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意調查結果顯示,支持和反對民主派議員繼續留任(被人大延期最少一年)立法會的比例皆不過半(支持者的百分比略高)的情況下,21名民主派議員決定留任。根據民主黨主席胡志偉的說法,此舉是要守住議會戰線,為民發聲。另一個民主黨議員林卓廷指出,留守議會的工作包括跟進在內地被拘禁的12名港人的情況,阻擋建制派引用特權條例改寫反修例運動的真相,以及全力要求重啟立法會選舉。公民黨主席梁家傑坦承,留任是在艱難政治環境下作出的決定,希望留任的民主派議員與民間抗爭派(包括兩位決定離任的民主派議員)繼續「兄弟爬山」,為共同理想各自努力及互相合作。
民主派去留立法會的爭拗,其實是原則與策略之爭,沒有絕對的對錯。選擇離開表示不接受由中央決定而不是透過選舉產生的議席;決定留下是不想在抗衡政府上放棄一個重要平台(以及從中取得的資源和知名度)。不過,在建制派佔大多數議席而政府無視反對聲音的國安新時代,當局決意在立法會通過任何法案或議案,俱全無難度,最多是在有需要時,動用保安員把「鬧事」的議員抬走而已。儘管如此,只要留任的民主派議員肩負以下3個知其不可為而為之的任務,並且貫徹始終,那麼,即使在個別事項上反對無效,依然會在過程中產生積極作用。
民主派不應排除與建制派合作的空間
第一,民主派議員應以大多數市民代表自居,利用立法會這個有法定地位的平台,表達民意,並在每一項議案上提出有理有據的論點和建議。假如政府或建制派的提議是明顯違反大多數市民的意願(例如透過單方及不包括警方的調查,企圖改寫反修例運動的前因後果),民主派議員可以把議題帶到社會,與市民聯手,抗衡政府的舉動。同時,在某些有利民生的議題上,民主派不應排除與建制派合作的空間。
第二,民主派議員應利用其身份,與國際社會,尤其是其他國家的議會保持聯繫,反映香港真實的情況,及宣揚港人堅持的核心價值(不要也毋須觸碰《國安法》的紅線)。這樣做完全符合香港在一國兩制下須維持其國際地位的政策。
第三,即使肯定遭否決,民主派在立法會應主動提出旨在維護社會公義或保障人權、自由的議案,並藉此凝聚民心,謀劃未來。
(前文誤以為《Z風暴》編劇黃浩華與IT界的黃浩華是同一個人,謹向兩位黃先生致歉。)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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