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就「港區國安法」開展立法程序,英國表示此舉違反《中英聯合聲明》有關一國兩制、香港高度自治的條款,而作為簽署一方,她不會背棄對港人的責任。英國首相約翰遜隨即在報章撰文。聲稱倘若中方不停止立法,英國將給予持有BNO護照的港人更大的權利,即由現時可居留英國6個月的期限,延長至一年,而期間他們可以工作或學習,為將來申請入籍提供方便。
現時持有BNO護照的港人數目約30萬,而符合資格申請BNO護照的港人(即在回歸前有英國屬土公民身份)近250萬。英國表示後者在取得BNO護照後,可享有同等簽證權利。
中國外交部對英方這項舉措表示不滿,稱倘若英國給予港人永久居留權,中方會保留對英國採取反制措施的權利。
引起申請或續期BNO護照熱潮
回顧歷史,當年中英談判香港前途問題期間,不少港人人心惶惶,四處尋求移民機會或外國居留權。為了穩住局面,英國發出上限5萬個家庭的居留權予香港各界別的高層或專業人士。至於被拒諸門外的普羅大眾,英國則給予他們英國國民(海外)(BNO)身份,並藉此領取在香港境外可獲英國領事館保護、但不能在英國定居的BNO護照。因為回歸後一段長時間內一國兩制實行順利,絕大多數合資格的港人都沒有申請或不延續BNO護照,造成今天只有30萬人持有BNO護照的情況。現在,英國表示BNO港人有機會成為英國公民,相信會引起一輪申請或續期BNO護照的熱潮。
相對葡萄牙在澳門回歸前給予當地居民居葡權,英國以BNO應酬殖民百年的港人,算不上什麼道義責任。今次英國就放寬BNO簽證權利的表述,其實並沒有提供相應的細節。事實上,延長免簽證工作或學習的期限,與申請入籍須符合的資格是兩回事,沒有必然關係。我相信,一向精打細算,講實際多過講道義的英國不會作出不利自己國家利益的決定。
在這方面,年輕、高學歷、有專才的BNO港人,應該有最大機會被英國接納為新移民。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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