香港成功實施負責』」。

因此,劉教授指出,在一國兩制下,行政長官不僅要負責有效管治香港,還要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在香港的成功實施負責。具體而言,如果行政長官認為立法機關或司法機構的行為,不符合《基本法》的規定,他(她)必須採取行動,或將此事上報北京處理。

另一方面,如果北京方面認定香港特區政府必須採取措施讓一國兩制重回正軌,中央可以責成行政長官採取相應措施。《基本法》第48條(8)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必須「執行中央人民政府就本法規定的有關事務發出的指令」。

普選特首也要經提名委員會篩選

由於行政長官對中央成功落實一國兩制至關重要,因此行政長官的選擇方式就必須認真對待,不能冒險。儘管北京保留了任命行政長官的實質性權力,但他(她)首先還是應在香港選舉產生。劉兆佳認為,中央不希望陷入不得不拒絕香港正式當選人的境地。因此,中央必須確保選舉委員會由愛國者組成。根據《基本法》第45條,即使最終要普選行政長官,也必須由一個由愛國人士組成的「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將反中的參選人從候選名單中剔除。

然而,劉兆佳認為,儘管採取了上述預防措施,但在全國人大常委會2021年對香港選舉制度進行大刀闊斧的「完善」之前,國內外敵對勢力挾持民意,仍能參與香港的選舉和治理。儘管這些人沒有機會贏得行政長官選舉,但他們在立法會、傳媒、學校和社區中的存在,仍然能夠影響行政長官的施政。因此,李家超的所有前任都無法滿足北京的期望,甚至無法執行中央的指令。立法會和地區組織的愛國者被反對勢力束縛,不能全力支持北京和香港特區政府。香港特別行政區未能根據《基本法》第23條自行立法,是所有行政長官無法履行香港維護國家安全責任的一個明顯例子。

同理,即使行政長官發現一國兩制的某些部分或《基本法》的某些條文遭到違反,也不敢自行糾正,亦不願尋求中央協助,害怕被指摘為討好北京「干涉」香港事務。例如1999年行政長官沒有徵求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意見,要求中央推翻終審法院對《基本法》有關居留權的解釋。另外,特區政府在推動學校國民教育或推進與內地建立更緊密經濟關係方面猶豫不決,亦是突出的例子。他指出,這種「政府不作為」的不良狀態,在香港回歸祖國後竟持續了20多年。

劉兆佳認為,中央不希望陷入不得不拒絕香港正式當選人的境地。因此,中央必須確保選舉委員會由愛國者組成。(亞新社)
劉兆佳認為,中央不希望陷入不得不拒絕香港正式當選人的境地。因此,中央必須確保選舉委員會由愛國者組成。(亞新社)

北京決心重塑香港政治格局

劉教授認為,過去十年席捲香港的動盪和暴力,尤其是外部敵對勢力對香港事務的肆意干涉,從根本上改變了北京對香港的想法。《香港國安法》的頒布和大刀闊斧地「完善」香港選舉制度,代表了北京重塑香港政治格局的決心。中央對港新政策的亮點,是將內外敵對勢力「永久」排除出香港的管治架構和政治舞台之外。

因此,他指出,第六屆行政長官選舉是在完全不同的政治背景下進行的。當選人李家超將不再受外部和內部敵對勢力的束縛。這些勢力背後的「輿論」將不會再那麼囂張。他將更忠於中央政府,與北京同步行動,同時得到一個更團結、更強大、更有力的愛國陣營的堅定支持。

他將忠實地服從北京的指示和指導;他將集結愛國力量,共同應對國內外敵對勢力的挑戰。他會確保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得到全面、準確的落實。「現在,在北京和愛國陣營的支持下,今天取得成就的機會,比過去大得多。」他說。

文章總結,這次行政長官的選舉是一國兩制實行以來的一個轉捩點,因為新任行政長官將更有準備、更有能力按照中央設想,發揮香港和祖國利益守護者的角色。北京也會發現,李家超是能夠確保一國兩制將按照原來設計落實的可靠人選。

本社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