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就《港區國安法》舉行記者會。林鄭月娥說,落實《港區國安法》有機會令香港由亂變治,認為是對香港市民的大喜訊,強調政府會嚴厲執法。
林鄭月娥:《港區國安法》展現中央對一國兩制的堅持
林鄭月娥希望中央借今次立法,完善一國兩制體系。她說回歸以來一國兩制實行時有地方未完善,一是沒有好好認真嚴肅處理一國與兩制的關係;二是特區未能完善國家安全制度,按《基本法》23條就7類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立法;三是沒有做好推廣國家歷史、民族文化宣傳教育工作,特別是年輕一代;四是未能有效深化促進特區與中央發展關係。
她說這四方面的問題,令香港出現危險風險,尤其是有本地激進分子、反政府思維及外部勢力形成張力,令香港社會一觸即發,自去年6月起的暴亂令中央感到要出手。
林鄭月娥強調,中央有決心停止過去一年以來的亂局,保護絕大多數守法市民不被一少撮人的行為危害,今次立法體現中央對特區的高度信任,《港區國安法》屬全國性法律,涉及國際間錯綜複雜形勢,但主體執行這項法律責任的機關仍屬於特區。她強調,今次一定要將有關法律執行得好,竭盡所能達致立法目的,完善本港國家安全體制。
林鄭月娥相信《港區國安法》通過可以令香港有機會由亂變治。「我只可以說有機會,因為我聽到很多人說會繼續抗爭,但沒關係,因為我們有了法律,我們會很堅定執法,但如果香港能夠由過去一年多的亂變成治,這個好處就很明顯,尤其在疫情影響下,經濟、失業出現很大問題,所以有穩定的環境,對香港700多萬市民是一個大喜訊。」
鄭若驊:違反國安法可終身喪失參選資格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港區國安法》是一國兩制重要里程碑,亦是創先河,令香港社會行穩致遠。她指出,香港回歸的初心,包括維護國家主權、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等,如制度有缺失而不能修補,便未能達到一國兩制的原則,因此現時是開展重要一步。
她表明,法律條文已訂明四大罪行,必須要有犯罪意圖,要能夠證明才可定罪;絕大部分案件,都由香港管轄,檢控及司法程序都在香港,並跟從香港法例,包括上訴機制,但由於涉及維護國家安全,條文有特別安排,包括指定法官、陪審團等,總體而言是按香港熟悉的程序進行。
她又指出,內地駐港的維護國家安全公署,會在特別情況下才啟動立案,形容是極少數的情形,但由於中央對香港有關國家安全事務有根本責任,如有需要亦有權力可運用。
鄭若驊提到,律政司因應《港區國安法》將設有檢控部門,有關工作已安排好,但負責人名字要遲點公布。
對於「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口號會否違反《港區國安法》,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不能單憑叫個別口號決定是否有罪,而是要審視整件事的背景,例如相關口號是否客觀構成顛覆政權,亦要看涉事者的行為及犯罪意圖,能否被客觀理解為提倡港獨。
至於違反國安法下的四類罪行,喪失參選資格的時間有多長,鄭若驊強調,四項罪行都屬於極其嚴重,條文沒有說明喪失參選資格的時間多長,有機會被視為終身。
李家超:警方負責情報行動 國安公署指導特區政府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說,警務處成立的國家安全處,是主要執行《港區國安法》的部門,國家安全處會由一位副處長擔任主管,當局正物色人選,之後會由行政長官作出任命,其他紀律部隊,會按他們的專業範疇提供協助。
他說,國家安全處的能力包括,收集分析情報、部署及執行行動,調查案件等,中央在港的國家安全公署,會根據國家安全形勢,就戰略及政策等方面提供意見,監督、指導特區政府要覆行的職責。
李家超表示,政府有責任確保國家安全處有足夠人手、足夠配備及足夠培訓,令國家安全處可履行工作,絕大部分案件會由特區政府去調查及檢控,但必需預計,如果出現特區政府無能力處理或極度特別情況,會由特別單位處理。
他強調,法律上列明的四類罪行,分開主體及從屬罪行,若干犯主體罪行,最高刑罪是判囚終身,呼籲市民不要以身試法,測試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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