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在一國兩制和《基本法》下享有的高度自治,包括獲中央授權,以「中國香港」名義參與不屬國家主權範圍的經濟、貿易等國際事務。香港的國際地位得以充分發揮作用,需要其他國家的認可和支持。維護及鞏固香港的國際地位,是向中央及港人負責的特首理所當然的責任。在這方面,與世界上最強最大的商貿金融體系的美國保持良好關係,至為重要。
回歸初期,首任特首董建華憑着他在國際商界建立的深厚人脈,外訪美國時能夠分別與時任兩位美國總統克林頓及喬治布殊會面。曾蔭權繼任特首後,保持外訪美國做法,也曾獲時任副總統切尼接見。這兩位特首訪美期間亦與民主、共和兩黨重量級參眾議員會面,推廣一國兩制和彰顯港府的高度自治。然而,在梁振英任內,他只去過紐約,與當地市長會面,而沒有乘機前往華盛頓探訪華府官員和國會議員。
違反國際關係基本原則
今屆特首林鄭月娥上任後,外訪多次,卻沒有涉足美國。香港實施《國安法》,在國際上受到廣泛批評,而美國以此為由,取消香港的特殊待遇,繼而宣布制裁包括林鄭月娥的11名中、港官員。林鄭月娥對制裁的回應是「嗤之以鼻」,並稱毫不嚮往去美國。其實,除了個人得失外,特區最高領導人不能與美國官方交往,甚至不能與美國人和美國公司有商業性質的交易,對香港的國際形象和特區政府的國際地位是個無情的打擊(同樣情況,只是程度較輕,適用於被制裁的一位司長、兩位局長和警務處長身上)。此外,其他國家推出相應措施,包括英國容許BNO移民以及有5個國家暫停與香港簽訂的移交逃犯協議。最新情況是美國暫停或終止包括移交逃犯和海運雙重課稅寬免的三項協議。特區政府千篇一律的回應是譴責相關國家干預香港事務,以及批評他們的行為違反國際關係基本原則。
毋疑,講數量,支持香港實施《港區國安法》的亞非拉國家,遠遠多過批評國安法的歐、美、日本等國,但正如去年9月我在此欄引述《環球時報》的社評,稱香港是在中國土地上一座「西方城市」,香港的國際地位是建基於以美國為首的西方相同的價值。假如中央和港府不正視香港今天與西方價值愈行愈遠的情況,香港的國際地位會持續下降,而由此產生的負面影響,對香港和中國的經濟發展都是有弊無利。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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