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驗一個政府的治理能力,不止於政策是否符合民意,同等重要的是執行力。特區政府給每人派1萬元紓困,政策沒問題,但派給誰、怎麼派,處處顯示出缺乏邏輯。就像特首團隊放棄一個月的薪金,捐款600萬元給公益金,也顯示他們的邏輯混亂,難怪惹來批評聲。
《財政預算案》是一年一度的考卷,考驗政府的智慧。財政司長陳茂波代表政府宣布,「開倉派米」,賑濟受到三重打擊的香港全體社會,中美貿易戰為經濟帶來困境,暴徒發動衝突連續半年不肯罷手,屋漏更遭連夜雨,新型肺炎疫情令市民雪上加霜。此時運用豐厚的儲備,還富於民,本是應當,至於反對派視之為「回水」,意思是政府犯了嚴重錯誤,沒有運用公帑的合法性,需給市民補償,而特區政府官員沒有勇氣義正辭嚴反駁,變相承認弱勢政府理屈詞窮。
放棄1萬元捐慈善機構會得到響應
不論貧富人人有份的1萬元,惹來對政府的批評並不新鮮,2011年派6000元的時候就有過,特區政府沒有總結教訓,沒想過以新招化解,咎由自取。其實,很多市民可以不要1萬元,但放棄也得讓他們有個表達意見的機會,只要政府設置一個渠道,讓願意放棄1萬元的市民簽署聲明,並且讓他們表示,放棄1萬元,是為了減輕政府負擔,還是想捐到什麼福利機構,再列出10個慈善機構或NGO(非政府組織),供他們選擇,相信很多市民會響應。官員或許又會以增加行政開支為藉口而連這樣也不想做。
捐款是個人行為的善事,不能代替責任。高官將一個月薪金捐出,福有攸歸,但作為政府官員與市民共渡時艱的責任扯在一起,性質不一樣。如果高官想表達與市民「共渡疫境」,就應該仿效新加坡高官,減薪一個月。香港高官顯然事先沒有想到,所以沒有在財政預算案中一起宣布,而是臨時起意回應市民訴求,但又荒腔走板,做出含混不清的事情,逃避輿論對處理疫情有沒有責任的討論。
起碼要求聲明不擁外國國籍
今年財政預算案的主題是紓解民困,派1萬元是其中一個措施,這就引起「哪些市民受困」的議題,最大的爭議是已經移民海外,以及居住在內地的香港永久居民,是否有資格申領。陳茂波的解釋是,為了盡快落實派錢,不去「追究」是否擁有外國國籍的港人,這是典型只問效率不講政治的港官行事邏輯。
同時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分及外國國籍並移居海外的港人,他們的所有收入,包括海外收入,是要向當地政府申報並交稅的,他們領了1萬元,部分要上交給外國政府,無形中等於將香港的公帑送到外國政府的庫房,這是最大的政治問題,為什麼不追究?特區政府無法查證誰擁有外國國籍是事實,但可以在申領的表格中,加一項並不擁有外國國籍的聲明,如被發現虛報將要承擔法律責任,這樣做未必能完全阻止「肥水外流」,但起碼可以表明重視政治正確的責任。
香港與內地同屬一國範圍,居住在內地的香港永久居民,享受香港的紓困措施,沒有政治正確與否的問題。當然,並非任何政治正確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內地港人可以放棄申領1萬元,但要充分說明他們沒有受到香港疫情打擊的理據,講究的是理由,是邏輯。
申領1萬元的標準是受到香港疫情打擊嗎?那麼,為什麼長居香港的外國人不能享受?他們沒有受到打擊嗎?還有,為什麼在海外留學的香港永久居民,可以申領1萬元?他們受到香港的疫情打擊了嗎?
陳茂波表示,派錢的政策目標是鼓勵留港消費,刺激經濟。按照這個邏輯,就應該不分國籍,而是按照居住香港的時限,要求申領者聲明在疫情期間和疫情過後半年內,已經以及將會居住在香港。
其實,香港在一年內受到接二連三的打擊,政府派1萬元無可厚非,可以不針對特定人群,政策目標甚至是可以沒有邏輯的。如果大家接受這個說法的話,特區政府、建制派以及反對派,都別想從這1萬元得到什麼政治加分,這不是誰的成功爭取,也不是誰在順應民意,只是做了就做了,不問前因後果,不問誰得益以及對振興經濟有多大好處,710億元在無聲無息中化為烏有罷了,唯一令人擔憂的是,這種不明不白的花錢邏輯制度化,一而再實施之後成為任何弱勢政府的施政邏輯,後患無窮。
派1萬元形同燒煙花,一陣璀璨過後,只能留下模糊的印象。猶如免租金、免差餉、補貼電費等等,誰也記不住不用付出的東西,而有需要的人群得到有需要的幫助,才會有政策效果,這個財政預算案也並非沒有針對性的紓困措施,是做得不夠而已,可是,針對性十分具體尖銳的話,就會引來社會爭議,只是弱勢政府無從化解矛盾,也無力應對分化局面而已。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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