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重讀鄂蘭(Hannah Arendt)的《責任與判斷》(Responsibility and Judgment)一書。同時間,也看了一些不同地方和背景的抗爭故事,包括一齣關於外地民運人士在威權統治下遭受酷刑而不改其志的紀錄片,並聽了些討論。
其中讀到的一個抗爭故事,是一位在非政府組織工作者的「懺悔」。他對自己平日跟服務對象說,面對公義,要齊上齊落,但卻在抗爭現場感到無能退縮而內咎。
「第一次抗爭之後,我沉默了三天,不想跟怯懦的自己說話。」這位「懺悔」者說。「第二次我憂鬱了三小時,算是進化了不小。」
這種心情,在政治氛圍低迷、前景不清的情勢下,特別容易出現。
讀了這位非政府組織工作者的「懺悔」和反省,讓我想到了鄂蘭很喜歡引用蘇格拉底(Socrates)的以下一段話:「寧受不義之苦,也不以不義加諸他人,否則自己便得終身與這不義者共處。(“It is better to suffer wrong than to do wrong and then have to live together with such a wrongdoer for the rest of my life.”)」
鄂蘭在她逝世後才由她的門生柯恩(Jerome Kohn)為她結集出版的《責任與判斷》中,多次提到上述蘇格拉底的教誨。在政治哲學史上,蘇格拉底最終選擇寧願受冤伏刑,而不對古雅典城邦作出不義之舉,是一個膾炙人口的典故。這更標誌著蘇格拉底死而後已地堅持他那「不反省的人生是值不得活下去」(“An unexamined life is not worth living”)的原則。(可參考《蘇格拉底的最後歲月》(The Last Days of Socrates))
蘇格拉底的例子2000多年來已成為經典。在今天的現實環境中,作出同樣堅持和道德選擇的例子,儘管是難得,卻也是前仆後繼,反映了人心不死。
民運人士遭受酷刑而不改其志這紀錄片,敘述了一個又一個的堅持。影片中4個暴政不能屈之士,在面對無止境的關押、虐待、審訊、不人道的囚綁和煎熬下,不但沒有放棄對正義的追尋,也拒絕以不義加諸他人。他們每一個雖然默默無聞,卻都是頂天立地。片中提到當局對一位被捕民運支持者說,只要你認罪,我們便可馬上釋放你。但這位不屈者卻寧可繼續受不義之苦,選擇牢獄而不與不義同流,其堅持在這方面與蘇格拉底的楷模我認為是一致的。
不把不義加諸他人
上文提及的在非政府組織工作的「懺悔」者,他的歉疚和不安,並非因為他把不義加諸他人。他只是在面對他認為是不義的挑戰時,未能更有效和勇敢地作出抵抗。
我們不能也不應要求人人都得成為英雄。但不同流合污,不把不義加諸他人,卻也是個人道德責任之所在。
鄂蘭指出,任何獨裁者都不能單獨統治,他們必須借助眾多的同謀者才能實行有效統治。因此,像希特勒、斯大林這些極權暴政能在世上肆虐,除了反映了這些暴君在政治控制上絕不能輕視的能力之外,也反映了這世界在道德責任上受不了「同流合污」的誘惑的人是為數不少的。這一點鄂蘭在書中的〈獨裁統治下的個人責任〉一章有很深刻的論述。
鄂蘭認為,像納粹德國這樣的極權統治能夠有效出現,得涉及到整個民族在個人的道德判斷一環,無色無聲地從根本上解體才變得可能。
與極權同流合污者,並不局限於窮凶極惡的壞人,也非一定是社會上的邪惡分子。事實上,他們更多是來自大家身邊的朋友,不少更是有名望之士、平實而有體面的人。嚴格來說,鄂蘭並不以為這些同流者要對納粹的興起負上個人責任,但他們對希特拉上台初期所取得的成功大為折服(中國的自由主義者儲安平在1930年代初不就是大聲謳歌希特勒的成就嗎?),卻沒有正視極權暴政可能作出的種種邪惡。尢其是如果不義的政策和自己無直接關係時,他們選擇自己安心繼續在本身的崗位上克盡己職。這些人並非是沒有一般的道德原則的,只是當不義之苦不直接發生在自己身上,他們便選擇毋視不義加諸他人的事情,甚至在納粹政權的控制變得越來越全面,並且吞噬了社會上每一個角落之時,這些人仍只會繼續在舊有的崗位上克盡己職,不管這樣做實質上已把自己變成為極權的同流,他們個人依舊慣性地逃避對自己的行為及其後果作出道德反省和判斷,繼續蕭規曹隨,不作思考,更不要說對暴政進行抵制或抵抗了。
鄂蘭相信,在戰後的耶路撒冷戰犯審訊中的納粹主犯艾希曼(Adolf Eichmann),便是這樣的人。他到被判罪後仍然覺得自己只是一個盡忠職守、執行命令把數以百萬計的猶太人運送到集中營的第三帝國的殷實官員,認為納粹德國的暴政,責不在他。鄂蘭在她關於這場審判的名著《艾希曼在耶路撒冷》(Eichmann in Jerusalem),便以「罪惡的浮淺性」(The Banality of Evil)來形容像艾希曼這種不思考、只是蕭規曹隨、逃避作出個人道德反省和判斷的人。
鄂蘭的洞見也就是說,犯上滔天的邪惡罪行,不只是大魔頭的責任;如果社會上充塞了大批拒絕思考、不作個人道德反省和判斷的普通人,在一定的歷史社會環境下,往往有意無意間成為了邪惡的同流而不自覺,這和我上文提到的鄂蘭推崇的蘇格拉底的教誨,剛好是南轅北轍的。
對於那些以自己只是在龐大的國邦暴政機器中扮演一個齒輪的角色,不應為暴政負上個人責任的自辯觀點,鄂蘭是大不以為然的。她指出齒輪論完全把道德的個人工具化,不把人當人。事實上,懂得有意識地以齒輪論為自身辯護者,正說明了他們是明白到自己最終是一個能作自主選擇的個體,並非真是機械的齒輪。此外,以國邦暴政大機器這類遠離個人責任的論據作開脫,其實是鼓勵大家一起逃避責任。和政治責任不同,在法律和道德上不談個人責任而談空泛/抽象的集體責任,那就是逃避責任。在這裡,所有人的責任便等同是沒有人的責任。同謀與主犯的責任當然不一樣,但這些都是個人的選擇或拒絕選擇所做成的後果。
在納粹極權肆虐的高峰期,鄂蘭相信只有那些有辦法完全退隱、有意識地不沾上任何政事的德國人才沒有成為暴政的同謀。這些人如果不幸被政事沾上,又無力抵抗或逃避暴政時,便只能像蘇格拉底教誨般,自己寧受不義之苦,也不以不義加諸他人。
在暴政威脅之下,人可以做些什麼呢?
在看完紀錄片的座談會上,有人問在暴政威脅之下,人可以做些什麼呢?
如果根據鄂蘭的分析,人是可以像蘇格拉底般作出選擇,也可能會跟那「懺悔」者般,雖然缺乏大勇未能成為英雄,卻又不忍埋沒良知,以致拒絕作出道德反省和判斷,因而以自己有限的方式抵制暴政。當然,經驗也告訴我們,人也會受不了「同流合污」的誘惑,選擇麻木不思考,以致成為暴政的一部分。
鄂蘭在分析權力(power)時,指出權力就是由人的集體相互配合的行動所產生的力量。當人同此心而一致行動時,力量和其正當性便由此而出,決定乾坤;當人的相互配合行動消失,力量也就隨之而逝去。
暴政自然離不開靠暴力(violence)來維持。如果人人都選擇拒絕「同流合污」的誘惑,暴政是維持不下去的。但我們不能期望人人都是蘇格拉底,所以,關鍵是一般人的道德反省和判斷能有多壯大,並把此等反省和判斷化成相互配合的行動力量,讓暴政不能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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