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提要:國際足協不管之前與萬事達有協議在先,在2006年夏天準備貪新棄舊,迎接VISA,萬事達唯有告上美國法庭。(上文連結按此)
願世間有青天
事到如今,只好法庭見吧。萬事達火速於兩周內,即4月底,在紐約法院狀告國足惡意背叛及違反「先咬一口」的約定,並堅持禁止新協議的執行。未知潛台詞是不是:這臭男人是我的,我得不到他的心,你也甭想得到他的人!
浪子到了這種地步,不但死不悔改,反而變本加厲,找律師死撐,說些甚麼美國法院沒有司法權、大部分關於9.2條「先咬一口權」的解釋應按瑞士法律、一會兒說他們正在踢世界盃沒空找資料、一會兒說他們找不到大部分關於內部就萬事達或 VISA 的討論文件或決議云云。對此,萬事達只得在法庭上嘆氣說道,「他們只差沒說文件被家裏那頭狗吃掉!」
而 VlSA 也沒有閒着,她從旁向情敵插了兩刀:於4月10日出公告天下,宣傳奪寶成功,製造既成事實,雖然新協議的生效日為來年的一月,而尚有兩個月就是德國世界盃,該屆尚由萬事達贊助,道義上她應起碼等世界盃完結後才大肆宣傳,以減低對現有贊助商的即時傷害;同時,VISA 也懂法律, 抓住法律罅,說萬事達及法院在 VISA 沒有被拖進來的情況下沒權干擾或阻止她新的合同的執行,以及司法權不在美國。果真是情場如商場,水火不容,你死我活!
法庭內,紐約法官 Preska 可沒空跟浪子遊花園,用不着找包拯,她只花了不足四個月時間,在8月10日便裁定美國法院有司法管轄權,並連隨推翻 VISA 的技術性抗辯。而於2006年12月,即萬事達告上法庭的8個月之內,迅速下了裁決:她裁定國足沒有先讓萬事達「咬一口」是違約、推翻4月6日(或3日)合同、判決國足須按萬事達簽署的3月3日協議執行2007年至2014年的贊助計劃。萬事達終於吐了一口烏氣!要知道,在美國這等繁文縟節特多的司法體系,如此迅速便了結一宗牽涉三個跨國企業或組織、橫跨歐美多國法律、價值數以億美元計的官司,是不是因為證據太過確鑿?是不是證人的可信性(不可信性)太過明顯?而且由於控辯雙方都有美國公司的參與,而大家都非常懂得如何玩這個遊戲,故很難說任何一方能佔甚麼主場之利。
在該125段的裁決書,到處都看到一些令人忍俊不禁、啼笑皆非的笑料。(本系列所有土話都是源自該裁決書,而英文的節錄更是一字不錯。如有「奇」義,以土話為佳。)這裏暫且略過太繁複的法理爭議, 以下是幾則關於人物的描寫,往下讀之前請結好安全帶:
法官就國足的內部法務專家,有如下的描述:「他無牌營業(…holds himself out as legal counsel but is not authorised to practice law in any jurisdiction…)」
就國足的證人市務部總監 S. Schuster, 她這樣寫:「S先生在法庭上承認他們經常撒謊(white lies)、S 的作證是閃躲的(evasively)、誠信破產(credibility was damaged)、難以置信的(incredible)、完全不可信(was entirely impeached)、沒有說服力(unconvincing),滑稽的(ludicrous),尤其是他堅持不履行給萬事達優先權是為了萬事達卡着想!」
在描述S的老闆法國人 Valcke 時,法官乾脆寫:「他只會撒謊(simply lied)、把撒謊當食生菜(did not consider this to be commercial lies but just commercial practice)。」(註1)
在描述老白及 Valcke 用心良苦、千謊百計讓 VISA 取得合約時,法官說:「他倆密謀製造結果(Valcke and Blatter… engineered the result)。」
在描述國足派往法庭作供的最高領導、執委員會會員 Chuck Blazer 的作供時,法官如此寫:「他沒有可信性(without credibility)、迴避問題且愛『作嘢』(based on his evasive answers… testimony… is rejected as fabricated)。」(註2)
在總結國足整個談判的手段時,法官這樣下筆:「連你們老闆白先生都承認了,國足沒有按自己公平競技的本子辦事。」(FIFA’s conduct… in negotiating… violated… FIFA’s own notion of fair play as explained by its president… and… president admitted.)
相逢何必曾相識
最後如何收科?裁決後國足做了兩件事:首先,他馬上上訴。一般人也許會認為沒有必要上訴,因為畢竟萬事達要求的只是能有權給錢國足,且她要給的錢數目也沒有少,不過,很奇怪的是,國足寧受天下人指責,花再多的律師費,都要踢走萬事達,改用 VISA,是不是有點「本公子天生風流,你拿我怎樣」的味道?其次,國足當場(2006年12月)就開除了主導談判的四個人,包括法國人 Valcke、Schuster 等被法官點名狠批的人,這是否代表他們知錯能改呢?還是只不過在找替死鬼?
2007年5月,上訴庭接納國足上訴,不過讓人捧腹的是,它只讓原審法官釐清到底是2002年的合約有效,還是2006年3月3日萬事達簽署的合約有效,從而調整她的判決(如有需要)。臭蛋還是臭蛋、只差怎個罰法!
終於,6月,雙方庭外和解。國足實在很有意思,他選擇了賠償美金90m。90m是甚麼概念?對比本來新的標價(即兩屆八年的贊助費)為美金180m,原本是由萬事達淘錢,現在是反過來,客戶要給贊助商該贊助費整整的一半、或者說一整屆的作價作為分手費,倒有點像:「不要再惹我,我給你錢,你給我滾!亅這90m的掟煲費是否非常之慷慨?大概連萬事達都未曾想過可以拿到這個數目,以致她在公告天下的函件中都說,能取得如此「可觀」的賠償,以及可以與法官眼中的騙子分道揚鑣,是最理想的做法。(substantial compensation to MasterCard along with severing the relationship…takes into account of Judge Preska’s findings, which tell a story of…dishonesty and deceit。)老白涵養功夫練得真到位,這樣白紙黑字的公開損國足,他都沉得住氣,換了是普京之類的,早就發作了!
由此,VISA 便成為今後世界盃的唯一的信用卡贊助商。一段三角孽緣就此劃上完滿的句號。
至於法國人 Valcke 呢,他鬥志可嘉,在2007年和解協定達成的前後,在老白的推薦下,重返國足之餘,更上一層樓,一躍成為國足的總書記(Secretary General),作為老白的左右手,真是一登龍門,升價十倍。真人演譯了歌神許冠傑的勵志歌曲「腐朽化神奇」:
人生尤如做緊戲,N.G. 咗Take Two 嚟過,就腐朽化神奇。
註:
- 此君雖然暫時不在被捕或通緝名單之中,但卻是在被披露的懷疑南非賄賂國足1,000萬美元案的主要操盤手,此案亦被認為是導致老白下台最直接的導火線。
- 此400磅肥佬因為是美國人,一早在2011被美國稅局釘上,本來只是追他逃稅,卻因為他貪生怕死,怕痛而出賣他所有的同黨,成了無間道,除了認罪及做金手指之外,更身藏偷聽器,上演一場「窺聽風雲」,所取得之證物,成了容許 FBI 及國際刑警有出場抓人的條件。
圖片:作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