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難免會有貪、瞋、癡的心念;有了貪念,就會讓自己陷入煩惱之中。看看一些國家,他們民不聊生的原因從何而來呢?其實,大都是因為一個「貪」字。假如人人能安分守己,取諸社會、用諸社會,社會自然能安定繁榮。
人生最幸福的莫過於以下四事:
第一是能「安心睡」。現代人一整天工作下來,十分辛苦,如果連晚上都無法安心睡覺,擔心遭小偷或……,那是很痛苦的。所以,一個人若白天認真做完事後,晚上能安心入睡,這就是人生的一大享受。
第二是「快樂吃」。有些人吃飯很挑剔,這個不好吃、那個不喜歡!看看中美洲遭受颶風侵襲(1998年)的多明尼加災民,當地的垃圾車一倒出垃圾後,就有一群人立刻蜂擁而上,搶食垃圾堆裏的食物;看到這些不幸的災民,我們能不自我慶幸、覺得自己很幸福嗎?有乾淨的東西吃,還想要求什麼呢?所以,我們能有「快樂吃」的環境,應該要很知足。
第三是「歡喜笑」。常常把微笑掛在臉上,時時開懷大笑,若能如此,走到哪裏都會讓人感到很歡喜!我常常對慈濟人說:「記得要時時擦上『慈濟面霜』──笑容,這樣你們說的話,別人才能聽得進去,也會感到很歡喜。」
最後是能「健康做」,有健康的身體,我們才能付出;做一個能付出的人,總比讓人服務好得多。
若人人都能擁有這四寶──「安心睡、快樂吃、歡喜笑、健康做」,人生就會過得既自在又快樂!
原載於《塵盡光生──邁向智慧之道》,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