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八十年代,香港的地產商平均每年可以為私人住宅市場供應3萬個單位,近年跌到15000個也不夠。為何地產商要降低自己的產量呢?他們不想做多一些生意嗎?
無疑,自亞洲金融風暴之後,政府的土地供應確實少了;但香港的私樓供應並非全依賴政府的土地,而是有超過一半是地產商自己張羅回來的。這包括:(i)收購農地然後申請改作住宅發展;(ii)與擁有大型倉庫、船塢或工業用地的機構合作,重建大型屋苑;(iii)舊樓重建;(iv)與地鐵合作,發展地鐵沿線物業等。因此,只要地產商夠積極,即使政府賣地少了,香港的住宅供應不至會跌這麼多(在曾蔭權年代,最低試過跌破一年8000個單位)。
因此,社會上經常有聲音指地產商囤積居奇,寧願讓手上的土地曬太陽,也不建屋改善港人生活。目的是人為地製造供不應求,以方便抬高樓價。
不過,從地產商方面得到的訊息卻不是那麼一回事。地產商之間存在着激烈的競爭,他們根本不可能合謀抬價。沒有人會願意為他人作嫁衣裳,自己可以建多些賣多些,總好過讓對手獨佔鰲頭。所以有地在手的發展商,都會從自己手上找一些最有機會獲批的土地去申請改用途作住屋發展。
據一個手上有農地的地產商表示,他們手上的農地有三分之二已在申請改用途,如果全部獲批,可建超過5萬個住屋單位,相當香港三年的正常供應量。只是申請改劃的過程中阻滯重重,有些搞了十年,至今仍未能動工。
相信遇到同樣情況的地產商在香港還有很多,只要政府加快審批程序,撤銷一些不必要的關卡,香港的房屋供應就可以大幅提升。
地產商只是希望政府可以在行政效率上提升一些,並不是要求政府放棄原則,凡有申請都開綠燈。地產商亦無意佔社會便宜,該補地價的,他們願意補地價;該邊發展邊保育的,他們也願意花心思花資源去保護環境。
社會上仇商恨富情緒瀰漫
只可惜,社會上仇商恨富的情緒瀰漫,尤其是地產商,更被嚴重地污名化。結果是城規會、地政署,以至工務局的在職人員,都害怕被市民誤會,以為他們勾結地產霸權,出賣社會利益以謀取私利。這種心態導致他們每遇到地產商的發展項目時,都不會輕易放行,而是百般刁難,以證明自己有盡責履行職責。
這種情況導致香港的私人發展項目,進度都十分緩慢,發展成本大增,令樓價要調整亦不容易。地產商成本上升事小,因為這只影響地產商的盈利;但地產商的建屋速度被拖慢就事大,因為這會影響港人住屋環境的改善。我會在之後的文章中進一步探討地產商與香港房屋問題的關係。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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