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包括向受疫情影響少了入息的自僱人士,或因此失業的人士提供一次性的資助。不過,前者只限於有強積金戶口的人士,而資助金額是一次性的7500元。後者在申請綜援時,其資產上限較現時水平可以增大一倍,為期6個月。我認為上述建議,有改善空間。
先講自僱人士。這包括其實是有固定或長期客戶的專業人士或技工(例如從事裝修、駕車、電腦及各類服務等工作),以及近年興起(特別是在年輕人之間)身兼數職的斜槓族(slash)。我完全明白,把申請資格限於強積金戶主,可避免審查程序,方便簡單,確保資助發放迅速。不過,近年不少企業為了節省勞工福利的開支,長期安排「自僱人士」為自己或客戶服務,而喜愛在工作和生活取得平衡的年輕斜槓人也愈來愈多。同時,管理費高、表現欠佳的強積金令不少自僱人士選擇逃避。政府為了行政方便,把這批同樣受症情影響的人士一刀切地排除於資助之外,實在有欠公允。
容許無強積金戶口自僱人士提供容易查證的入息證明
我建議一個折衷方案,就是容許沒有強積金戶口的自僱人士提供容易查證的入息證明,例如稅單、銀行月結單,以及申報從事的行業或工作。按防疫基金在其他資助項目採納的原則,政府不會審核申請人的入息受到疫情影響的程度。至於資助金額,現時政府建議的一次過7500元,相對保就業計劃的每個僱員每月9000元上限,為期6個月,是有點厚此薄彼。這是因為假如受疫情影響的自僱人士同樣是6個月,他們的資助額等同每月1250元。我認為有理由把資助金額,起碼增多一倍至15000元(講比較,現時常規的士司機可獲每月補貼6000元,為期6個月)。
至於受疫情影響的失業人士,即使政府認為不應為這短期現象設立影響深遠的失業援助金,把申請綜援的資產上限提高兩倍也只是約20萬元(以3人家庭計算)。我認為納稅人不會介意政府大方些,讓多些短暫的失業人士受惠。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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