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John Rawls提出「公義即公平」(Justice as Fairness),指出公義不可能偏私。他的「無知之幕」就是叫我們想像:倘若自己的身份從「命運輪盤」抽出,有機會變成社會上任何一員,肯定沒有人會否定男女平等或會贊成種族歧視。然而為何不少人經常說公義人言人殊,難有共識呢?
真正公義世界難以實現
原來公義有「根本公義」(Fundamental Justice)和「漸進公義」(Incremental Justice)之分。拙作曾提出:在「無知之幕」的構想下的公義是「根本公義」。只要大家都放下自己的身份和既得利益,願意易地而處,共識是存在的;「根本公義」可以作為從零開始建構合乎公義的社會制度的基礎。
但現實世界不是這樣的。從現實世界和各人固有的身份出發,要從現實世界本來已存在種種不公義的情況漸進地實現比前更公義的世界,必然會觸及各方的利益,爭議就肯定存在且不易擺平。
世界上當然沒有完美的理想國或制度,我們也不可能從「一切俱無」開始設計社會制度。但是制度有封閉、開放,和假開放之分。盡管制度不完美,制度開放的社會仍會進步;制度封閉的社會則很難寸進。值得注意的是,「假開放」的社會跟封閉的社會同樣難以進步。這裏所指的進步,是指逐步靠近根本公義的制度。
制度封閉的社會有兩種形式:一是既得利益集團壟斷了權力,並以壟斷了的權力捍衞和鞏固自己的利益;一是壟斷權力的集團利用社會上的文化習慣或宗教信仰永續地壟斷權力。其實任何制度都涉及文化。我們甚至可以說文化是制度之本。即使是法律,單靠立了法並不足以規範眾人的行為。完全沒有任何民意基礎的法律是很難落實的。有人或會認為沒有民意授權也可以軍隊警察執法。但軍隊警察也可造反,並不一定會支持完全不公義的獨裁者。當然軍隊員警也可以同流合污,同流合污也反映一種文化。
被綁架的選舉及言論自由
我很欣賞西方國家有政教分離(Separation of the Church and State)的文化,因為如果有宗教領袖假神之名行使權力,恐怕在宗教信仰深入人心的社會沒有人敢挑戰領袖的政策。我也十分讚賞西方國家三權分治(Separation of Powers)的理念。三權分治的精神在互相制衡,以免一旦行政權為既得利益操控,會利用立法權和司法權鞏固自己的利益。由於三權有共同的目的,分治只是合理地分工。最重要的原則是三權都要獨立於任何既得利益。
上文提到假開放的制度,現在說明。很多香港人以為票箱民主,多黨政治就自然是開放的制度。其實不然。雖然表面上美國選舉不單是共和黨與民主黨之爭,人民還可以自組政黨參政,但其實選舉工程要大量競選經費,而競選經費最重要的來源是大企業。任何人要在選舉中獲勝都必須徵得金主首肯。
一篇由普林斯頓大學的Martin Gilens and和西北大學的Benjamin Page教授合着的、載於美國政治學會的期刊 Perspectives on Politics(譯作〈政治學觀點〉)的文章,以嚴謹的統計學分析得出的結論:美國政制雖然號稱開放,主要的得益者卻是大財團和精英分子。反而一般國民對政策的影響力差不多完全測度不到。此外,美國言論自由雖然受保障,最有影響力的媒體都是由大財團壟斷。Forbes一篇2016年的報道就指出15位億萬富豪分別擁有全國的所有大媒體。
人類社會發展到今天,從大處看其實進步了很多。明目張膽以強權侵略稱霸已非常罕見。昔日的殖民地多已獨立或重歸其原來的宗主國。在美國,黑人和婦女取得了憲法上與白人和男性的地位。在中國,昔日的紫禁城已不再是禁地,而人民的個人自由更是數千年來最大的。然而根本公義始終是遙遠的。
根本公義要求全民真正生而平等和全民都按公平的遊戲規則活動。但現實是貧富有別和存在歧視。漸進公義要求「適度」的遺產稅、「適度累進」的稅率、「適度」的社會安全網、「適度」的”affirmative action”(優惠弱勢群體的一種手段)等。但這些都難免引起爭議。我們寄望的是社會更多人以易地而處的心態理解政策和制度。
原刊於《經濟日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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