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諸形於內,必形於外

一覺醒來尚有依稀印象,按圖索驥一舉破解難題。這就是俗語所謂「日有所思、夜有所夢」的情況。這由外到內現象的對立面也許便是由內到外的「有諸形於內、必形於外」。

我念數學時經常接觸艱深難明的抽象概念,簡單如多維空間,因為在現實生活中沒有近似的例子,幫助認識該等概念,所以要進入最低的認知門檻,即是最淺易層次的涵蓋面都不簡單。每當要處理需要思考更深入層次的習作時,不知從何入手。結果是整天腦海中盤旋着不同的角度的分析,往往苦思不果,甚至帶入夢裏。偶爾在夢中被隱藏在記憶中某角落的觀點,會出其不意地浮現出來,一覺醒來尚有依稀印象,按圖索驥一舉破解難題。這就是俗語所謂「日有所思,夜有所夢」的情況。這由外到內現象的對立面也許便是由內到外的「有諸形於內、必形於外」。

這句話出自《黃帝內經》,本意是說人體內部若有疾病,一定會反映在人身外表上,可以藉觀察外表而察知內在的病情。後來,這個說法被延伸到了人的心理狀況和外表的關係上。

上星期特區政府聲明指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今時今日是有「港獨」含意,勸誡市民不要以身試法。但是否觸犯《港區國安法》就視乎是否能擧證其犯罪目的及是否涉及其他入罪元素。當然,有人會以言論自由為由,推論特區政府的說法等同於以言入罪。

入罪由法庭定奪

這是一個極端片面、偏頗的誤度性推論。且先放下不表這兩句口號的意思是什麼,因為不同人總會有不同的看法。實情是,從過去長時間所發生的眾多遊行示威之中,尋找最大公約數就是以下幾點。一是蒙面,二是黑衣,三是雨傘,四是特區政府聲明中提及的口號。而這眾多遊行示威都無例外地,總有部分參與者以暴力破壞社會安寧及秩序而告終。環看世界各地文明社會的和平遊行示威,總不會有同樣的情況出現。若然本港勇武示威者繼續堅持以上方式進行示威,便啟人疑竇其動機是否以這個特定的方式去宣示某種有共識的隱藏訊息,有如在統一指揮棒之下,為精心炮製的暴行揭幕。特區政府現今清楚明示這等訊息含有明顯「港獨」的意義。若然改弦換轍,企圖改用相類似的口號,將會是徒勞無功,因為結論都會是一樣。

大家要清楚認識警方只是負責執法,並無檢控及定罪判刑的任何權責。所以執法機構面對上述情況時,定會以此為切入點蒐集證據。有關蒐證必須符合法例的起訴門檻,除犯罪目的外,尚有是否涉及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非法手段等等的其他因素。當執法機構妥善處理以上問題之後,其餘的法律程序就非他們能夠處理。下一個步驟就是送交律政司考慮是否有足夠證據提出檢控,若然,最後的程序就是送上法庭。

每一件提交法院處理的有關案件是否入罪,最終都是由本港法庭定奪。法庭是按整體證據判斷是否符合罪行所需行為,或有否犯罪意圖而作出裁決。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孫明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