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L事件:沒完沒了

因UGL事件問題嚴重,沒完沒了,北京高層起碼在梁振英「不參選」之後3年,依然在密切跟進事件,緊貼最新發展。目前多方面的變化,恐怕又要其再度關注。

庚子凶年不負惡名,大地回暖,難免還要回顧去年遺憾。大事不便妄議,小事則可跟進,由是想起UGL事件。

UGL和梁振英的400萬英鎊「離職、顧問」協議2014年年底被揭露,輿論譁然。但一如所料,立法會去年拒絕認真調查,一事無成,究竟是和香港其他國家機器齊齊升呢,還是同步墮落,用周恩來的話:「要下定論,為時過早。」

儘管立法會自甘懵然,但北京卻很清醒,知道事件涉及龐大經濟利益。在2014年事發後不久,就得悉UGL涉及一項金額起碼262億港幣的龐大工程。2016年初已全面掌握情況,到了當年秋天,大概明白無論打後怎樣發展,結果都不會理想,促使採取止蝕措施。

37億澳元的漩渦

近300億的項目,是澳洲有史以來最大的基本建設項目:這就是悉尼市西北輕鐵系統,年前已通車。該項目本無非議,但涉及當地政黨鬥爭、財政預算,官員下台,過程錯綜複雜,還扯上層層香港關係,可編連續劇。核心問題當然是「錢」;而基建工程因「錢」特別容易滋生污垢。

香港捲入該漩渦,因爲涉及港鐵MTR和梁振英。

MTR捲入漩渦,因該項目最後由UGL-MTR中標投資承建經營。作爲香港國企,動用龐大公帑,MTR的身份添加了一重難以説清的跨國法律和政治倫理問題。

而梁振英捲入漩渦,是因為2011年UGL-MTR籌備參與到2014贏得該項目期間,他的多重要職分別是:談判被收購期間是DTZ談判組成員、香港行政局召集人、全國政協常委、特首參選人;2013年項目進入短名單到2014年成功中標的關鍵時段,他則是香港特首。

令各方擔心的是:UGL在投標過程中,有沒有書面或口頭明示或暗示梁振英按協議是UGL的顧問和推薦人,或援引其不同時期的官方高位,即所謂「撻朵」。尤其是,有關協議價碼偏高。

因問題嚴重,沒完沒了,北京高層起碼在梁振英「不參選」之後3年,依然在密切跟進事件,緊貼最新發展。目前多方面的變化,恐怕又要其再度關注。

UGL:英國收購、澳洲投標

時興善忘,漠視因果,有必要重溫事件背景,也是時候分享立法會若盡責任本應能查出的一些資料:

我早於2017年始,就以三篇文章分析事件的背景;即:
1. 澳洲未盡力去調查海外行賄(雖然前年開始認真,也開始起訴有關行爲,但法律尚未完善);2
2. UGL和梁振英的500萬英鎊離職安排,金額似乎偏高,數目無論横比、縱比均較高;而合同的附加條款,明文確規定梁振英按需必須:「擔當推薦人(referee)或顧問」。 Referee一般只用於投標情景。3 更何況UGL此前多年沒有上規模的收購。
3. 香港廉政公署似乎未盡全力去調查。4

UGL和梁振英的合同,特別加上要當顧問、推薦人。
UGL和梁振英的合同,特別加上要當顧問、推薦人。

UGL事件涉及兩個平行主軸:DTZ收購和澳洲投標。

DTZ收購:UGL和梁振英的直接關聯源於他任職和有股份的DTZ公司經營不善瀕臨破產,2011年12月5日被UGL收購。

DTZ被收購前7天,梁振英宣布參選特首;5天後梁振英和UGL簽了一份400萬英镑(約5000萬港幣)的「離職、顧問」合同。該合同2014年被澳洲記者Garnaut披露(除合同外,Garnaut還掌握了大量UGL和梁振英間的電郵。)

業務上,UGL收購DTZ無可非議(悉尼項目中標後轉手賣出賺了不少)。

核心問題是UGL為什麼要動用重金和梁振英簽合同,究竟有没有所圖。特別是,合同還加上顧問/推薦人成份。

澳洲投標:2011年4月,即UGL收購DTZ簽約前大半年,澳洲悉尼市正式推出輕鐡工程招標,項目折约300億港幣,不巧,悉尼政府得不到聯邦政府的支持,面對財務問題。當時澳洲聯邦政府是由工黨執政,項目沒有編入預算;而悉尼(新南威爾士)3月才剛由自由黨取代工黨執政,更難獲得撥款,但又自身財力有限。項目財務招標要拖到7月,須以公私合營方式融資(15年期的PPP)。

項目反應踴躍,有八個財團表示有興趣,都志在必得。UGL投標工程項目天經地義,但規模龐大,融資能力成問題。

簡言之:悉尼政府和UGL都需要找財主;而MTR的介入,雖則為二者解困,但難免衍生跨國法律和政治倫理問題。

UGL要依賴香港各方力量

要贏得悉尼項目,UGL的財力和資產均不足够單獨投標,難以提供所需財務保證,必須借助香港政府為大股東的MTR。最後承擔PPP所需的財務擔保是由MTR牽頭的。

UGL的盈利能力和資產均難以承担項目規模的財務要求。UGL 2010年純利為1.51億澳元(折12億港元),資產才11.6億澳元(約94億港元),蛇吞不了象,唯有靠其長期合作伙伴MTR。

MTR的財力則無可置疑(2010年純利136億,資產2069億)。更方便的是MTR和UGL早已合組公司推廣業務,在澳洲也有業務。MTR主席更是UGL的董事。

大小企業合組財團競投項目本無非議,但UGL-MTR組合,因其身份特殊,也因悉尼政治環境特殊,其非經濟因素難免招惹遐想。

悉尼要排除政治後患

悉尼在評估PPP時,除經濟和技術因素以外,還必須考慮長遠政治後果,特別是政黨剛剛交替,在得不到政治對手執政的聯邦政府支持下堅持單幹,一定會被對方盯上;一朝不測,賠錢以外,還可能政治翻盤。

MTR雖實力雄厚,技術過關,但卻是香港國企:政府佔76.7%股權,董事長由政府任命,兩位局長任董事;其主要決策,從票價到路綫都要由政府批准。特別是,政府長期政策傾斜,不僅大量批土地和車站上蓋補貼其發展,其他運輸系統也要向其讓路。甚至可概括說MTR是靠香港高地價政策養活的。

悉尼市招標不得不考慮這些政治因素:MTR大量公共資源長期用在香港以外會不會有政治副作用,會否中途因民意變卦,如果賠錢要漲票價……。悉尼招標部門難免有所顧慮。

特別是此前MTR在海外的投資規模均較小,如北京地鐵四號綫PPP投資項目才20多億人民幣。而深圳地鐵的BOT(建設營運轉移模式建設)項目不到60億,還有房地產發展補底。

更不巧的是同年6月,由UGL-MTR經營的墨爾本交通系統,被評為全澳洲經營最差(剛接手,情有可原,但政治就是政治)。

悉尼必須排除這些政治和技術隱患。若有香港高官擔任UGL的顧問或推薦人,高規格加持做擋箭牌,應可解除顧慮。可設想投標時,若UGL表明或暗示香港在任特首是UGL的顧問/推薦人,必定能掃除政治顧慮,或許還能加分。這也正是令人擔心的情景。

以上就是前幾年的發展,一直掛著令人揪心。但近日三方面的加速發展,讓人憧憬終局,不必再擔心,快完了!

註:

  1. 金額是37億澳元,按2013年6月匯率,折262億港元。
  2. UGL事件:不信ICAC 信英國、澳洲?(2017)
  3. UGL事件:定量分析400萬英鎊合同(2018)
  4. UGL事件:有什麼未查(2019)

再論UGL事件(上)

再論UGL事件(下):UGL事件:快完了

黃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